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地方拉閘限電,引發社會對冬季能源保供的擔心。我國準備採取哪些措施保障冬季能源供應?迎峰度冬期間電力供需形勢如何?記者就此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執行調節局有關負責人。
堅決避免壓限居民用能
針對近期能源供需偏緊的情況,該負責人介紹,國家發展改革委正會同有關方面,多措並舉加強供需調節,重點從多渠道增加能源保供資源、發揮好中長期合同“壓艙石”作用、做好有序用能工作、發揮好能源儲備和應急保障能力的作用、合理疏導用能成本六個方面採取措施,確保今冬明春能源穩定供應。
“要依法依規釋放煤炭先進產能,有序增加煤炭進口,盡力增加國內天然氣產量,保持中亞管道氣進口穩定,壓實責任保障煤電氣電機組應發盡發。”該負責人說,要推動發電供熱用煤中長期合同直保全覆蓋,全面簽訂年度和供暖季供氣合同,及早鎖定資源。指導地方科學合理制定有序用能方案,完善動態調整機制,做到使用者知情、合同約定。堅守民生用能保供底線,堅決避免壓限居民用能的情況發生。
同時,督促電廠在供暖季前將存煤提高到安全水平之上,加快推進應急備用和調峰電源能力建設,嚴格落實儲氣設施注氣進度,確保入冬前注滿。在確保民生、農業、公益性領域用能價格穩定的情況下,嚴格按價格政策合理疏導能源企業生產執行成本。堅決遏制“兩高”專案不合理用能需求,推動主要耗煤行業節煤限煤。
“今冬明春我國能源供應是有保障的,我們有資源、有條件、有能力保障人民群眾溫暖過冬。”該負責人說。
保障東北能源執行平穩
東北地區採暖季長,居民對採暖要求高,社會關注度高,做好東北地區冬季能源保供工作極為關鍵。
該負責人介紹,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相關部門加大協調力度,向東北地區傾斜資源,全力保障東北能源執行平穩。組織中央發電企業結合採暖期供暖安排,合理安排機組檢修,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煤電機組開機水平,提升電力供應能力。最佳化電力執行方式,加強東北地區各省份統籌互濟,合理調整東北地區外送電。
“確保東北地區發電取暖用煤足額供應。”該負責人說,在晉陝蒙地區選取一批條件好的煤礦列為冬季重點應急保供煤礦,在用煤高峰期階段性釋放產能,重點保障東北地區。引導發電供熱企業加大進口煤炭採購力度,提前鎖定資源和價格,做到應進盡進早進。提升東北地區有序用電管理水平。指導東北地區在當前有序用電方案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確保居民、農業等民生領域使用者用電不受影響。建立各級政府主管部門、電網企業聯合工作機制,在執行有序用電過程中嚴格做到提前告知使用者,鼓勵和引導使用者主動錯峰用電,堅決做到“限電不拉閘”“限電不限民用”,確保電力執行平穩。
多渠道提升電力供應能力
“今年冬季,受經濟穩定增長、取暖用電快速增加等因素影響,預計全國最高用電負荷將逐步攀升,有可能超過今年夏季和去年冬季峰值。”該負責人說,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方面全力增加電力供應保障能力,加強執行協調排程,確保電力可靠供應。今年冬季全國總裝機將達到24億千瓦左右,同比增加約2億千瓦,有效頂峰負荷將再提高6000萬千瓦以上,頂峰發電能力可以超過12億千瓦以上,全國最大發電能力能夠保障最高用電負荷需求。
該負責人表示,要做好發電用煤用氣保障。加強供需形勢研判,壓實地方和企業保供責任,提前制定冬季電力用煤用氣保供方案,落實好資源和運力,做好入冬前煤炭、天然氣儲備,保障發電用煤用氣充足供應。加快推進重要電源電網專案建設,保障煤電、氣電機組充分出力,促進清潔能源多發滿發,多渠道提升電力供應能力。
“按價格政策合理疏導發電成本。”該負責人說,要指導各地組織好電力市場交易,嚴格落實燃煤發電“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讓更多電量進入市場交易,不得對市場價格在合理範圍內的正常浮動進行不當干預,讓價格合理反映電力供需和成本變化。科學制定實施有序用電方案:必須堅持“壓非保民”,嚴格保障民生和重要使用者用電;必須堅持“使用者知情、合同約定”,確保企業對可中斷負荷規模、執行條件等充分了解,組織供電企業、使用者、政府主管部門簽訂合同或協議;必須堅持“限電不拉閘”,科學安排有序用電,嚴格落實有序用電,嚴禁拉閘限電。(記者 劉坤)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