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時期,有一個名叫沃千秋的富家公子,去縣城裡拜訪朋友。在縣城裡逗留了幾天後,他辭別朋友,騎著騾馬啟程回家。走到半路上,他遇見一個十來歲的少年,光著腳丫,縮著膀子,手裡拎著幾包藥,低著頭快速地走著。
此時初冬時節,正是穿冬裝的時候,為何這個少年穿著單薄的衣衫?沃千秋心地仁慈,他叫住少年,詢問起來。少年未語先流淚,他告訴沃千秋,他的父親早死,母子二人相依為命,靠母親給大戶人家漿洗衣物,苦度時光。如今母親生病了,他去給母親抓藥。
沃千秋心生憐憫,關心地問道:“你不會連棉衣棉鞋都沒有吧?”少年苦著臉說:“我本來穿著棉衣棉鞋的,去藥鋪裡抓藥時,藥錢不夠,便把棉衣棉鞋當了,好歹湊夠了藥錢,給母親治病要緊。”
想不到這個少年小小年紀,還是一個大孝子,沃千秋心裡不由得暗暗地讚許起來。他想了想,說道:“這樣吧,我去你家看看,怎麼樣?”少年點點頭,在前面帶路,沃千秋跟在後面。
走了不遠,來到幾間草廬前。少年先進去稟告母親。不一會,少年攙扶著母親出來,招呼客人進屋落座。沃千秋走進屋裡,只見家徒四壁,桌椅破舊,可見日子不是一般的寒酸。他坐下後,女子進屋歇息,少年陪坐,沃千秋詢問起少年的身世。少年自稱姓簡,人稱大郎,今年一十三歲。父親因病去世,已經三載了。
沃千秋見他一直穿著單衫,詢問他為何不穿棉衣?簡大郎羞紅著臉說:“我就一套冬衣,家裡沒有備用的。”沃千秋鼻頭一酸,走出門,從馬背上的行李裡,拿出八十兩銀子,送給簡大郎,告辭而去。
這以後,沃千秋間隔個三五個月,去一趟簡家,送一些油米布匹和銀子,賙濟他們母子二人。他堅持了五年,直到簡大郎十八歲了,能夠靠勞動養活母子二人了,他才沒有再去。
一轉眼又過去了三年。這一年的春上,沃千秋去了一趟都城,探望做官的叔父一家。在都城逗留了半年,他思念妻小,便向叔父一家告辭,騎著騾馬回家。
在路上走了四五天,這一天到了一座大山腳下。沃千秋正走著,忽然陰雲密佈,天色暗了下來。這時,前面出現幾名官差打扮的人,擋在路上,拱手說道:“公子止步,我家老爺有請,到府上一敘。”
沃千秋狐疑地問道:“我在這裡人生地不熟的,與你家老爺沒有交情,他為何要請我敘話?”官差拱手說道:“去了就知道了。”不由分說,牽著馬韁在前帶路。
上了山路,七彎八拐之後,眼前出現一座城郭。走進城門,一片繁華景象。不一會,到了一座府邸,迎出一名官員。
官員上前拉住沃千秋的手,往廳堂裡走去,一路上談笑風生。到了廳堂裡,分賓主落座,官員吩咐上茶,早有差役端上來茶盞。
沃千秋打量了官員一眼,拱手說道:“你我素未謀面,承蒙厚愛,受寵若驚。不知為何如此尊我,待為座上賓,還請明示。”官員說道:“你是我家恩人,承蒙你照顧我家妻兒多年,心裡感激不盡。今日恩公從此地路過,因此請來敘話,表達感謝之情。”
原來,此人就是簡大郎的父親。他因為生前仗義執言,品行端正,留在陰司任職,如今升為判官。如果沒有沃千秋的賙濟,妻兒恐怕早就餓死,這種恩情,簡判官自然銘記在心,感恩戴德。
不一會,到了掌燈時分,簡判官吩咐擺下酒宴,和沃千秋喝起酒來。簡判官殷勤勸酒,沃千秋不知不覺間有了醉意。
這時,一名官差走進來,稟告說:“判官大人,人犯已經帶到,請你發落。”簡判官點點頭說:“知道了,我馬上就到。”官差走後,簡判官站起來拱手說道:“恩公稍坐片刻,我失陪一下,處理完公事就來。”說完,出了廳堂。
沃千秋閒坐了一會,百無聊賴,站起身出了廳堂,到院子裡散步。他看見院子對面的幾間房屋裡燈火通明,便信步走了過去,來到走廊上。
這時,他聽見一間屋子裡傳來一陣陣狗叫聲,伴隨著男子的慘叫聲,好奇心起,推開一條門縫往裡偷看。這一看不打緊,他嚇得兩股戰戰,幾欲墜地,
只見柱子上綁著一名男子,上百隻狗排著隊,輪流走到男子身邊,咬下一塊肉吃掉,然後從側門出去。這邊剛出去一隻狗,那邊的側門裡,就會走出一隻狗,排在隊末。男子身上的肉,被咬下一塊後,很快長出一塊新肉。男子疼得發出撕心裂肺的哭叫聲,令人慘不忍聞。
沃千秋穩住心神,仔細一看,男子竟然是他的親弟弟沃千雪。他一把推開門,衝了進去,被小鬼攔住,將他推了出來,關上了門。沃千秋拍著門大喊,簡判官走過來說:“恩公且到廳堂裡去,容我細細告訴你原因。”
到了廳堂裡落座,簡判官講了起來。原來,沃千雪平生最愛吃狗肉,幾乎無狗肉不歡。這幾十年裡,他吃了一百多條狗。因為罪孽太重,被陰司捉拿歸案,遭受報應,讓被他吃掉的狗,都來咬他一塊肉,報仇雪恨。
沃千秋聽完,跪下來哀求簡判官想想辦法,搭救弟弟一把。簡判官扶起他說道:“我這次請你來,其實就是為了還你一個人情。你的弟弟接受完懲罰後,我們會送他回家,饒他不死。但是,如果他不知悔改,肆意而為,下一次就不客氣了。”
沃千秋狐疑地問道:“這麼說來,雞鴨魚肉都不能吃了嗎?”簡判官微微一笑,說道:“雞鴨魚肉,本來就是讓人吃的,無可厚非,這是它們的宿命和功能。但是,狗是人類忠實的朋友,幫人看家守戶,豈可殺來吃肉?肉是不能亂吃的。”
沃千秋千恩萬謝,簡判官挽著他的手,將他送到門口,差遣一名官差送他回家。官差讓沃千秋騎在騾馬上,閉上眼,一拍騾馬的屁股,騾馬飛快地跑了起來,恍如騰雲駕霧一般。等到騾馬停下,沃千秋睜開眼,已經到了家門口。
沃千秋拍門叫醒家人,家人見他半夜裡回家,萬分驚奇。沃千秋開口問起弟弟,家人說,掌燈時分,他得了怪病,身上長滿紅瘡,疼痛難忍,喊叫了兩個多時辰,剛剛入睡。沃千秋心知肚明,進屋歇宿去了。
第二天早上,沃千秋去探望弟弟,將他昨晚在陰司裡所見所聞都講了。沃千雪嚇得臉色慘白,趕緊誦經唸佛,七七四十九天後,紅瘡消失不見。從此後,他再也不敢吃狗肉了。
人類文明發展了幾千年,哪些肉該吃,哪些肉不該吃,早有定論,千萬不可貪圖一時的口腹之慾,結下罪孽。本故事採用了陰司的元素,在於借事喻理,勸喻世人,不可亂殺亂吃,與封建迷信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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