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傳》:共十篇,又稱“十翼”分別是《彖(Tuan四聲)》上、下,《象》上、下,《文言》上、下,《繫辭》上、下,《說卦》,《序卦》,《雜卦》。
傳:在古代對經典著作有解說和註釋意義的書和文字,皆可稱“傳”,如《左傳》,是 左丘明為《春秋》所作的註釋。
《彖》傳:彖通“裁”,有裁斷之意。彖辭是《易經》中論卦義的文字,也叫“卦辭”,對於彖辭的解釋稱彖傳。
《象》傳:象就是取自然之象。有《大象》和《小象》之分。《大象》是對卦的解釋,《小象》是對爻的解釋。
《文言》:文字不多,專門釋“乾”“坤”兩卦卦辭。
《繫辭》:指系屬在卦爻之下的文辭,也叫卦爻辭。繫辭是對《周易》總的概括和說明,內容博大精深,字字如金。
《說卦》:系統的解釋八卦的著作。
《卦序》:系統的對於六十四卦排列和排列的客觀規律進行解釋的著作。以“乾”卦為開端,“未濟”卦為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