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90年代初,伴隨著國際形勢的驚天鉅變,中俄兩個大國重回信任與合作關係,中俄之間的軍事技術合作與貿易也再次活躍起來。時至今日,兩國30年來軍事貿易累計總額已超過400億美元,無論是規模、深度,還是持續時間,都是世所罕見。更重要的是,在這漫長的30年裡,兩國軍貿合作雖然難免會有一些爭執,但在攜手應對全球霸權、持續深化戰略協作的背景下,總體上做到了互信互鑑、互利共贏,這些都堪稱世界軍火貿易史上的傳奇佳話。
1992年6月,首批12架蘇-27SK重型戰鬥機從俄羅斯飛抵中國,這是當時24架蘇-27SK合同中交付的第一批。事實上,雙方在合同簽訂前,曾經對蘇-27的價格有過不小的分歧。蘇聯當時認為,既然美國F-15戰鬥機能夠賣到5500萬美元的高價,那麼與之旗鼓相當的蘇-27單價在5000萬美元是比較合理的。而我方在認同蘇-27有大航程、大載彈量等一系列優勢的同時,也指出了蘇-27最關鍵的缺陷,即由於結構設計和材料限制,其使用壽命只有2500小時,相比之下,F-15的使用壽命高達6000小時。因此,在一番唇槍舌戰之後,24架蘇-27的最終價格確定在8億美元,單價約為F-15的60%。蘇聯解體之後,新生的俄羅斯也認同了這份合同,並且同意貨款的70%用毛皮大衣、暖水壺,甚至牙膏、麵粉等商品抵扣,整個交易算得上是物美價廉。
但鮮為人知的是,這並不是我國在90年代購買的第一批蘇制武器,在蘇-27戰鬥機抵達之前,米-171直升機已經先行一步交付陸軍。這是我們在當時無法購買美製“黑鷹”直升機的情況下,轉而向蘇聯採購的60架米-171直升機的一部分,首批24架在1991年就已交付,剩餘部分在1995年前全部交付完畢,整個訂單金額2.4億美元。此外,中國在1991年還訂購了兩個營的S-300遠端防空導彈系統(S-300PMU),包括32個發射單元和約300枚防空導彈,訂單金額2.2億美元。到了1994年,又購買了兩個營的S-300(S-300PMU1),由於導彈效能有所提升,第二份訂單金額為4億美元。
這些先進軍事裝備的到來,極大地改善了我軍裝備嚴重落伍的窘況,尤其是蘇-27SK戰鬥機,航程遠、載彈量大,效能也比較可靠,因此迅速獲得了空軍青睞。在1995年,我們第二次購買了24架蘇-27,訂單金額雖然未變,但俄羅斯要求全部使用美元付款。此外,海軍也趁此良機,從俄羅斯引進了兩艘“基洛”877型潛艇,訂單金額4.5億美元。
這一波持續五年,前後共有六筆,總價值約30億美元的裝備採購,是兩國軍事貿易的第一階段。當時國內雖然對先進裝備異常渴求,但經濟發展水平偏低,採購裝備的主要思路仍然是先少量引進,部隊一邊使用一邊消化相關技術,再與自身技術相結合進行改進和研發。這是一條代價較低、價效比很高的道路,但變幻的國際環境並沒有給我們平穩發展下去的機會。1996年,國際局勢再起波瀾,使得國內迫切需要效能成熟的先進軍事裝備提升戰鬥力,因此,向俄羅斯採購軍事裝備的力度開始大幅度增加。
先是在1996年與俄羅斯簽訂了引進蘇-27戰鬥機生產線的協議,雙方約定由俄羅斯提供發動機、雷達等主要零部件,由國內負責組裝生產,計劃生產200架。1999年,鑑於組裝生產的蘇-27(即殲-11)數目越來越多,空軍向俄羅斯採購了26架雙座教練型蘇-27UBK,用於訓練殲-11戰鬥機飛行員。由於美元通貨膨脹及技術改進等因素,這批蘇-27UBK價格略有上浮,為3500萬美元,總價格約9億美元。2001年,由國內提供資金開發的蘇-30MKK多用途重型戰鬥機效能逐漸成熟,海、空軍先後分三批共購買了100架,由於俄羅斯針對蘇-27存在的問題,對蘇-30進行了結構補強,使得其使用壽命達到了西方標準的6000小時,同時又大幅度強化了對海、對地打擊能力,還具備發射R-77中距空空導彈的能力,因此蘇-30MKK價格相當不菲,單價為4500萬美元,100架總計耗資45億美元。當然,相比於印度同時期獲得的單價6200萬美元的蘇-30MKI,蘇-30MKK還是很便宜的。
此外,由於海軍面臨的壓力更大,因此也向俄羅斯採購了為數不菲的裝備。其中包括先後兩批共四艘“現代”級驅逐艦,共耗資24億美元。同時,海軍對“基洛”級潛艇很感興趣,先是以5.7億美元的價格採購了兩艘677型,又於2002年5月以16億美元價格採購了8艘677M型,並一同購買了3M-54E“俱樂部”潛射反艦導彈。上述“現代”級和“基洛”級形成了當時海軍最有效的反航母組合。此外,鑑於當時國產直-9反潛直升機體型過小,不能滿足中遠距離反潛需求,而直-8反潛機體型過大,無法搭載在驅逐艦或護衛艦上,因此國內先後又向俄羅斯採購了16架卡-28反潛直升機,以及9架卡-31預警直升機,準備應用於第一艘國產航母上,全部耗資約3億美元。
同時,國內對於此前採購的S-300防空系統非常滿意,在2001年和2004年又分兩次採購了共六個營的S-300(兩個營的S-300PMU1和4個營的S-300PMU2),共耗資14億美元。此外,對米-171直升機的採購也依然繼續,在2001年購買了35架,2003年又購買了26架,兩次採購費用一共約3億美元。除此之外,國產殲-10戰鬥機原本打算使用國產渦扇-10發動機,但渦扇-10效能長期不夠成熟,因此殲-10最終搭載了俄製AL-31發動機,再加上殲-11和早期殲-11B同樣使用AL-31發動機,因此在2006年之前,國內一共採購了超過400臺AL-31發動機,價值約12億美元。此外,還有像“道爾-M1”近程防空導彈、Kh-59空地導彈、SS-N-22“日炙”超音速反艦導彈等一系列裝備,但尚缺乏具體的採購數量。
從1996年到2006年,這是雙方軍事貿易的第二階段,其特點是種類齊全,以整機、整艦、整系統購買為主,規模比較大,交易金額更是屢創新高,在2005年達到創紀錄的30億美元。這個10年間的貿易額約為220億美元,僅僅從2000年到2006年,兩國武器貿易額就高達178億美元。從現在的視角來看,當時國內在軍事裝備領域,幾乎所有方面都明顯落後國際主流技術,主要對手的軍事實力又異常強大,因此對先進裝備非常渴求。同時,國內經濟在2001年前後得到了較大發展,手中的美元外匯也直線上升,因此具備了很強的購買力,雙方的軍事貿易額度達到空前水平,也是比較正常的。
更重要的是,國內在採購俄羅斯軍事裝備時,有明顯的針對性,幾乎所有的採購,均有相應仿製或技術吸收方案,並且這些方案往往都能夠成功。比如,國內先後投資上百億美元的蘇27/30戰鬥機專案,後來就催生了國產殲-11B、殲-16戰鬥機出現;12艘基洛級潛艇的到來,推動了國產039型常規動力潛艇的升級改進,尤其是俄製基洛級潛艇外部消聲瓦技術,是039A型潛艇噪聲銳減的重要原因;俄製S-300防空導彈的設計理念和技術被消化吸收,最終誕生了紅旗-9遠端防空導彈;而“現代”級驅逐艦的“施基利”中程艦空導彈,也催生了國產紅旗-16艦空導彈;國產渦扇-10發動機此後效能逐步成熟,也與俄羅斯AL-31發動機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可以說,我們雖然花費了大量資金,從俄羅斯購買了多種軍事裝備,但無論是採取整體引進還是以單項技術合作的方式,最終都成功地融入了國產軍事裝備體系,達成了成了引進、消化、吸收的目標。
經過持續多年的引進和消化吸收,國產裝備開始逐步發展成熟,大約在2006年之後,兩國軍事貿易額開始大幅度縮減。2007年,兩國軍事貿易額驟降至13.2億美元,原已向俄羅斯採購的第四批蘇-30MK3,以及伊爾-78大型加油機,也因種種原因告吹。因此,從2006年到2014年這8年之間,雙方軍事貿易額大幅下滑,除了繼續向俄羅斯採購米-171直升機(兩批共84架,約5億美元),以及AL-31發動機(470臺,約18億美元),以應用於殲-10、殲-15等戰鬥機的生產之外,新添購的裝備主要是D-30和RD-93發動機,其中前者主要用來生產轟-6最新型號,共分兩次購買240臺,價值約7.2億美元,後者則是用於和巴基斯坦聯合研製的“梟龍”戰鬥機。此外,國內還按照此前簽訂的採購協議,繼續向俄羅斯購買相應零部件,及保證裝備戰鬥力需要的武器彈藥等,前後8年的軍事貿易額在50億美元左右。
到了2014年,局勢再度發生了變化。一方面,俄羅斯自身的經濟狀況出現了問題,使得俄羅斯軍隊訂單數量直線下滑,俄羅斯軍工企業需要大量來自國外的訂單保證生存。同時,我們國內儘管基本消化了此前購買的俄製武器裝備,但對於俄羅斯一些仍然領先的領域,重新有了一定採購需求,因此雙方的第三輪貿易高峰再次到來。
其中影響最大、爭議同樣最大的,當屬24架蘇-35戰鬥機採購合同。這項價值20億美元的合同,是自2005年最後一批蘇-30MK2交付之後,國內再一次從俄羅斯採購戰鬥機,在當時引起了廣泛的爭論,時至今日仍然沒有定論。此外,國內還以30億美元價格,採購了6套S-400防空系統,這是在S-300基礎上衍生而來的新一代遠端防空系統。並且,我們還進一步擴大了D-30發動機採購數量(兩批224臺,價格6.5億美元),以用於新出現的運-20國產戰略運輸機和轟-6上,並且在2016年又採購了100臺AL-31發動機(5億美元),2019年還追加採購了100架米-171直升機(6億美元)。唯一讓外界有些意外的是,兩國雖然簽訂了“拉達”級潛艇的採購協議,但由於 “拉達”級潛艇許多技術不成熟,沒有達到中國海軍的需求,因此訂單最終取消。
從表面上來看,蘇-35、S-400、以及“拉達”級潛艇,完全就是90年代蘇-27、S-300和“基洛”級潛艇的升級版,而AL-31發動機、米-171更是從90年代持續採購20多年,這些軍購合同頗有一種國內雖然一直在引進吸收俄羅斯先進技術,但卻始終在俄羅斯身後蹣跚學步的意味。不過,事實卻並非如此。在“拉達”級潛艇訂單取消後,俄羅斯一直期待的蘇-35和S-400下一批訂單始終沒有出現,原因是國內已經有了能夠滿足需求的國產殲-20隱身戰鬥機和紅旗-9B遠端防空導彈,其中前者效能已經完全超越了蘇-35,甚至超越了目前俄羅斯航空工業在戰鬥機領域的最高水平——蘇-57隱身戰鬥機,而後者已經達到了與S-400旗鼓相當的水平,在目前俄羅斯S-500防空系統進度滯後的情況下,短期內已經沒有進口俄羅斯遠端防空系統的可能。
而在剛剛結束的珠海航展上,官方公開表示殲-20換用國產新型發動機,而最新生產的殲-10C、殲-16戰鬥機,都已經應用了渦扇-10最新改進型號,國內先後採購超過1300臺AL-31發動機(包括整機採購)的歷史就此終結。雖然目前仍然在向俄羅斯採購D-30發動機,以用於運-20和轟-6的生產,但中航工業也已公開表示,運-20正搭載兩型國產發動機測試,目前進展一切順利,預計停止進口俄製D-30發動機,也就是近幾年的事情。
唯一還可能向俄羅斯進口的,也就是直升機了。無論是2019年向俄羅斯購買100架米-171運輸直升機,還是近期傳得沸沸揚揚的卡-52K艦載重型武裝直升機採購計劃,都說明我們目前在直升機領域的些許不足。但目前國產直-20發展比較順利,只是生產速度實在趕不上陸航高速發展帶來的缺口,所以採購一批價格便宜(單價600萬美元),又比較好用的米-171,不過是權宜之計,但相信這應該也是最後一次購買。至於可能應用於作075兩棲攻擊艦的卡-52K,其後續購買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相比於1996年到2006年的第二次貿易高峰,第三次高峰期購買的種類雖然也不少,但數量出現了明顯下滑,背後的根本原因就在於,國內在先進軍事裝備領域的進步實在太快,整體技術水平已經達到相當的高度,雖然繼續向俄羅斯購買一些武器裝備,但從蘇-35到卡-52K,都有明顯的應急傾向,其直接特徵就是,幾乎所有的採購都是一次性的,無論俄羅斯後來怎樣強力推薦,我們始終都無動於衷。可以肯定地說,從2015年到2021年這6年,大約80億美元的貿易,應該就是兩國軍事貿易最後一個高峰。
30年前,俄羅斯繼承了蘇聯絕大部分的軍事工業,其設計和製造軍事裝備的能力在當時僅次於美國,我們國家由於七八十年代諸多原因的影響,90年代的裝備水平已明顯落後於世界主流水平,因此大量向俄羅斯採購以奮起直追。在此後的30年裡,我們總計花費了超過400億美元向俄羅斯購買各種先進軍事裝備,同時又始終秉承引進、消化、吸收、融合的發展思路,逐步健全完善並快速升級打造出一整套先進的裝備體系。如今,在軍事裝備領域總體達到了與俄羅斯旗鼓相當的水平,在戰鬥機、大型軍艦、無人機等領域明顯超出,在直升機、轟炸機、核潛艇等領域略有不足。總的來說,付出雖然不菲,但收穫更是難以估量。
3艘075兩棲攻擊艦的快速批次建造展示了中國軍工船廠的技術實力
在這30年中,兩國軍事貿易方面也曾經發生一些分歧。比如,國內當初協議組裝生產200架蘇-27,最後只生產105架左右,使得俄羅斯提前生產的蘇-27機體一直在倉庫落灰,直至2010年生產蘇-27SM時才用完。再比如,國內訂購了第四批蘇-30MK3又取消,俄羅斯最終無奈將其轉手賣給委內瑞拉,俄羅斯對此一直頗有怨言。而俄羅斯雖然也一直在向印度、越南出口蘇-30戰鬥機、“基洛”級潛艇、超音速反艦導彈等先進武器,但在型號、效能、規模等方面也還算是有所顧忌。
總的來說,雙方在30年的合作中各取所需,國內既獲得了先進軍事裝備以提升國防實力,同時也得到了大批先進技術,並與自身技術基礎相融合,最終達到了如今的高度。而俄羅斯也利用獲得的數百億美元,拯救了數十個軍工企業,不僅順利渡過了90年代的軍事裝備衰退期,並且在21世紀還屢屢推陳出新,在獲得更多國際訂單的同時,也為俄羅斯軍隊提供了眾多先進可靠的軍事裝備。
展望未來,中俄兩國在軍事領域的貿易仍然會繼續,但單方面向俄羅斯採購裝備和技術的狀況或將有所變化。畢竟俄羅斯目前雖然在地空導彈和重型直升機等領域還有不少優勢,但在其他許多領域已經落後於世界一流水平。比如,其戰鬥機搭載的航電裝置就一直有明顯缺陷,此前一度依靠從法國採購先進航電裝置來滿足需求,而俄羅斯在無人機領域的滯後就更加明顯,在2016年甚至淪落到從以色列採購無人機的境地,至於大型水面軍艦更成為俄羅斯的絕對弱項。而這些領域,恰恰國內近些年來發展迅猛,有的甚至已達世界頂尖水平,相信雙方在未來互通技術、合作開發將成為常態。唯一的問題在於,俄羅斯一直有強烈的大國自負,何時真正願意低下頭來在諸多領域合作,仍然是頗有難度的事情。不過,只要雙方共同的威脅仍然存在,這種更加深入、更加平等的合作只是早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