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摺是臣工向皇帝報告政務的一種文書,中間不經任何人開拆直達皇帝。清代的奏摺制度產生於康熙時期,在雍正時期受到高度重視,乾隆時期進一步完善和規範。奏摺經過皇帝用硃砂調色的紅筆批示後,稱為硃批奏摺。
御醫,又稱太醫,他們主要在宮中為皇家診治疾病,因此,在奏摺中能夠看到跟太醫有關的硃批。清代的皇帝是怎樣評價太醫們的工作呢?
頤指氣使 開方施治
清代的皇帝們雖然不精通醫學,卻會對太醫們的醫術和治療進行評價。此類硃批在奏摺中隨處可見。
康熙四十二年(1703)七月十三日,御醫張獻等人治療武英殿赫世亨的疾病,康熙帝在奏摺上硃批:“理氣健脾丸藥,有補脾助消化之效,著每日早晨將一錢藥以小米湯同時服下,想必有益。著由御藥房取藥試用。除此之外,禁止服用其他補藥及人參等。”無論此法是否合理,畢竟是皇帝的御筆硃批,自太醫怎敢不遵?只能遵旨施治。
光緒帝一向身體孱弱,本人又心急求愈,每當太醫們醫治無效便會大發雷霆,甚至自己直接開藥。光緒三十三年(1907)八月的一天,光緒帝批示:“若常用熱劑一味峻補,恐前所發之恙復見於今。尚宜斟酌立方,如生地、元參、麥冬、菊花、桑葉、竹茹等清涼養陰之品,每日稍佐兩三味,以防浮熱時常上溢。”不管是否對症,太醫們只能硬著頭皮用藥。皇帝親自參與治療,擾亂太醫們的治療方案,最後醫治無效,這筆帳還要賴在太醫身上,看來清代太醫實在難當。
動輒苛責 賞罰分明
皇家治病,完全用療效說話。倘若效果不好,皇帝不僅會嚴詞斥責,毫不留情,甚至會予以嚴厲懲處。相反,如果醫治成功,疾病痊癒,則會得到褒獎,可謂賞罰分明。
康熙四十五年八月十八日,太醫院御醫劉聲芳、李德聰等奉旨醫治正黃旗包衣、護軍參領莫爾洪的暑溼傷氣下痢病,由於治療過程中病情遷延不愈,逐漸發展成“關格”證,太醫們將病情彙報給康熙皇帝,同時提出改用昇陽益胃湯治療。康熙皇帝在此奏摺中硃批:“爾等皆因醫學粗淺之故,所以往往不能救人”。對太醫們的能力加以訓斥。
更有甚者,康熙四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太醫院院使孫之鼎、外科大夫段世臣、御醫李德聰等奉旨醫治正黃旗內大臣頗爾盆的痔漏復發。後來病情加重,痔漏竄至左右臀,內通大腸,透破穢臭,每日流膿碗許。因患者本人已經68歲,痔漏穿孔之後,因體弱又出現洩瀉,病勢嚴重。康熙皇帝直接在奏摺上硃批:“庸醫誤人,往往如此”。申斥太醫無能。
乾隆皇帝也經常訓斥太醫。乾隆二十年,太醫院院使劉裕鐸奉旨治療侍衛內大臣伯依勒慎“傷寒發疹之症”,由於毒熱內盛,出現神昏澹語,病勢危重。總管王常貴上奏後,乾隆皇帝硃批:“交給他們一個病就治壞了,你提防著點,著他去守著看,欽此。”對太醫極為不信任,甚至派人監視太醫們的醫療過程。
當然,醫治成功皇帝也會褒獎有賞,以資鼓勵。雍正七年(1729)三月二十三日,太醫院院使劉裕鐸治好了大臣侯陳泰的傷寒病,雍正帝特意降旨:侯陳泰病症難為,經劉裕鐸診治痊癒,著賞記功一次。雖然沒有獎金,但是皇帝有賞,自然有助於日後的加官晉級。
透過奏摺,我們可以從另一個角度看到太醫們艱辛,雖然身處高位,其處境卻並非盡如人意,既要兢兢業業、全力以赴,還要受制於人,不能敷衍了事。
作者:甄雪燕
編輯:王迪
稽核:朱蕗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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