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情況,意義可能大不相同。
第一種:父母就是靠著“撿垃圾”作為職業,為孩子供書教學;
第二種:父母只是為了讓孩子體驗“不學習沒文化的後果”,而讓他去撿垃圾。
如果是第一種,我認為還是有一點意義的,畢竟孩子體驗的不是職業的貴賤,而是父母的艱辛,讓孩子在沒有學會為自己而學之前,先試著為父母而學。
但現實是殘酷的,我相信題主描述的情況更多的是第二種。這種情況下,除非父母全程陪著孩子一起撿垃圾,邊撿邊做正面的引導。否則我認為,意義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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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基礎:道德發展六階段論
- 第一階段,我不想惹麻煩——靠懲罰起作用;
- 第二階段,我想要獎賞——靠賄賂起作用;
- 第三階段,我想取悅於某個人——靠魅力起作用;
- 第四階段,我要遵守規則——靠自律起作用;
- 第五階段,我能體貼人——靠仁愛之心起作用;
- 第六階段,我奉行既定的準則——靠境界起作用。
太長不看版:
- 第一種情況:能深深地感受到父母的艱辛和愛,使道德發展迅速達到第三階段,具體表現為“為父母而學”;
- 第二種情況:如果父母不陪同,則可能僅僅停留在第一階段,對於孩子的發展其實意義不大。
至於題主的其他問題,請看詳情版,我相信可以從中得到答案。
詳情版:
首先我想先給大家分享一個故事,一個讓我諸事不順但仍堅定教育事業道路的名教育家的故事。他的教育目標,就是為了把孩子們培養成能達到道德發展第六階段的人。
- 主人公:雷夫·艾斯奎斯,一位美國教師
- 理論基礎:道德發展六階段論
- 教育理念特點:①提倡的是“沒有害怕的教育”和彼此信任;②與“小紅花”獎勵不同,他反覆強調知識本身就是最好的獎品。
- 學生背景:高達九成的學生家庭貧困,且多出自非英語系的移民家庭。
- 教學業績:①學生能在全國標準化測試中,取得高居全美標準化測試前5%;②透過他人的評價,學生謙遜有禮、誠實善良。
- 重點是,他的教育理念在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中同樣實用。
為了培養孩子們成為有高道德發展水平的人,雷夫老師做了四件事:
- 第一件事:以信任取代恐懼。
- 第二件事:做孩子們可靠的肩膀。
- 第三件事:紀律必須合乎邏輯。
- 第四件事:你就是榜樣。
第一件事:以信任取代恐懼。
我相信不僅僅在學校中,而且在家庭中,恐懼都是普遍存在的——家長們怕在孩子面前丟臉,怕不受孩子尊重,怕說話孩子不聽;孩子們更害怕:怕捱罵,怕被羞辱,怕在同伴面前出醜,怕成績不好,怕面對父母的盛怒等等。家長和學生一起害怕,就創造了恐怖、壓抑、緊張、對立的關係。
但雷夫老師說,他的班級之所以特別,不是因為它擁有什麼,而是因為它缺乏了一樣東西——害怕。
我們,是不是會為孩子不懂火冒三丈?,是不是會為孩子不聽話大動肝火?是不是會為孩子不完成作業氣衝斗牛。
其實是自己的理念和方法出了問題。為人父母、師長的我們,遇到孩子不懂的時候,絕對不該感到沮喪。我們應該用積極地態度與耐心來面對問題,打造出立即、持久,而且凌駕於恐懼之上的信任。
第二件事:做孩子們可靠的肩膀。
雷夫的一位同事,在開學第一天就承諾全班學生,會在一年結束時帶他們出去旅行。但她幾乎每天都用取消參加旅行的資格來威脅行為失當的學生,許多學生為此做了很多額外的付出。一年即將結束的時候,這個老師居然宣佈,她將搬離此地,旅行必須取消。你們都不知道,孩子們是多麼失望和不滿,這種背叛把她在這一年所做的所有一切都毀了。
作為父母的我們,請回憶一下,我們是不是也曾做過類似的事情?如果是,請務必要改正,因為信任是很難修復的。請記住,要言而有信。
我們不需要對孩子們長篇大論地談我們多麼負責任,而是要讓他們自己把信任放在我們的肩上。
第三件事:紀律必須合乎邏輯
無論在家庭還是在學校,少不了會有一些規定,但是千萬別忘記紀律的基本真理:可以嚴格,但不公平的規矩會被孩子看不起。只要孩子們看見你賞罰不公,你就失去人心了。
在雷夫老師的班裡,對不當行為最嚴厲的懲罰,就是不準參加發生不當行為時所進行的活動。比如一個孩子不認真做實驗,懲罰就是你不能做實驗了,但是第二天還有機會重做。
因此,如果孩子不想學習,而你讓他去撿垃圾,請一定要解釋清楚內在的邏輯關係,當然在我看來,關係很勉強。
第四件事:你就是榜樣
雷夫老師說:我要我的學生和氣待人、認真勤勉,那麼我最好就是他們所認識的人之中最和氣待人、認真勤勉的一個。
你想要孩子努力學習,請先想想自己是否在孩子面前,展現出努力學習的樣子,還是邊玩手機,邊讓孩子要努力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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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重點!我們要怎麼學習雷夫老師,去靈活運用道德發展六階段論,來培養我們的崽呢!?
第一階段:我不想惹麻煩
第一階段,可以說是天生的,我們生下來就會有各種各樣的恐懼。 所以第一步,也是最關鍵的一步,幫助孩子,消除恐懼,與孩子建立好信任的關係。
記住,我們要孩子們有良好行為表現的最終目的,是讓他們相信這麼做是對的,不是因為害怕懲罰採取做。
從小我們聽著這樣的威脅長大,“不乖就要你好看”、“等你爸回來,你就倒大黴了”,長大後會換成“這個報表做不好老闆就會生氣”、“不買禮物,老婆就會生氣”等等,這種威脅思維不斷被強化,一直到成為本能。
但養成良好行為不是為躲避麻煩,而是因為,這些都是對的。這是一個人做事的出發點。
第二階段:我想要獎賞。
這是我們最容易犯下的錯誤,我們用糖果、玩具、獎狀、獎品,以及延長體育活動的時間,來獎賞孩子,以此來誘發孩子的良好行為。
但這實際上這是一種“賄賂行為”,因為我們都忘了,“知識本身”、“勞動本身”就是最好的獎賞,我們要讓孩子知道,行為得體是應該的,不需要給予獎賞。
包括家長們,小孩子做家務就給點零用錢固然很好,但是用禮物或金錢來換取孩子良好行為的做法就很危險了。
第三階段:我想取悅某人
孩子們長大了以後,也開始學會做些事情來取悅人——取悅父母,取悅老師。可是,這其實是不對的。
因為這樣迫切希望取悅父母,取悅老師的孩子,他們甚至按照家人、老師的期望來選擇大學和專業,長大以後可能會成為倍感沮喪厭惡工作的人。因為他們忙著取悅別人,就失去了自己。
為自己而做,為自己而活才是有益於孩子身心發展的方式,強制性的向孩子灌輸為家中任何一個人而努力或作出犧牲,都會對孩子的人生產生不良影響。
所以不妨在教育孩子的時候調侃上一句:“孩子,你是為了我才刷牙嗎?”“孩子,你是為了我才學習嗎?”
第四階段:我要遵守規則
舉個例子,比如某個教師規定“如果老師給學生一個東西——糖果、禮品等,學生沒有在3秒內表示對老師的感謝並說出“謝謝你”,禮物馬上就會收回”,這個方法很有效,孩子們總是把謝謝掛在嘴邊,唯一的問題是:他們對於收到的禮物沒有真誠的感激,他們不過是守規則而已。
但其實,他們並不懂得良好行為的真正作用,他們只是守規矩而已。
想起老師對袁隆平院士的評價:愛好自由、特長散漫。有時候,是不是我們一些所謂的規定,禁錮了孩子的思維發展嗎?
所以一方面,我們的規則要合乎邏輯;另一方面,我們應該教導孩子,瞭解規則之餘把眼光放遠,不受教室牆上的班規所限,學會找到真正的良好行為。
第五階段:我能體貼別人(即擁有同理心,能換位思考)
無論是對孩子還是成人,第五階段都是很難企及的。能幫助孩子們對周圍的人產生同情心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多年來雷夫老師一直試圖將這個想法傳達給學生:你永遠無法真正瞭解一個人,除非你能從對方的角度來看待事物,除非你能進入他的身體,用他的身體行走。就是換位思考,體貼別人。他的學生將這個忠告牢記於心,都變得善解人意。仁慈是有感染力的。
就連飯店員工也表示:雷夫的學生是他們見過的最和善、舉止最得體的。但是雷夫又說:這個階段固然已經很棒,但是我們還可以做的更好,因為他見過更好的。
我的做法是,如果孩子犯錯誤,找到傷害方和被傷害方,首先寫下作為傷害方的檢討和反思,然後換位思考,想想作為被傷害方發生這樣的事作何感想。
第六階段:我奉行既定的準則
我有自己的行為準則並奉行不悖。這個階段不但是最難達到,也是最難教的。畢竟,教的人,可能也沒有達到這個階段。
雷夫老師發現許多卓越的書籍和電影中,都找得到達成第六階段思維的人。於是雷夫老師帶領孩子讀書看電影,如書籍《獨自和解》,電影《正午》《肖申克的救贖》等,然後和孩子一起討論分享。
更重要的的就是,在生活中知行合一,不斷踐行,而這種人生觀和行為準則已經潛移默化的根植在孩子心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