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準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鎮 之以無名之樸,夫將不欲。不欲以靜,天下將自正。
[譯文]
“道”永遠是順其自然的,卻又好像沒有什麼事情不是它所作為的。侯王若能遵循道的原則, 無為而治,天下萬物就會按自身規律正常發展。當它的自生自長產生貪慾時,我就用道的真樸去整 治它。用道的真樸來鎮服它,就不會再起貪慾之心了。沒有貪慾自然會清靜無為,天下萬物將自然 而然走向穩定、安寧。
[解析]
這一章是老子《道經》的最後一章,《道經》共三十七章,主要講述了大道的概念、形狀、意 義、價值和規律。本章與第三十五章的內容基本相同,中心議題是“無為而無不為”,即老子的樸 治主義思想,也是老子思想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的命題。老子認為最完美的治世之法是“無為", 即順著道的法則自然而為。能順道而行,就會自然走上正軌。
在本章中,老子再次強調,治國的根本在於無為,治民的根本在於使民無慾。當老百姓違反 天道、犯上作亂時,統治者儘量不要施加刑罰,更不要利用武力進行征討,而應以淳樸和無慾去教 化和感化他們。老子認為,治國者只有遵循大道,無為而治,百姓才會無拘無束,自由自在。
在第 二十五章中,老子曾提到過“道法自然”,意思是說自然是無為的,所以道也是無為的。什麼是無 為?就是靜、樸、無慾。治國者如果能夠遵循道的法則去處理政事,就不會危害百姓,而百姓也不
會滋生貪慾,這樣他 們就會過上自然、平 靜的生活了、
無為的思想在老 子《道德經》中多次 被闡述、解釋。本章 第一句說“道常無為 而無不為”。如何理 解老子的道呢?道與道宗教裡的神不同。
宗教裡的神是具有人格 的,它有意志,也有 慾望;而道則不具有 人格,但是它卻創造了萬物,主宰了萬物,並順任自然萬物的繁衍、發展、淘汰、新生,所以無為的確切含又應是不妄 為、不強為。第二句老子引人人類社會,談道的法則在人類社會中的運用。
由於自然界的“道常無 為而無不為”,所以老子要求侯王能守道而行,即在朝政方面,也要按照“無為而無不為”的注要 來治理國家,從而導引出“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的結論。這裡所說的“鎮”。是鎮看 的意思,而不是用武力手段來鎮壓
怎樣在人類社會中運用道的法則呢?老子說,治國者只要恪守道的原則,遵循“無為面無不 為”的法則,就會達到“天下將自定”的理想社會。大道無為,始終按照自己的軌道執行,可使整 個宇宙和諧有序;治國者無為,始終遵循自然法則和社會法則,可使國家大治,百姓安定;自我 無為,始終遵守自然之道和人生法則,可使自己健康長壽。
在這裡,宇宙、社會、人生是“實” “有”,自然法則、社會法則、人生法則是“虛”、“無”,實與虛、有與無是對立統一的關係。因此 欲治實、有,必先守虛、無。自然法則是永恆不變的,所以無為的目的在於尋求“樸”,也就是合 乎自然法則的社會法則和人生法則,治國以法,治身以樸,這樣才能夠實現“無為而無不為”的 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