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哥經朋友介紹低價買了一套二手房,但是遇到了一個世紀難題,那就是上一手業主的戶口上了在這個物業,表哥是為了小孩讀書才買的這套房,現在想把戶口遷進去,但是上一手業主不肯遷出,說除非加十萬,不然免談。我表哥想去法院起訴前業主,但是,法院說這是房屋買賣產生的糾紛,屬於行政管理,這方面的糾紛沒有司法管轄權,所以不能起訴。
於是,表哥又跑去房產局那裡,房產局說這是私人房屋買賣的糾紛,當時兩人沒有協商好,也沒有把戶口轉移的問題寫到購買合同上,所以行政管理方面也無法管轄。
眼看著九月一號快到了,我表哥的孩子這學期肯定是無法升學到心儀地段的小學了。表哥到目前還是一籌莫展,他問我應該如何是好?難道真的要多付十萬給前業主嗎?
我是這樣給表哥分析的,
包子餡料怎麼樣,只有吃過才知道。
現在這個年代,我們上網點個快餐之前都愛看評論,看看商家的好評率,客戶如何評價味道,才能決定下單。我問表哥,這是什麼原因啊?怕踩雷啊。吃個快餐都怕踩雷的年代,所以我們才想方設法地儘量獲得更多資訊比較。
而且,買房這樣子的大事,不是買個麵包,很多人可能就像我們公司的領導一樣,一輩子也就買七八套房,這樣子,買房的環節中,任何一個環節出了問題,都要找上一手業主解決的。誰跟你去跑腿?
什麼新房源啊,二手房啊,資訊渠道是什麼?我們作為買家最希望獲得的是第一手正確的資訊,先要去掉中介的資訊差問題,這才是首要任務,這樣我們才能在買房之前作出正確的判斷。
打個比方,前業主明明就是因為生意失敗沒錢還貸,所以急於賣房,但是中介對外宣傳就是業主出國,低價拋售,就這麼來吸引買家。要是天天這麼多業主出國,估計外國都裝不下這麼多中國人!
所以,比起去中介化,我們更關心是否確保去掉資訊差?不然的話,換誰來賣房都一樣,難道業主的資訊就一定能準確?就像我們去買蒸包一樣,我們是跟店家直接購買的,但店家有沒有給錯餡料我們,我們還不是要回到家吃一口才知道?
就像你現在一樣,以為底價撿到寶了,還能免去中介費,誰知道,前業主的套路比中介還要深啊。
規範中介行業,不是一刀切地去除
我跟表哥說今天一大早我看了一條新聞,說杭州將會實行房屋業主實名登記房源,實行“個人自主掛牌房源”,所有房源都是在房管局進行篩查和監管,一步到位解決“去中介”的問題。那以後咱們買房是不是能便宜一點啊?
其實,只要是規範了房產中介的服務和收費更有利於我們房屋交易,因為每個人的時間和精力都是有限的,如果可以花一點錢來提升效率,大家都很樂意。
畢竟,房產中介更加清楚在哪個環節應該去簽署什麼檔案,哪個環節應該去跑銀行,哪個環節應該去哪個政府部門。這樣子,更能節省我們來來回回跑動的時間,更不用我們擔心因為跑錯部門,白白浪費了向公司請假的一天。這樣子的情況下,給點跑腿費和服務費人家中介賺,這也是無可厚非的。
所以,規範中介收費和調整服務內容,這樣比一刀子剷除整個房產中介更能提升社會效率。你想想,要是當時我表哥買房的時候,有人提醒一下他,必須把戶口遷出的約定寫到合同上,那麼,以後只要是前業主不在約定的時間之前遷出戶口,那他就是合同違約,這就是屬於司法管轄的範圍,我表哥就能直接拿著合同去法院起訴對方。
花錢不可怕,最可怕的是花了錢還不能達到你預期的效果!
我的建議
到最後,我們當然是希望房地產中介的資訊更加透明,收費更加便宜和服務更加專業。而表哥的問題,現在只能去跟對方討價還價之後,再簽署一份辦理戶口遷出的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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