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國際市場能源價格大幅上漲,國內電力、煤炭供需持續偏緊,多種因素導致近期一些地方出現拉閘限電,給正常經濟執行和居民生活帶來影響。
日前,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進一步部署了做好今冬明春電力和煤炭等供應,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經濟平穩執行等工作。看具體部署→
保障群眾生活和冬季取暖用能,特別要確保東北地區冬季用煤用電。
推動有潛力的煤礦釋放產能,加快已核准且基本建成的露天煤礦投產達產。
交通運輸部門要優先保障煤炭運輸。
針對煤電企業困難,實施階段性稅收緩繳政策,引導金融機構保障合理融資需求。
推動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在穩定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電價前提下,將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範圍由分別不超過10%、15%,調整為原則上均不超過20%,對高耗能行業由市場交易形成價格,不受上浮20%限制。
鼓勵地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
推進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做好煤、氣、油儲備。
堅決遏制“兩高”專案盲目發展。
完善地方能耗雙控機制,推動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費在一定時間內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
各地要做好有序用電管理,糾正有的地方“一刀切”停產限產或“運動式”減碳,反對不作為、亂作為。
產煤省和重點煤企要按要求增產增供。
中央發電企業火電機組要應發盡發。
電網企業要強化執行排程和安全管理。
對不落實保供責任的要嚴肅追責。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