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山的人,永遠沒有資格嘲諷下山的神!”聯盟的確是一個“新陳代謝”、日新月異的地方,沒有任何一個球員敢說他整個職業生涯都是高光時刻,更沒人敢說他屹立不倒,不妨你舉個例子。
金州勇士,因為和騎士的四年大戰,三次總冠軍,讓球迷看到了一個新鮮的籃球觀念“小球”,他們談不上開創者,更沒資格說祖師爺,但是在將小球推向頂峰的這條道路,勇士絕對貢獻了自己的一份力量。將死亡五小推向江湖,原來五個小個子也可以打球;將三分磨鍊到鋒芒逼人;勇士在這個NBA獨特的籃球世界當中,用自己獨有的風格綻放了一種五彩繽紛的“煙花”。
但就像上面所說的,聯盟新陳代謝很快,杜蘭特的出走,湯普森的賽季報銷,昔日那支總決賽進退自如,4年捧起三次總冠軍的金州勇士隊,將老詹一次又一次地逐出頒獎舞臺的金州勇士,如今已時隔兩年沒有觸控過季後賽地板,即便我們回頭來看時,過去依然美好!
而不知大家有沒有發現一個問題——在我們談論勇士的時候,我們圍繞的是水花兄弟,是湯普森的佛祖顯靈,是庫裡的超遠三分,是兩人的默契連線,即便是後來的杜蘭特,我們都願意尊稱他為“死神到來”,可是我們是不是忘了一個人?那個默默無聞卻在勇士有著舉足輕重的德拉蒙德-格林?
為什麼我們開頭說“上山的人,永遠沒有資格嘲諷下山的神。”筆者在這裡說的並不是金州勇士的光芒退去,而是格林如今成為了大家口中的笑話,這個笑話很長,不說一直但最起碼在格林的半段職業生涯裡都有存在,因為在他們眼裡格林連神的資格都沒有過。
我們先拋開第一個話題格林對於勇士的貢獻不談,先談談格林配不配被稱之為神!我們對於一個神,或者說在聯盟裡的巨星是怎麼定義的?總冠軍MVP獲得者還是常規賽最有價值球員?還是每場30+,每場投進多少記三分,完成多少次扣籃?顯然這些都只是一部分,片面的,沒人敢說本-華萊士不是巨星吧?別人如今都已經成為了名人堂球員,沒人可以說皮蓬不是巨星吧?否則喬丹一冠也難求。
而為什麼格林不可以是呢?格林能夠組織球隊,可以串聯球員,可以擔任更衣室的領導人,甚至可以對杜蘭特“破口大罵”,格林能做到的很多事情是常人做不到的,超於了常人水準之上不就是閃閃發光,不就是巨星球員嗎?這還需要其他爭論嗎?所以關於格林是否是巨星相比現在大家心裡有了一個準確答案。
然後我們再回到格林與勇士貢獻這裡,其實和上面的格林是否是巨星球員(神)有著因果的關係,畢竟巨星球員才會對球隊做出巨大貢獻。我們說勇士的死亡五小,從一開始的庫裡+湯普森+格林+伊戈達拉+巴恩斯,到後來的庫裡+湯普森+格林+伊戈達拉+杜蘭特,這其中是不是隻換了一個人?格林在這裡是不是處於重要位置,無法替換?
我們拿勇士最經典的跑位戰術來說說,如果當庫裡作為持球人,克萊需要兜出一圈,跑位完成投籃,格林需不要參與進來?如果是格林持球,庫裡和湯普森任意一人實現跑位投籃,格林需不要參與進來?格林可以是組織者,也可以是參與者,但這其中必然會出現他的身影。我們換句話說,如果當跑位戰術放掉格林這一環,他的威懾力遠遠就不可能達到勇士大殺器這一步;或者說不足以讓人駭人聽聞,死亡五小也是同一個道理。
所以我們說勇士這支球隊能夠建立一個王朝,他不僅僅憑藉的是水花兄弟神準得三分,也不是兩人無解的投籃,其中還有格林這個人物。我們把庫裡、格林、湯普森三人看成一個完整體來看,格林充當的是大腦那一塊,水花兄弟是身體部位,當二者結合在一起,做到整體與部分的統一,才能將價值發揮到最大。勇士的王朝需要地基,格林充當了那個穩健但“底下”的地基,庫裡和湯普森在此之上不斷建築,才坐車了一個華麗的王朝,但當格林發生鬆動,地基開始不牢固的時候,勇士絕對會地動山搖,徹底崩塌。
因此我們在勇士管理層總能聽到這麼一句話:“我們全部人員都認識格林,包括那些拖地的大媽、清潔人員,一方面是格林和格林的關係很好,一方面是我們整個球隊都需要他。”我們說庫裡、湯普森是勇士的非賣品,其實格林早早就和庫裡、湯普森繫結在一起了,因此當杜蘭特離開勇士之前,有外界會討論“送走杜蘭特為何不送走格林?”但其實在管理層面前這就是廢話,畢竟在“杜蘭特到來之前他們就已經是總冠軍!”這有格林的貢獻,無法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