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質,是指我們身體的質量,反應的是我們身體形態、生理功能和心理因素等的綜合且相對穩定的特徵。具體表現為身體形態、身體機能、肌肉運動的能力,適應外界環境的能力和抵抗疫病的能力等。
擁有健康好體質,能保證孩子精力旺盛,積極主動地去探索和嘗試,促進兒童的運動技能、運動經驗、認知發展及心理健康的和諧發展。
不同人的體質會有明顯的個體差異和階段差異,所以體質應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1
身體形態發育水平,即體格、體型、姿勢、營養狀況以及身體成分
2
生理功能水平,即機體新陳代謝水平與各器官系統達到的工作效能
3
身體素質和運動能力的發展水平,即速度、力量、耐力、靈敏柔韌等素質和走、跑、跳、投、攀登、負重等身體活動能力
4
心理素質發展水平,即人體的本體感知能力、個性特徵、意志品質等
5
對內外環境的適應能力,包括對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各種生活緊張事件的適應能力,對疾病和其他有礙健康的不良應激原的抵抗能力等
3-6歲的兒童,生長髮育極其迅速,生理功能發展速度也很快,是形成良好體質的基礎階段。
我們必須瞭解:3-6歲是孩子人生啟蒙,塑造體質基礎的關鍵時期。在幼兒園,能夠開設體育課程及幼兒動作發展課程,將有效促進孩子運動技能增長,改善孩子體質,保證孩子健康成長。
體測的標準什麼?
為推動和規範《國民體質測定標準》(以下簡稱《標準》)的施行工作,指導國民科學健身,促進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提高全民族的身體素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和《全民健身計劃綱要》等有關規定,制定《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幼兒部分)》,作為幼兒體質監測權威性檔案,對科學指導幼兒健身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適用物件的分組
1.分組和年齡範圍
《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幼兒部分)的適用物件為3-6週歲的中國幼兒。按年齡、性別分組,3-5歲每0.5歲為一組;6歲為一組。男女共計14個組別。
2.年齡計算方法
(1)3-5歲者
測試時已過當年生日,且超過6個月者:
年齡=測試年-出生年+0.5
測試時已過當年生日,且不滿6個月者:
年齡=測試年-出生年
測試時未過當年生日,且距生日6個月以下者:
年齡=測試年-出生年-0.5
測試時未過當年生日,且距生日6個月以上者;
年齡=測試年-出生年-1
(2)6歲者
測試時已過當年生日者:年齡=測試年-出生年
測試時未過當年生日者:年齡=測試年-出生年-1
測試方法
測試指標包括身體形態和素質兩類
採用單項評分和綜合評級進行評定。
單項評分包括身高標準體重評分和其他單項指標評分,採用5分制。
綜合評級是根據受試者各單項得分之和確定,共分四個等級:一級(優秀)、二級(良好)、三級(合格)、四級(不合格)。任意一項指標無分者,不進行綜合評級(見表格)。
體質是人類生產和生活的物質基礎。黨和政府歷來十分重視並不斷採取有效措施增強人民體質,其中一項重要舉措就是建立並施行國民體質測定製度。
兒童體質監測與醫療體檢不同,它是為了幫助教練、家長了解幼兒的身體形態、身體素質、身體機能等多方面的發展情況,為孩子下一個階段的發展和體質健康提供科學可參考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