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發達國家,稅務機關堅持以風險為導向的管理理念,在具體操作上各有側重。在不同國家的具體實踐中,以美國、荷蘭為代表的國家,注重權利與義務的平等,透過事前合作的方式強化稅務風險防控能力;以澳大利亞為代表的國家,則注重從稅務審計等風險管理手段的結果入手,分析企業不遵從的原因,進一步改進相關管理手段和服務產品。
美國和荷蘭都實行事先裁定
在美國,稅務風險管理有三個特徵,一是強調稅企申報前合作,透過個別信函裁定、申報前協議、合規性保證程式等一系列產品,與納稅人合作提高遵從水平,儘可能將稅務風險在事前消除;二是精準設計申報內容,明確納稅人在納稅申報時必須同時報送相關差異表;三是事後透過所掌握的充分的內部和外部資訊,採用特定系統對企業進行風險識別和評分,推送給應對部門,並且建立內部審計管理系統,全程監控風險應對狀況,確保了“最後一公里”的貫通。
荷蘭稅務風險管理採用平衡風險監控模式,強調稅企權利與義務平等,稅企雙方相互信任、理解。稅務機關要對企業提出的訴求給予快速響應,提供一站式服務,並對企業保持願意解決問題的開放式態度。企業也會自覺建立稅務風險內部控制體系,並及時向稅務機關提供相關資訊和資料。同時,荷蘭設定了專門的風險管理機構。2005年起,荷蘭稅務局成立了風險管理辦公室,專門負責稅務風險管理。
與美國相似的是,荷蘭也實行稅收事先裁定製度。早在1990年,荷蘭稅務局就在鹿特丹設有專門的部門,負責統一受理納稅人申請。2001年開始,荷蘭稅務局透過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結合的方式明確受理範圍,2014年又釋出關於預約定價和稅收事先裁定的五項法令,旨在提高納稅服務水平。2018年,荷蘭進一步釋出涉及國際特徵的事先裁定的規定。稅收事先裁定可以降低納稅人未來經營事項的不確定性,稅務機關的主動事前介入,不但可以大大降低稅務風險,而且有助於稅務機關取得納稅人的信任,構建和諧徵納關係。
澳大利亞:深入分析不遵從原因
澳大利亞的稅務風險管理突出遵從目標,旨在培養企業風險管理理念。在稅務風險管理的總體規劃上,從目標的確定到產品的設計,澳大利亞稅務局(英文簡稱“ATO”)都強調建立與納稅人共同合作的稅法遵從關係。根據“遵從金字塔”模型區別採取遵從應對措施,稅務風險管理的針對性較強,創造有利於自願遵從稅法的環境,稅企雙方合作互信,共同促進稅法遵從。
具體來說,ATO在稅務風險管理方面有非常清晰的規程,並實施了豐富的申報前和申報後的遵從產品。申報前遵從產品包括申報前遵從分析(PCR)、年度遵從安排(ACA)、申報前走訪、稅收裁定等;申報後遵從產品有客戶風險審查(CRR)、專項審查、稅務審計等。
在澳大利亞,徵納雙方的風險分析和風險審查貫穿於ATO稅務審計的全過程。ATO強調對風險審計結果進行反思,深入分析不遵從的制度原因,不斷完善風險管理制度,改進稅收遵從產品。可以說,ATO的審計流程是置於ATO整體遵從管理體系之中加以設計的,與其他遵從產品具有嚴密的邏輯關係,可以保證稅務審計能夠深度挖掘處理企業稅收風險。
需要提醒的是,無論從ATO“預防第一、糾正第二”的稅務風險管理策略來看,還是從稅企雙方成本效率的角度看,作為糾正措施的稅務審計並非可以廣泛實施的遵從產品。為避免影響大企業稅務管理部門職能的有效發揮,科學選擇、適量開展稅務審計是非常必要的。這就要求稅務風險管理需要從事後管理向事前防控轉變,透過加強政策釋出與傳送、稅收裁定製度、定期釋出行業稅務檢查指引、要求納稅人建立稅務風險內控程式等預防性措施,降低納稅人不遵從風險,從而提升稅務審計的效率。
此外,ATO重視對企業日常情況的跟進了解,透過分析企業業務範圍、行業、社會、經濟、心理、遵從系統等因素充分了解企業的經營行為。由於ATO遵從管理工作團隊能夠全面、及時瞭解大企業業務執行領域及商業背景,有效保證了全面風險分析和風險審查的準確性,併為是否實施稅務審計提供了更為可靠的依據,進而為實現有效的遵從管理奠定了基礎。
ATO稅務風險管理作用的充分發揮,還得益於其擁有配套的硬體技術和軟體環境。從硬體技術上講,ATO基於法律保障的強大資訊資料採集功能、廣覆蓋面的管理資訊平臺和分析工具;從軟體環境看,ATO稅務審計中科學的團隊協作和技術支撐機制、合理的稅企資訊溝通機制、嚴密的審計過程監督機制等同樣值得借鑑。
(作者單位: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作者:範潁超 柴生偉
來源: 中國稅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