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明一代,歷十六帝,享國276年。其中九帝鑄年號(紀元)錢十一種:大中通寶、 洪武通寶、永樂通寶、宣德通寶、弘治通寶、嘉靖通寶、隆慶通寶、萬曆通寶、泰昌通寶、 天啟通寶、崇禎通寶。由於在明代一度實行鈔法,同時白銀的貨幣化功能不斷加強,總體上說明代銅錢的鑄造量不算大,但是在明代的貨幣結構中,銅錢卻一直佔有重要地位。尤其是在嘉靖朝以後,國家的鑄錢規模不斷擴大,鑄局不斷增加,鑄成的銅錢數量也不斷增加。
天啟七年(1627),崇禎帝即位,十二月,戶、工兩部進崇禎新錢式。帝令每錢一文重一錢三分, 務令寶色精彩,不必刊戶、工字樣。崇禎皇帝在即位後於崇禎元年鑄造、發行了“崇禎通寶” 年號錢,通行天下。在當時,開局鑄錢是有利可圖的一件事情。根據《明史·食貨志》載:崇禎元年,南京鑄本七萬九千餘兩,獲息銀三萬九千有奇,戶部鑄錢獲息銀二萬六千有奇 。當時,鑄錢的機構除戶部、工部外,尚有湖廣、 陝西、四川、雲南及宣府、密雲等地的錢局。崇禎三年,御史姚京提出在全國有條件的地方開局鑄錢的主張。他說:鑄錢開局,本通行天下,今乃苦於無息,旋開旋罷,自南北兩局外,僅存湖廣、陝西、四川、雲南及宣、密二鎮。而所鑄之息,不盡歸朝廷,復苦無鑄本, 蓋以買銅而非採銅也。乞尊洪武初及永樂九年、嘉靖六年例,遣官各省鑄錢,採銅於產銅之地,置官吏駐兵,仿銀礦法,十取其三。銅山之利,朝廷擅之,小民所採,仍予直以市 。結果是:帝從之。是時鑄廠並開,用銅益多,銅至益少。但是,隨著國勢的衰微,內憂外患的加劇,崇禎朝後的鑄錢質量下降,日以惡薄, 大半雜鉛砂,百不盈寸,捽擲輒破碎。末年敕鑄當五錢,不及鑄而明亡 。
崇禎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軍攻佔北京以後,崇禎皇帝自縊景山,明朝滅亡。在江南的明朝官僚隨即在南京擁立福王朱由崧為帝,建立南明弘光政權。在福王朱由崧建立弘光政權後不久的當年十月,便鑄造、發行了“弘光通寶” 年號錢。根據《三藩紀事本末》載:福王名由崧,神宗孫,福王常洵之子。洛陽陷,王避 亂南下,次淮安。值甲申三月國變,南中府等官會議監國,鳳督馬士英移書史可法及兵部侍郎呂大器,請奉福王。……王至南京,以內守備府為行宮,四日監國,十五日僭即位, 稱明年(1645 年,順治二年)為弘光元年。……六月,命禮部鑄國璽,以金代之。……十月朔,命鑄弘光錢 。
但是由於弘光帝在政治上的腐敗與不思進取,弘光政權持續不到一 年時間,就被清政府消滅了。隨著清軍南下,弘光元年(1645)五月十五日大臣趙之龍、 王鋒、錢謙益等獻南京城投降,二十二日,清軍俘獲逃奔蕪湖的弘光帝朱由崧。至此,弘光政權亡。弘光政權覆滅後不久,新的南明政權隨之出現。順治二年(1645)閏六月初七,明福建巡撫張肯堂、禮部尚書黃道周及南安伯鄭芝龍、靖虜伯鄭鴻逵等,奉朱元璋九世孫,端王朱碩熿之孫唐王朱聿鍵稱監國於福州。閏六月二十七日稱帝,改福州為天興府,以是年 為隆武元年 。然而,隆武政權建立僅一年時間便被清軍擊破,順治三年七月,清軍攻下浙東浙南,隆武帝出奔汀州,八月二十八日被清軍追及擒殺,隆武政權滅亡。
目前,明以後的錢幣文獻中對崇禎朝鑄“崇禎通寶”錢的記述比較多,學術界在這方面的研究成果也不算少,由於篇幅所限,對於“崇禎通寶”錢的鑄造、流通情況,本文不再贅述。
由於有清一代,南明政權鑄造的“弘光通寶”“隆武通寶”等錢被清代金石學者認為“偽號錢”,所以相關的史料記載並不多,而正是由於這兩種錢的鑄行時間相對較短,史料缺乏, 直到目前為止對於南明“弘光”“隆武”兩朝的錢幣鑄造情況並不十分清楚,研究成果也寥寥無幾。
民國時期丁福保編撰的《古錢大辭典》輯錄了前人對古錢的研究與考訂,是一部重要的錢幣學著作。該書對“弘光通寶”錢記載如下:
福王名由崧,神宗第三子福恭王常洵之長子,崇禎十六年嗣封福王,甲申三月,京師失手,四月,兇問至南京,參贊兵部尚書史可法等迎立為帝,改元弘光……弘光小平錢, 光幕外又有恩字、戶字、工字及星文。再一種有鳳字帶隸體,乃馬士英總督鳳陽時亦曾開局鑄錢,以鳳字別之。按鄒漪《遺聞》曰:甲申十月初一日,福王命鑄弘光錢(《新編》 [《幕韻新編》—筆者注])。《明史稿·三王傳》:福王由崧,神宗第二子福恭王之長子,崇禎十七年五月壬寅立於南京,號曰弘光,順治二年滅之。鄒綺《明季遺聞》曰:甲申年十月初一日,命鑄弘光錢。培按:此錢徑七分,重一錢,通字從
,有輪稍闊者, 有弘字弓從
,寶(寶)字下二點甚小,又有通從辶者,甚小。背有穿上一星者,通從辶者, 一種面上下二字較扁小,輪稍潤。桒姓雲:有穿上○者。迂存雲:有穿上二星者。陳萊孝曰:弘光錢有正書、八分書兩種,背穿上有星及鳳字者。《錢幣考》:弘光錢篆書者,背有鳳字。張端木曰:弘光錢有八分書、楷書二種,又有幕文一鳳字者,鳳陽府所鑄也。培(翁樹培) 按此錢八分書者,重七分背鳳字,亦八分體。嚴鐵橋有背鳳字者,但穿上作一楷書釐字, 橫置向右,其痕似以印印者。培得於鐵橋,有背鳳一釐。翟萇生雲:有背鳳二釐者。培按, 弘光通寶幕貳穿右錢,徑八分,蓋當二錢,通從辶。《錢幕韻編》:弘光錢背有穿上恩字者。
而對於隆武通寶錢的記載可見於《古錢大辭典》:
唐王名聿鍵,太祖九世孫,祖端王欲立其愛子,囚世子器墭於承奉司,王從之。崇禎 五年襲位,九年復廢為庶人。福王時赦出,徙居廣西平樂府。福王北去,王適至杭州,鄭鴻逵等奉王入閩,稱監國,閏六月丁未,自立於福州,升為天興府,立妃曾氏為皇后,改 元“隆武”……隆武錢有二種,大錢光幕,小錢背有戶字、工字及星紋。(《新編》[《幕韻新編》—筆者注])《明史稿·三王傳》:唐王聿鍵,太祖九世孫,順治二年閏六月丁未立於福州,建號隆武。順治三年,滅之。唐王名聿鍵,乾隆三十年。上諭,唐王朱聿鍵,不知何以作釗。《明史·嚴啟恆傳》曰:唐王時,擢嚴啟恆戶部右侍郎,總督湖南錢法。楊陸榮《三藩紀事本末》,唐王聿鍵,順治乙酉閏七月十五日,僭即位於福州,僭改元隆武。陳萊孝曰:隆武錢有大小二種,背穿上有星及戶工等字者。張端木曰,唐王鑄當二錢、 小平錢二種。培按,此小錢徑七分強,重五分至一錢一二分,有輪廓闊者,
從隆有
從
者,通從辶者,通者,背或穿上一星,有通從
隆從
者,武字或無點有點在橫畫之下。有隆從
通從辶者,背穿上一星。有從
從辶,武作
者,有當二錢,徑八分,從
從辶。武字點在橫畫下。隆武通寶,幕戶,穿上。培按此錢徑六分強,重一錢。隆從
,通從
從コ, 寶字下二點稍長作人背戶字稍匾。隆武通寶,幕工,穿上。培按,此錢徑七分,重八分, 隆從
,通從ユ從
。姜怡亭曰:近見隆武背上南字。以上《古泉匯考》。張端木《錢錄》曰:唐王建號於閩,乙酉閏六月十五日改元隆武,鑄小平錢當二錢。《三藩紀事本末》:唐王名聿鍵,端王碩熿孫。總兵鄭鴻逵等奉至福州。乙酉閏六月,諸將立之。改福州為天興府, 以布政司署為行宮,改元隆武。鑄隆武通寶錢,今隆武錢有大小二種,又有背上戶字背上星者(《所見錄》)。
《古錢大辭典》輯錄了諸多錢幣學者對弘光通寶和隆武通寶的鑄造歷史及錢幣版式, 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另外,今人賴立川所編纂的《古泉雅集叢書》中分別有《弘光通寶》分冊和《隆武通寶》分冊,分別記載了各種版式的弘光通寶 64 種和各種版式的隆武通寶 109 種,對於兩種錢幣的版式研究也很細緻入微,但是對於錢幣鑄地、鑄行時間的考證還不夠詳細。
從20 世紀 80年代以來,有相關文獻記載了雲南出土大量明代崇禎通寶、南明弘光通寶和隆武通寶的事實,但是對於這些錢的性質及鑄造者的身份還沒有統一的認識。在已有的研究成果中,很多學者指出雲南出土的“崇禎通寶”“弘光通寶”“隆武通寶”錢並不是其當朝鑄造,而是永曆皇帝在雲南補鑄的。如:陳廷凡在《對幾種方孔圓錢的鑑別》中指出:“永曆帝到雲南後也鑄過三種錢, 即崇禎、弘光、隆武。此三種錢背面穿上有一星點,昆明一些墓葬中常有發現,可能是同時同地鑄造的”。
湯國彥在《雲南歷史貨幣》中談到大西軍鑄錢時也說:“公元 1655 年,李定國把永曆帝朱由榔護送到昆明,……還補鑄了崇禎、弘光、隆武等錢”,滇鑄南明制錢,以背‘星’ 為特徵”。雲南省錢幣學會主編《雲南貨幣簡史》中在介紹南明時期的貨幣時,專門列一節論述 “補鑄崇禎通寶、弘光通寶、隆武通寶”的事情。書中指出:明代共有三次補鑄錢幣,第一次是嘉靖年間補鑄洪武到正德九種年號錢;第二次補鑄是天啟年間補鑄泰昌錢;第三次補鑄就是永曆政權在雲南補鑄崇禎通寶、弘光通寶、隆武通寶。書中指出:“至今沒有任何史料提及弘光、隆武二朝曾在雲南鑄錢……但在雲南卻有大量的弘光通寶、隆武通寶出土或傳世。出土時往往是崇禎通寶、弘光通寶、隆武通寶三種錢幣混串穿在一起,除年號不同外,版式風格、錢幣大小、銅質銅色完全一樣,錢幣背面穿孔上方有一個‘星’點, 三種錢背完全一樣……雲南出土崇禎通寶、弘光通寶、隆武通寶背‘星’錢大多數沒有經過流通,顯然是同時同地鑄造又同時入土的。……這幾種‘星’背錢與其它版式的崇禎寶、弘光通寶、隆武通寶錢風格不同,區別很大。”但是同書中又有自相矛盾的地方:“大凡補鑄錢幣,錢幣名稱(年號)表現的是從前的名稱,版式風格表現的卻是鑄造時的風格,體現貨幣價值的貨幣金屬,銅錢的成色與重量必須與鑄造時的通行貨幣相符,這樣補鑄的貨幣才能流通無阻,才能保證貨幣購買的穩定。永曆政權在雲南補鑄的‘星’背崇禎通寶、弘光通寶、隆武通寶也遵循這一規律。補鑄錢幣每枚重4克,合明代衡制一錢一分,錢幣直徑26毫米。崇禎通寶有‘禎’和‘禎’兩種版式。隆武通寶隆寫作隆(正隆), 武字的點在下,寫作‘
’。沒有流透過的上述三種錢幣出土時往往混串在一起,出土地點均在昆明,補鑄地點顯然在昆明,根據永曆政權前期以平錢為主,後期以小樣‘壹分’ 錢為主及這一時期錢幣依次減重的史實考證,補鑄時間應該是在永曆政權入滇,定昆明為滇都之時(公元1654-1656年間)。補鑄錢幣流通於永曆政權統治下的地區,以昆明為主。從傳世和出土的情況看,上述三種錢幣鑄量很大,是永曆政權中期的主要通貨”。
其實這樣的認識,有一定的侷限性。至少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看到任何的史料和確鑿的物證證明永曆朝在雲南補鑄了崇禎通寶、弘光通寶和隆武通寶三種年號錢。相對於中國的其他地方而言,雲南開局鑄錢是很晚的事情。在明朝以前很長的一段歷史時期,雲南地區的貨幣一直獨立於中央王朝的貨幣政策之外,長期以海貝做為實物貨幣使用而杜絕銅錢的流通。自明代中後期以來,由於雲南得天獨厚的銅礦資源,它的鑄錢能力已經被明政府所注意。雲南是中國金屬礦藏非常豐富的地方,銅的開採冶煉有二千年以上的歷史。明初通行鈔法,鑄錢不多。後來鈔法變壞,銅錢的需要量逐漸增大。
弘治十六年(1503),京師和各省開始鑄錢。嘉靖時期大量鼓鑄,滇銅作為鑄幣材料開始受到重視。嘉靖三十四年(1555)四月,兵科給事中殷正茂言:“兩京所鑄以銅價大高,得不償費。可採雲南銅,自四川運至湖廣嶽州……費工本銀不過三十九萬餘兩,可得錢六萬五千萬文, 值銀九十三萬餘兩,工本外得利銀五十三萬有奇。足以少佐國家之急。”戶部覆言:“…… 雲南地僻事簡,即山鼓鑄為便。敕雲南撫臣,以本省鹽課兩萬金,令藩臣一人督造”。戊子, 遣工部員外郎尚董往雲南鑄錢。從嘉靖朝開始,滇銅已經成為國家鑄幣材料,雲南也第一次成為國家的錢幣鑄造發行地。但是由於雲南當地不接受銅錢,而以海為貨幣,所以導致當地錢法壅滯,公私交病弊。嘉靖四十四年,雲南停鑄銅錢。明代真正鑄錢擬行於雲南地區是萬曆四年。“萬曆四年命戶工二部,準嘉靖錢式鑄‘萬 歷通寶’金背及火漆錢,一文重一錢二分五釐,又鑄鏇邊錢,一文重一錢三分,頒行天下, 俸糧皆銀錢兼給”。
但萬曆八年,由於銅錢不被百姓接受,雲南鑄錢的活動又宣告停止。鑄成的錢幣不得不運往貴州充當兵餉 。天啟五年五月,在雲南巡撫閔洪學的建議下,明政府在雲南開始了第三次貨幣鑄造活動。天啟五年(1625),雲南重開錢局,次年夏鑄成 七十餘萬枚,在省城通用 。閔洪學的行錢舉措是成功的,自天啟六年七月開始,“天啟通寶”銅錢成為雲南的法定貨幣,一切公私交易、賦稅、捐課均以錢為計算單位,雲南貨幣統一於全國通行的幣制下。至崇禎時期,雲南儼然已成為鑄錢大省。崇禎元年,各省鑄 “崇禎通寶”錢。《明史·食貨志》:(崇禎)三年,御史饒京言:“鑄錢開局,本通行天下,今乃苦於無息,旋開旋罷,自南北兩局外,僅存湖廣、陝西、四川、雲南、及宣、 密二鎮……”說明雲南在崇禎年間在部分錢局停產的情況下仍在鑄錢,而且不斷延續。雲南地區鑄行的崇禎通寶,是明代雲南地區鑄造量最大,版式最多的錢幣,永曆朝補鑄“崇 禎通寶”錢的可能性很小。
另一方面,在明朝滅亡(崇禎十七年,順治元年,1644)後到孫可望入滇(順治四年, 1647)的四年裡,仍然處於“明王朝”的政治版圖下,雖然經歷了“沙定洲之亂”,但實質上仍然是以奉南明朝廷為正統的地方管轄區的爭奪。雲南在整個明朝統治時期,管理體制和內地各省有很大的區別。除了在雲南設立了都指揮使司、布政使司、按察司,後來又設立了巡撫以外,由於這一地區土司眾多,自洪武年間起沐英(封西平侯,其次子晉爵為黔國公)世代鎮守該地。沐氏家族不僅掌握了很大的兵權,在政治上和經濟上也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換句話說,雲南在明代處於世襲勳臣和地方流官的雙重管轄之下,兩者既互相配合,又常出現糾葛。1644—1645 年,中華大地風雲陡變,特別是張獻忠部入川建立大西政權以後,黔國公沐天波同巡撫吳兆元、巡按吳文瀛會商徵調漢族和土司軍隊,以防止大西軍入滇,並準備接受南明朝廷的調遣。乙酉年(順治二年,弘光元年,1645)十二月初一,土司沙定洲以沐天波目無天子為由,發動叛亂, 沐天波逃離昆明,逃往楚雄。丙戌年(順治三年,隆武二年,1646),沙定洲逼迫吳兆元代為向隆武皇帝上本,紀沙定洲討伐沐天波有功,不久就接到不知真假的聖旨封沙定洲為雲南副總兵,沙定洲開始西進楚雄。僵持局面持續到了第二年,也就是丁亥年三月,孫可望進軍雲南。此時在東南前線,隆武政權已經滅亡,而在雲南沙定洲仍假隆武皇帝之名與沐天波相攻伐。
在雲南當地存留的一些當時的碑刻上,仍以“隆武”紀年。在歷史文獻中,雖然還沒有見到雲南在弘光朝時期鑄錢的記載,但可以明確的是,弘光政權成立後,雲南處於弘光政權的有效管轄中。《明末滇南紀略》中有:(甲申)是歲十月,喜詔到滇,江南馬士英等已立弘光,改元大赦,滇南始知新主嗣位。十二月中,有原任按院陳蓋奉新君敕命,授以調募滇兵,監軍、監察御史到滇,一敕監軍併印,一敕監察倂印,於是徵兵各土司,賞賚有差,或出二百名、一百名不等。至滇未及一載,共調募幾二萬人。錢糧不繼,而佈政唐勳揹餉不發,陳院親至濟用庫取銀一萬二千兩,收拾軍裝 等項。開助餉例,勿論漢彝軍民,有能捐助銀一百兩或二百兩者,俱授職有差,滇民慕義者間應之。於是陳院整旅南下,意在匡復,一去聲息茫然 。
可以看出,弘光朝在南京建立後不久就與雲南留守的前明地方官員取得聯絡,對雲南進行政治管理,並在雲南進行徵兵活動,此時在雲南鑄造“弘光通寶”錢是極有可能的。而文獻中,對於隆武時期雲南地區鑄造“隆武通寶”錢的情況卻是有明確記錄的。同在《明末滇南紀略》中有:浪傳弘光帝已崩,又云另立隆武……乙酉之六月,始接隆武之詔, 改鑄隆武錢。突於七月,隆武帝遣翰林一、戶部主事一來滇開科,取解元任熙等三十八名赴命 。這段文字明確地指出了順治二年(乙酉,1645)後,雲南進入了隆武政權時代, 並鑄“隆武通寶”錢。
雲南的隆武時代從1645 年六月一直持續到丁亥年(1647)四月間, 在孫可望入滇後終結。因此,雲南地區在“隆武”時期鑄行“隆武通寶”是確實可靠的, 不存在補鑄之說。而這段文字中有“改鑄隆武通寶”一句,說明在鑄造隆武通寶錢之前, 雲南正在鑄錢,那麼改鑄之前鑄造的貨幣極有可能是當朝的“弘光通寶”錢了。另外從永曆朝廷在雲南的境況看,永曆皇帝補鑄三朝年號錢是不可能的。
順治三年(隆武二年,1646 年)十一月十八日,明兩廣總督丁魁楚、廣西巡撫瞿式耜等擁戴明神宗之孫, 桂恭王朱常瀛少子桂王朱由榔於肇慶稱帝,以次年(順治四年,1647)為永曆元年。永曆帝即位之初,收復了南方多省,但由於政權內部矛盾重重,在永曆三、四年後很多收復的失地又重新丟掉。
此時的雲南卻已被以孫可望為首的大西軍餘部控制。孫可望進入雲南後,雖然在很短時間內就掌控了雲南全境的軍政,先後鑄行了“大順通寶”和“興朝通寶”錢。但是他並不能再以大西軍的身份經營雲南,他迫切地需要一個“正統”名分來號令雲貴。他開始與 南明永曆朝廷進行接觸,在與永曆朝廷進行多次交涉後,孫可望終於被封為“秦王”賜名朝宗,在永曆政權中有了合法的身份。。這時他開始鑄造“永曆通寶”銅錢 。 (1651,順 治八年)辛卯春,楊道來自粵西,出永曆帝璽書,賊亦知掩泣,傳示滇南文武官,改年號, 遵正朔,新鑄永曆錢,奉如寶,至是賊亦知有君也 。這說明,在順治八年,孫可望才在雲南啟用永曆年號,開始鑄行永曆通寶錢。
順治九年(永曆六年,1652)初, 孫可望等將永曆帝迎至貴州安隆,但永曆皇帝已經成為了一個傀儡,喪失了一切的政治和經濟權利,永曆朝廷的日常開銷均由孫可望提供,時“歲至銀八千兩,米百 擔上用,隨行文武官吏俸賞,全向秦王報 銷”。而當時的永曆政權“自扈從以外, 無一卒一民為朝廷有矣”。殘明基礎已完全喪失,永曆政權已失去體制上的意義。
與此同時,大西軍內部也矛盾重重,孫可望與另一位將領李定國發生內訌。1656 年李定國擁永曆帝回師雲南。次年孫可望率軍征討李定國,大西軍內部同室操戈。公元 1658 年,孫可望部降清,貴州、廣西均為清軍進佔。公元 1659 年,清兵三路追逼,朱由榔無奈,於 12 月逃入緬甸境內。公元 1662 年吳三桂兵入緬甸,擒永曆帝。永曆帝進入雲南後始終處於 顛沛流離的狀態,無暇自顧,基本上沒有可能補鑄前朝的貨幣了。因此,可以看出,雲南存世的大量崇禎通寶、弘光通寶和隆武通寶分別是明代崇禎朝 (1627 年 -1644 年)和明朝滅亡後雲南地方留守政府奉“弘光”(1644 年 10 月 -1645 年 6 月)、 “隆武”(1645 年 6 月 -1647 年 3 月)兩朝年號鑄造的貨幣,並不是永曆帝在 1655 年後在昆明補鑄的錢幣。
劉舜強 中國錢幣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