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這裡是老梁說二手房。
都知道二手房交易是比較麻煩的,在交易的過程中可能存在資訊不對稱,導致買賣雙方彼此缺乏信任問題,而雙方和中介也有可能為了促成交易,從而發生糾紛。
這些問題都給各位賣房者或者購房者帶來了不少的困擾,接下來老梁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常見的二手房買賣糾紛及應對策略。
一,隱瞞真實資訊導致糾紛
房屋所有權人為了促成交易往往隱瞞房屋的真實情況,隱瞞真實資訊包括;房屋的質量問題,出租或共有權,瑕疵,居住環境,房屋的歷史狀況等等問題。
在簽訂合同後,或者房屋所有權轉讓後,買房者發現,從而提起訴訟,購房人隱瞞無法辦理貸款,真實購買人購房資格的問題,從而導致房屋所有權無法發生轉移,產生糾紛。
解決方法:
對這些問題,購房者可以在購房前向物業鄰居開發商瞭解情況,一定要到現場看房,並對可能出現的質量問題如何承擔責任進行約定。
同時對購買的房產現狀作出約定和所有權人做出的口頭承諾,應當及時用書面證據固定,後面發現有質量問題,應當及時固定證據及時透過法律途徑維權。
相對來說,購房人隱瞞真實資訊是比較簡單的,房屋所有權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明確辦理的期限,發生糾紛,及時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二,房價變化快
房屋價格上漲或者下跌了一方反悔以種種藉口不辦理過戶手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這種情況的存在一般有兩種情況
①賣房人在,銷售房屋後,辦理過戶手續過程中,發現房屋價格又上漲了,於是導致後悔以莊重藉口不辦理過戶手續,另一方起訴至法院;
②房價下跌是購房人以種種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解決方法
購房方不但要與賣房房簽訂合同還要提前考慮房價上漲下跌等因素,約定好違約賠償責任並在能夠辦理過戶手續時及時辦理避免對方反悔。
在達到合同成就條件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履行自己的義務在對方違約的情況下,特別是賣房者違約不配合辦理過戶手續的應當委託律師及時辦理房屋的財產保全,並向法院提起訴訟。
三,中介機構的不規範行為導致糾紛
由於買賣雙方是常常透過中介機構建立聯絡進行交易,而中介機構本身的機制和人員素質不一,常常在簽訂合同或辦理手續時出現問題甚至合同約定內容與三方談判時表達的意思不一致,導致當事人對合同履行內容產生爭議,從而提起訴訟。
解決方法
為避免以上發生情況,首先雙方應當選擇正規的中介機構,交易前應當充分了解各種事項並對雙方談定的內容以書面形式約定好,對於中介口頭表述應當及時要求以書面證據固定並約定中介的違約責任和承擔問題,在雙方發生糾紛的時候,中介可以作為第三方或者證人參加庭審,方便查清事實。
四,房屋產權登記制度不合理
房屋產權登記制度的不合理導致難以發現房屋共有人情況,引起共有人提起訴訟。
房屋產權登記制度只登記一名所有權人的情況下,交易過程中購房者很難發現還有共友人,交易之後常有妻子或其他共有人提起訴訟,主張權利的情況出現。
解決方法:
對這樣的情況可以在簽訂合同時要求對方讓配偶一同簽字或者取得配偶同意處分的授權,並在合同中約定權利瑕疵的責任承擔問題,出現糾紛應當及時向法院訴訟並採取保全措施。
結語:
二手房交易手續複雜導致交易過程中雙方當事人產生不信任,所以買賣雙方都要在交易時充分了解房屋買賣需要的各種手續和證件,慎重簽訂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