來源:民生週刊
我國作為礦產品生產和消費大國,95%以上的能源、80%以上的工業原材料、70%以上的農業生產資料源自礦產資源。礦產能源業的高質量發展,是支撐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基礎。
今年是我國礦產能源業“雙碳”元年,也是轉型升級的重要一年,更是礦政改革和礦法修改的重要一年。礦產能源業如何直面機遇、應對挑戰?如何對標“雙碳”目標做好頂層制度設計?如何構建法治保障體系?如何推進礦業服務一體化?
這些問題備受關注。
9月19日,第二屆中國礦業法治高峰論壇在京召開,來自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天津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煤炭地質總局、中國黃金集團等多位業內專家,圍繞“聚焦雙碳目標法治建設,助力礦產能源轉型升級”主題,為我國礦產能源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提出多角度的觀察、思考和建議。
論壇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自然資源戰略發展研究院和天津大學中國綠色發展研究院聯合主辦,中安智庫承辦。
與會嘉賓就我國礦政改革、礦法修改、“雙碳”法治建設、涉礦服務一體化、礦業權退出、礦業走出去、礦業仲裁、綠色礦山建設、生態修復、礦業智庫建設、礦業文化傳播等問題,從戰略角度、學術角度、法治角度闡述了觀點。
礦業制度與法規不斷完善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法治是治國之重器。立良法,促善治,是礦產資源、能源資源領域應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非常迫切和現實的課題。”中國地質大學(北京)自然資源戰略發展研究院常務副院長於光表示。
天津大學中國綠色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孫佑海表示,礦產資源法經過多年醞釀,已經報給國務院,正在徵求意見。此時此刻,探討礦業法治建設,尤其是對礦產資源法的修改建言獻策,十分必要,也十分及時。
中國煤炭地質總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任輝在以《礦業制度與礦業產業發展研究》為主題的演講中表示,礦業制度與法規滯後,與礦業發展的地質規律、自然資源規律、環境規律、經濟規律等基本規律與邏輯不相適應。
任輝直言,“九龍治水”各吹各的號,各唱各的調,看得見的行政手段與看不見的市場變化狀況不對應等現象嚴重。
中國自然資源經濟研究院原副院長付英表示,建設現代化礦業是今後30年我國礦業發展的必由之路。現代化礦業的基本特徵有3個,即科技驅動高質量發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產業鏈供應鏈國內迴圈為主、國內國際迴圈相互促進。這3個特徵引出未來的三大任務,即建設科技驅動高質量發展的現代化礦業、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礦業、建設雙迴圈新格局的現代化礦業。
“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礦業,是生態環境保護與礦業共同發展的宏觀表現。”付英說。
如何實現綠色低碳發展
礦業法治現代化之外,“雙碳”目標下礦業如何健康發展亦是專家討論的熱點。
中國礦業報社副社長、總編輯趙臘平長期關注礦業,他以《礦業為什麼要減碳?減碳需要法律支撐》為題,從莊重承諾、大勢所趨、正確評估、精準施策和法規保駕護航5個方面作了闡述。
他表示,目前全球已經有126個國家承諾實現碳中和,中國二氧化碳排放量人均不到美國的四分之一,為什麼會造成這麼大的壓力?因為中國的總量排放比較大。再者,發達國家普遍都有50至70年的過渡期,而中國只有30年左右的過渡期。
“礦業是對礦產進行勘查、採掘及其選礦的過程,直接排放或間接排放,主要的排放在冶金業、交通運輸業、非金屬礦物製品業、電力等行業。”在精準施策方面,他認為要分清礦業是幹什麼的。
“我們也要看到,礦業在採掘過程中會造成環境汙染,不一定是排放碳。”他說,產生廢水、廢渣等會對環境造成汙染,這是礦業造成的危害,但不是直接的二氧化碳排放。要分清到底是誰排放的,這樣才能有針對性地減排。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作了題為《“雙碳”目標與我國礦業的綠色發展》的演講。他表示,研究礦業,不可避免要研究到化石能源的發展和碳達峰、碳中和的方法。
“現在各種清潔能源的比重佔到全國能源的25%左右,到2060年碳中和各種清潔能源的比重達到80%,也就是說,未來我們在傳統能源方面,必須大力控制,提高畫質潔能源比重。”常紀文說,進一步研究發現,化石能源仍然佔主流,控制能源強度、能源消耗總量與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存在高度正相關關係,不一定是直線。在礦業發展和相關能源發展時,必須開源節流。
他認為,能源革命把火電廠的碳排放減少90%,工業減排的壓力會小得多。
“但這個過程要穩妥,希望不要蠻幹。”他補充道,一些地方大搞一刀切,這種做法不妥。未來化石能源會發生轉型,不等於說不需要開採化石能源。比如煤化工,還得開採煤,不一定是用煤來制油,可能用煤來生產化工產品。未來冶煉柴油、汽油可能會少一些,甚至大幅度減少。但總體來說,還是需要石油化工。
“雙碳”目標下,我國礦山如何綠色發展?
常紀文認為需要從四方面發力,即開展生態修復,鞏固和發展碳匯;開展尾礦綜合利用;開展礦業工業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技術革新,開展礦山的低碳生產與金屬非金屬的低碳冶煉。
此外,圍繞涉礦服務一體化及涉礦問題綜合解決,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礦產資源法律事務部主任曹旭升作了題為《中國涉礦問題綜合服務體系的構建》的演講,中國地質大學(北京)自然資源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孟磊作了題為《礦業法治領軍人才培育計劃》的演講,中安智庫創始人、資深傳播專家蘇贏作了題為《構建礦業法治傳播亮點,打造雙碳輿情媒介矩陣》的演講。
專家認為,在碳達峰、碳中和大背景下,我國礦產能源業應當法治先行,不斷完善我國礦產能源業法律制度,堅持走綠色低碳發展之路。
(□ 《民生週刊》記者 嚴碧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