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以來,B-52轟炸機一直在服役,還進行過多次升級。一架B-52轟炸機可攜帶35噸炸彈和導彈。
B-52轟炸機可全負荷狀態下飛行近9000英里(1英里約合1.6公里),只要機組人員撐得住,空中加油機就可以讓B-52持續飛行。
B-52轟炸機取代的是2014年8月以來,一直在伊拉克和敘利亞上空執行任務的B-1轟炸機。
據空軍稱,自從轟炸行動開始以來,B-1轟炸機的執行任務量只佔載人飛機執行任務總量的7%,但投彈量所佔比例卻接近40%。
五角大樓發言人沃倫解釋說:“B-52轟炸機其實正在逐步取代B-1轟炸機。正如我們過去20個月在這個戰區所看到的那樣,B-52轟炸機也將執行同種類型的精確打擊任務。”
沃倫解釋說:“B-52轟炸機其實正在逐步取代B-1轟炸機。正如我們過去20個月在這個戰區所看到的那樣,B-52轟炸機也將執行同種類型的精確打擊任務。”
但這些情況其實並不能解釋,派B-52轟炸機打擊一小撮幾乎沒有重武器且喜歡使用民用交通工具的好戰分子是否實用。
當然,B-52轟炸機每次執行任務的續航時間更長,載彈量也更大,進而可能消滅掉更多目標。
但這是要付出代價的。空軍每派B-52執行任務一個小時就要花費大約7萬美元。
相比之下,空軍每派B-1執行任務一個小時的開支略高於6.1萬美元。派F-16作戰要便宜得多,每小時的開支約為2萬美元。派A-10作戰就更便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