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還是我從涇陽水校畢業後,在工廠實習期間的遭遇了,都已經過去許多年了,但每次回想起來仍然覺得後怕,因為就在那晚,我被一群社會人給教訓了。
因為實習期間沒有工資和生活費,一切都靠家裡。出事的那晚,我打算回家的,但是我忽略了一點:天快黑了,沒有中巴車可以坐,只有不可靠的三輪車了(俗稱蹦蹦),但是回家心切的我已經顧不上這些了,帶著僅有的幾十塊錢,在關口坐了輛三輪車就走了。
到了齊鎮,一群三輪車司機圍著我進行敲詐勒索,(嫌我給的錢少,還揚言要殺了我),最後,我將身上僅有的錢給了他們,伴著滿天星光,一個人從齊鎮步行走回了家。當時那種心態,大家應該能體會到,想回家的心任何力量都阻止不了。
到家後,家人都嚇壞了,不停的批評我,怎麼天黑了往回跑,但是,責怪歸責怪,安慰關照依舊少不了。
第二天,我們全家乘車前往齊鎮,找到了前一晚載我的那個三輪車司機,他看見我,理虧,掉頭跑了,我們再去派出所報警,和民警再來時,人早都找不到了。
後來,我們再沒去找過民警,這件事也慢慢的就過去了。其實也可以腦補一下接下來的場景:三輪車司機被捉到派出所,面對自己的所做所為,他會不會崩潰的跪在地上,說他家裡有多麼多麼困難,求我放過他,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我可以放過他,只求把敲詐的錢還我。
剛走出校門,缺乏社會經驗,做事衝動不注意個人安危有多麼可怕,像那晚的遭遇,輕則受傷,嚴重的可能會丟掉性命。齊鎮距離縣城至少有七八公里遠,一個人徒步回家,心裡面只有孤獨、陰冷和悲傷。
吃一塹長一智,任何時候都應該規避一切鳳險,保護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