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們談了1945年新一軍的武器裝備情況,有不少朋友表示不大理解。不理解的地方主要有兩點:
第一:為什麼4萬多人的軍有約22000支步槍就算多了?關於這個問題我們之前講過,在這裡就不重複了。
第二:有人說你文章裡講了,一個步兵連就裝備9挺輕機槍,每個班就有1挺,可是一個班就10來個人,一個軍不得配至少3000挺機槍嗎?
其實第二個問題也是常識問題,本來不想多說的。
可是在之前講西北軍的文章,又有人算計不清這個機槍配置的情況,言談之間還頗有不解,不是感嘆號就是問號的,所以我們就結合起來談一談這個話題。
首先解決西北軍文章時這位網友的疑惑。
在那篇文章中,我們提到29軍的步兵連配置輕機槍的標準是每個連6挺,每個團是至少72挺。
這位網友的演算法大家也都看到了,他覺得3營9連制是54挺輕機槍,而4營4連制則應該是96挺機槍,怎麼也不會是72挺。
其實有這個思考也是正常的,關鍵得弄清楚當時人家29軍的步兵團編制。
在當時的中國,步兵團的具體編制沒有嚴格的標準,不同軍系的編制情況不一樣,當然一般情況下都是“三三制”,即3營9連制(指步兵營連,不特別註明的話,下文同)。
但是29軍的情況比較特殊,它的每個步兵營是轄4個連,也就是說其一個團是3營12連制,每個連6挺輕機槍自然就是每個團至少72挺。
我們之所以說是至少是因為團直屬隊中可能也有少量輕機槍,故而嚴謹一點說至少。
這種3個步兵營,每個營有4個步兵連的情況,在當時也不是獨一份。
之前東北軍的步兵團就是3營12連制,而1937年全面抗戰爆發後紅軍主力改編的八路軍步兵團也是3營12連制。
所以我們在看全面抗戰初期的八路軍作戰歷程時,經常就會看到步兵10連、11連、12連這樣的單位。這種編制情況長期存在,一直到後來才逐步統一成3營9連制。
而在國軍中央軍系統中,絕大多數的步兵團都是3營9連制,身為駐印軍系統的新一軍也不例外,即新一軍的每個步兵團也是隻有9個步兵連。
我們在上面括弧強調,這裡只是指步兵營連。
實際上新一軍的每個步兵團兵力達到了3000餘人,它不可能都是步兵,而單單9個步兵連也不可能有這麼多人。
新一軍步兵團的3個營,每個營各有1個重機槍連和1個火箭筒排,其中重機槍連不是像國內部隊那樣配備4到6挺重機槍,而是配備8挺重機槍;而火箭筒排則配備4具巴祖卡。
有朋友可能會說了,一挺重機槍有4個人就夠了,一具火箭筒有2個人也就夠了。
兄弟,可不能這麼算啊!
實際上伺候一挺重機槍要10多個人,一個這樣的重機槍連就得100多人,可不像電視劇上那樣,那是省盒飯呢。
重機槍連和火箭筒排是營屬火力,而在步兵團一級還有團屬火力。
按照駐印軍的實際編制情況,編有1個迫擊炮連,一共裝備有12門81毫米迫擊炮;編有1個戰防炮連,裝備有8門37毫米戰防炮。
請注意,這種口徑的迫擊炮和戰防炮,它也不是三個兩個人就能扛著滿世界跑的玩意。如果我們再多提一句,駐印軍步兵連每個連還有6門60炮的話,炮手所佔的員額會更多。
請注意60炮班、重機槍連、火箭筒排、戰防炮連、迫擊炮連這些單位,按人頭數的話,一個團加起來可也不少,但是這些單位是很少會裝備輕機槍的。
而這些單位多多少少還算戰鬥單位,駐印軍的步兵團中還有人力輸送連、獸力輸送連、通訊排、衛生隊等非戰鬥單位以及團部的機關人員。
這些單位別說配輕機槍了,就是步槍其實都少配(駐印軍相對配槍多,國內部隊的配槍少到只具象徵意義)。
要說團直屬隊中有哪個單位可能配輕機槍,估計就只有特務排了。
按照根據駐印軍編制微調後出爐的三十四年甲種軍編制,其一個步兵團配備86挺輕機槍。其中每個步兵連裝備9挺輕機槍、9個步兵連裝備81挺輕機槍這是確定的,另外的5挺輕機槍可能就是特務排等少數部隊所裝備的了。
也就是說,看起來有3000餘人的步兵團,雖然是每個步兵班裝備1挺輕機槍,但全團按編制裝備的輕機槍數是86挺。
駐印軍在實際裝備量上要比編制表上略多一些,但也絕不會真的隨便找10多個人出來,就給他們整一挺輕機槍來扛上,真沒這麼玩的。
一個步兵團是這樣,那一個步兵師呢?
一個步兵師除了轄3個上述的步兵團外,本身也有師直屬山炮營、工兵營、通訊營、輜重營、搜尋連、特務連、防毒排以及衛生單位。
這些戰鬥和非戰鬥單位的人加起來比一個步兵團都不少,也就是說一個師下轄3個團,每個團有3000人,不能說這個師就只有9000人,而是還要加上這一坨。所以駐印軍的師一般有12000到13000人,其實就是這個原因所在了。
我們越往後看,後面的單位裝備步槍和機槍的比例就會越低。
以三十四年甲種軍編制的師屬單位來說,按編制走是裝備69挺輕機槍,也就是說按照理論編制,一個師應該是裝備86X3+69=327挺輕機槍。
以三十四年甲種軍編制的軍屬單位來說,按編制走是裝備72挺輕機槍,而這些軍屬單位則有好幾千人之眾,可想其配備輕機槍的比例之低。
所以如果以三十四年甲種軍編制來說,整個軍配置的輕機槍應該是1053挺。
三十四年甲種軍編制是以駐印軍編制為藍本出爐的,駐印軍的實際裝備其實是略多一些的。
所以在我們講新一軍的武器裝備統計時,其輕機槍的實有數量是1113挺。
講到這裡,我們應該明白為什麼4萬多人的軍,按照每個步兵班1挺輕機槍的配置,到最後實有裝備是1000餘挺了。
實際上如果非步兵部隊裝備的輕機槍再削減一些,裝備900多挺輕機槍也是可以滿足作戰部隊需求的。
至於其他人為什麼不裝備輕機槍呢?人家壓根也不是步兵啊!
所以10多個人裝備1挺機槍,4萬多人就要裝備至少3000挺機槍,其前提本身就不存在。
同時講到這裡,也能把為什麼4萬多人的部隊裝備22000支步槍就算多的問題也能說清楚,因為步兵本來也就沒那麼多,這個資料可能還包括了部分庫存。
有朋友可能又會說了,這配置不行啊!一個班怎麼也得來2挺輕機槍,人手沒有步槍也得有手槍吧?
其實要這麼說就沒意思了,尤其不能以現在的觀念標準去看當時,要不都會問出為什麼他們不人手一支自動步槍的問題來了。
在研究國軍編制的過程時,特別有意思的一點是,他們參照駐印軍搞的三十四年甲種軍編制,因為標準定得太高,其實自己都補充不上來。
後來有幾個甲種軍改編為整編師,裁掉了3個步兵團,才壓實了編制;而沒有改整編師的甲種軍因為作戰損耗太大,後來也降低了裝備標準。
更有意思的是,在東北我軍與美械國軍的作戰過程中,我們的野戰縱隊及野戰師的標準是在對照美械軍的編制來逐漸調整充實的。
比如1948年遼瀋戰役的第4縱隊,全縱隊4萬餘人,輕機槍也是每個班1挺,實際裝備了990挺。
我們的縱隊還直接搞了1個炮兵團,步兵師的員額有12000人到13000人,師有山炮營;師以下的步兵團有3000多人,也有迫擊炮連和步兵炮連。
這個裝備體系對照國軍的駐印軍和三十四年甲種軍編制來看是很有意思的,我們在兵力數量上完全達到了後者的標準,在裝備上也進行了適合自己的調整。
我軍當時的實有裝備尚不能超過駐印軍的巔峰狀態和編制表狀態,但是當時的東北國軍更不能達到這一標準。所以即便是我們的主力縱隊跟它們的精銳軍一對一PK,也是完全不在話下的。
在塔山阻擊戰時,國軍實際投入了5個師打我2個多師的陣地,根本就打不動。尤其獨立95師戰前還吹什麼在華北沒丟過一挺機槍,號稱什麼趙子龍師,你來塔山試試?結果試試就逝世,3個團打成了3個營。
遼瀋戰役後,東北野戰軍的縱隊編制和裝備進一步壓實,又編入了1個師,一個縱隊就有4個師五六萬人。
而且我們跟國軍的編制不一樣的是,它們的編制多是搞樣子貨,我們則是實打實的。
所以東野入關才給華北的傅作義那麼大的刺激,這刺激能不大嗎?比編制、比裝備、比戰鬥力、比指揮、比後勤,你都不行啊!
由這個機槍問題我們延伸到這裡,就不再多扯了,希望懂得朋友一笑了之,不懂的朋友也能有所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