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10月,時任八路軍總司令的朱德在延安參加六屆六中全會。會議休息期間,朱德找來了一名年輕人,對他說:
“我就挑你當秘書吧,跟我工作,到前方去。”
年輕人不知道朱德為什麼選自己,便深究原因。朱德笑著說道:“你是喝過海水的嘛。”
這位朱德頗為欣賞的年輕人,名叫劉復之。所謂“喝海水”,是與劉復之從前的經歷有關。
劉復之生於華僑家庭,17歲時子承父業,前往香港經商。在那座繁華的都市,劉復之雖深受西方思想的影響,卻沒有沉淪。他用新知識武裝自己的頭腦,成為一名進步青年。
三任秘書,盡職盡責
1937年,劉復之從報紙上了解到抗日的訊息,他毅然決然地放棄自己優越的生活,孤身一人前往陝北。
為了表達自己參加革命的決心,劉復之脫下了西裝,將頭髮理成了平頭。兩個月後,劉復之來到了延安。
經過成仿吾校長的引薦,劉復之加入了中央黨校,一年後,因為表現優異,劉復之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共六屆六中全會召開期間,中央黨校的同志找到劉復之對他說:“組織上要調動你的工作,給朱總司令找個秘書,確定讓你去擔任,跟朱總司令到前方去。”
得知此訊息,劉復之十分興奮,1938年,朱德總司令特地將劉復之叫到身邊,對他說:“挑你來當秘書,跟我到南方去。”
幾天後,劉復之乘坐大巴車離開了延安,前往山西省與軍閥閻錫山舉行會談。劉復之為朱德與閻錫山的會面做好了萬全的準備,最終雙方達成合作,成立東路軍,由朱德擔任總司令,向日軍發起反攻。
此後,劉復之便一直跟隨在朱德的身邊,在太行山一帶參與抗戰,他頭腦靈活,表現英勇,在軍中的名氣也逐漸增大。
不久後,朱德總司令叫來了劉復之,同他說:“一二九師劉伯承師長要秘書,決定你去”。
不久後,劉復之跟隨劉伯承緊急前往冀南地區。
此前跟隨在朱德身邊,劉復之已經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在劉伯承身邊,劉復之抄寫文書字跡工整,為團級幹部講課淺顯易懂,各項工作圓滿完成,劉伯承對他十分滿意。
與此同時,因為劉復之本人為人和善,與劉伯承的手下們關係極好,戰士們都親切地稱呼劉復之為“劉秘書”。
1940年,劉伯承因為身體原因臥床休養,劉復之再次被任命為鄧小平的秘書,原來,鄧小平同志知道了劉復之的存在,便將劉復之派遣到自己身邊做秘書。
鄧小平開玩笑道:“劉復之不僅喝過海水,還穿著西裝住進了窯洞。”鄧小平最欣賞劉復之的,便是他高於其他人的思想覺悟。
後來,劉復之跟隨鄧小平參加了百團大戰、反掃蕩行動等,身經百戰。後來,劉復之前往政治部鋤奸部工作,便不再擔任秘書一職。
鐵肩擔道義
1983年,劉復之擔任公安部部長,根據劉復之的建議,全國展開了嚴厲打擊犯罪分子的活動,社會治安問題得到了極大的改善。
擔任公安部部長時,一些梅州籍的老幹部提出了建立嘉應大學的建議,訊息傳到北京,眾人紛紛表示贊同,劉復之對此也十分重視。
然而那時候梅縣政府的財政收入僅僅只有八千萬元,想要建立一個嘉應大學,加上後續運轉的費用,遠遠超過了梅縣政府的承受範圍。
不久後,劉復之等47人,聯名發出了《響應復辦嘉應大學的倡議》,邀請眾人組成籌備小組,幫助梅縣政府籌措資金。與此同時,劉復之還將梅縣領導邀請到北京,與在京官員商量學校復辦的相關事宜。
經過眾人的共同努力,梅縣政府收到了600萬元的資金用於學校的建設。在劉復之等人的幫助下,嘉應大學成功建立,而梅縣也成為繼江門、汕頭之後,全國第三個擁有地方院校的地區。
1985年,劉復之在北戴河接到了來自中央的電話,“中央決定你不再擔任公安部部長,但你還需要工作一段時間,再幹兩年吧。”
就這樣,劉復之於1985年1月卸任公安部部長的職位,成為中央政法委員會常務副書記,直至1988年。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正義的化身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法律規定,將人民檢察署改名為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由此建立。
劉復之上任時,全國幹警的人數已經從之前的4萬人發展成14萬人。劉復之曾經回憶:“1987年,彭真在廣州休息時,曾經找我談話。”
彭真表示,中央決定調動劉復之的工作,有兩個選擇,一個是前往全國人大常委會,另一個便是前往最高人民檢察院。
彭真就此徵求劉復之的意見,劉復之說:
“從事保衛、公安、政法工作幾十年,如今已近古稀之年,再做工作,我願意選擇檢察工作,這比較接近我的經歷。”不久後,中央採納了劉復之的意見,確定他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候選人。
1988年,劉復之被任命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彼時中央的檢察機關正處於恢復狀態,劉復之責任重大。
接受記者採訪時,劉復之說道:“對於經濟犯罪案件,特別是貪汙、腐敗的案件,檢查機關一定要下大氣力抓,擔負起重要的職責。”在職期間,劉復之堅持擁護黨中央對檢查工作的領導,帶領全國檢察機關的工作人員,積極推進檢查體制機制的改革。
同年,梅州市人民檢察院成立。然而因為梅州地區經濟落後,梅州市檢察院的辦公經費十分緊張,各項工作的展開都面臨著極大的困難。
得知這一情況後,劉復之在三年時間裡,為梅州市檢察院調配了4輛警用車。不久後,劉復之命令相關部門為梅州市撥款20萬元,用於提高當地的技術裝置水平。
自此,梅州市檢察院的辦公室條件得到了極大的改善,向著科技強檢的目標大步邁進。
1988年末,在黨組會上,劉復之強調:“不能光抓耗子,更要敢抓老虎”。劉復之認為,檢查工作應該服務於黨和國家,為改革開放與經濟建設創造良好的條件,而檢察機關負責審查貪汙腐敗的案件,肩負重任。
在嚴厲打擊經濟貪汙腐敗行為上,劉復之從不手軟。1989年8月,最高檢察院決定將經濟檢察廳改名為貪汙受賄檢察廳,全國各級的檢察機關也都相繼改名。
此後,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造成的貪汙腐敗事件,便有了專門的法律監督部門。正如劉復之所說的那樣:“挖出蛀蟲,就是對經濟建設這一中心工作最好而直接的服務。”
1989年,劉復之主持最高人民檢察院釋出關於嚴厲打擊貪汙腐敗分子的通告一事,通告規定:有貪汙腐敗等行為的人,如果主動坦白,退回贓款或者檢舉他人犯罪有功的人,將會被從輕發落。
相關統計顯示,自1988年到1992年,全國共查處萬元以上的貪汙腐敗大案為49122件,其中100萬的案件為81件。
全國檢察機關收到了舉報腐敗現象的線索高達13萬條,自首的人多達3萬,而今實現這一成就,劉復之功不可沒。
在擔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期間,劉復之十分重視對年輕幹部的提拔。他大膽啟用最高檢察機關的年輕幹部,張思卿和肖揚就是最好的證明。
後來,張思卿成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全國政協副主席,而肖揚則成為司法部部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擔任檢察長的5年時間裡,劉復之十分重視案件的質量,他曾經多次強調,“一要堅決,二要慎重,務必搞準”的原則。
所謂堅決,即檢察機關必須以身作則,嚴格依法辦案。所謂慎重,就是要謹慎從事,對於有爭議的案件,要反覆調查研究。所謂搞準,就是辦理的所有案件都必須真實,經得起歷史與人民的考驗。
對於新生事物,劉復之更是表現出了極大的熱情。1988年,廣東省建立了第一個舉報中心,劉復之對此給予充分的肯定,並大力推動舉報中心在全國檢察機關的推廣。
後來,劉復之又成為新聞發言人制度的推動者,為我國檢查機關資訊的社會化、媒體化提供了充分的條件與機會。
1993年,劉復之結束了檢察長的任期,完成了新時代的使命。2013年,劉復之逝世,享年96歲,而他正義與威嚴的形象,卻時刻留在人們的記憶中,歷久彌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