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包興安
加強資料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制度建設,各地已經行動起來。據《證券日報》記者梳理,目前,已有山東等11個省份出臺了與資料相關的條例(包括大資料條例、資料條例、數字經濟條例,統稱為“資料條例”),上海市正在制定資料條例。
上海財經大學電子商務研究所執行所長崔麗麗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資料是數字經濟時代的最基本生產要素,其所有權、交易轉讓等涉及個人隱私、資訊保安乃至國家安全和商業價值變現、未來經濟發展等方方面面。在目前針對網際網路平臺經濟領域強化監管的背景下,針對資料方面的立法尚未形成全國統一的標準,各地註冊的網際網路平臺企業數量及其資料應用範疇和導向領域又存在一定差異,因此,在缺乏國家性立法的情況下,加強對網際網路經濟領域資料要素的合規性管理就成為各地面臨的重要問題。
無錫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吳琦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隨著數字經濟的蓬勃發展,以及資訊科技和人類生產生活的深度融合,各行業各領域資料迅猛增長、海量聚集,對各地的生產生活等都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資料及技術在為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提供便利的同時,資料安全問題和資料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問題日益突出,特別是關係到國民經濟命脈、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核心領域資料,加強資料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制度建設刻不容緩。
目前,山東、天津、安徽、吉林、山西、海南、貴州已出臺大資料條例,河北、廣東、浙江已出臺數字經濟條例,深圳出臺了資料條例,上海市正在制定資料條例。例如,近日,山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透過《山東省大資料發展促進條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明確公共資料和非公共資料的範圍;對資料採集劃出“禁區”,強調不得重複採集能夠透過共享方式獲取的公共資料;《上海市資料條例(草案)》正在公開徵求意見,從資料權益保障的角度出發,確認了各類主體的資料權益保護機制。
“由於大資料時代的資料體量大、種類多、演算法複雜等特點,以及數字平臺經濟的外部性問題,使得大資料環境下的資料安全出現了有別於傳統資料安全的新威脅,比如資料洩露問題愈發嚴重,傳統安全機制與大資料發展特徵不匹配;資料流動不斷加快、路徑日益複雜,資料追蹤和機密性保障壓力加大;資料安全產業基礎薄弱,對數字經濟發展和資料安全形成制約;數字新業態和平臺經濟複雜演算法對資料安全形成新挑戰等。”吳琦表示,當前我國地方資料要素市場尚處於起步階段,資料交易機制和產品體系有待健全,特別是權屬界定不清、要素流轉無序、定價機制缺失、安全保護不足等問題成為制約地方資料要素市場發展的主要問題。為更好發揮資料要素價值,推動資料依法有序流動,加強資料監管、明確資料交易的法律規則和地位,有利於為各地資料要素市場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記者注意到,不少地方提出加強數字基礎設施建設。例如,山東要求編制和實施數字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規定算力基礎設施、資訊通訊網路、物聯網、工業網際網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內容,推動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傳統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突出強調農村地區加強數字基礎設施建設。
“數字化發展時代,全社會資料總量將爆發式增長,而打通資料流動通道,提供快速的資料分析能力,離不開構建完善的資料產業生態,建設數字基礎設施勢在必行。”吳琦表示,數字基礎設施主要涉及5G、資料中心、雲計算、人工智慧、物聯網、區塊鏈等數字技術,以及基於數字技術而形成的各類數字平臺。加強數字基礎設施建設的核心基礎在於算力和安全,建議建設全快閃記憶體資料中心和超強算力網路;同時,發展多方安全計算、隱私計算等技術產業。安全多方計算、隱私計算、區塊鏈等技術,可以實現原始資料不出本地,只交換計算結果,做到資料共享的“可用不可見”,解決資料信任和隱私保護、溯源等難題。
崔麗麗表示,數字基礎設施對於城市管理要素的數字化、未來城市管理的數字化和數字鄉村建設具有決定性作用。城市數字化的基礎是數字化互聯互通,特別是在隱私保護前提下的互聯互通和應急預警及防災減災應用,是保障城市韌性的重要支撐,也是各地在資料管理方面最先要突破的領域。
(編輯 張明富 上官夢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