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球,如果放到現在,有VAR的話,當值裁判還會那樣判罰嗎?我想在這麼關鍵的比賽裡,裁判敢這樣判罰,一定背後收到了很大的刺激或者威脅。那放到現在呢?
當然,有人會說一場球能決定冠軍?當然,那一場就決定了那一個賽季的冠軍,也許未來幾個賽季的冠軍,羅納爾多大傷,四大金剛瓦解,徹底進入球星黑洞時期。
當值主裁賽後狡辯說,看到羅納爾多彈簧一樣的被撞開,明顯就是假摔,那麼難道這種裁判獨創理論:“慣性會讓物體突然碰到障礙物以極大的力量往後彈“,不是用錯地方了嗎?這套理論如果用在某家的法拉稀上,估計能成功超越任何豪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