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有人知道毛主席的首任妻子是羅一秀這件事,在毛主席和羅一秀兩個人的身上,能夠體現出當時那個時代中特有的“包辦婚姻”思想。無論是古代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還是現代的父母乃至七大姑八大姨都一個接一個地“催婚”,年輕人的婚姻並不完全由自己做主。毛主席和羅一秀就是“包辦婚姻”,即便毛主席不承認這段婚姻,但在建國之後,主席還是為了這個妻子而對她的家裡人破了例。
毛主席在他十四歲那年,就和大他四歲的羅一秀成親。按照現在的年齡,十四歲還在上中學,十八歲也才剛剛參加高考,兩個人就這樣在雙方家長的安排下結為夫妻,甚至沒有一點感情基礎。
面對家中的安排,毛主席對這段婚姻十分不喜,可他並沒有將這份不喜歡發洩在羅一秀上,只是不承認她的妻子身份,日常生活上還是極為尊重對方。
其實,羅一秀是一個很出色的女子,她的家裡是當地有名的大戶,父親雖然是個富農鄉紳,卻也能識文斷字,以至於在那個年代裡,羅一秀也能算是個才女。能夠操持家務、性子又溫和、還能通一些詩書文字,這種妻子在毛主席家人眼裡可以說是十分滿意,但是毛主席本人卻不高興,即便羅一秀再出色。因為這段婚姻本質上並非談戀愛後的順其自然,而是雙方家長直接插手的包辦婚姻。
羅一秀嫁入毛家以後,盡到了一個為人妻為人媳的本分,周圍人都對這個女子稱讚有加。然而好景不長,她嫁入毛家不過三年,就身患疾病,去世了。
人心皆是肉長,毛主席雖然從來不喜歡羅一秀這個妻子,但是,他始終敬佩這位將家裡各方面都操持得井井有條的女子,以至於羅一秀死後,他還將羅家人放在心上,常常關注著一家人動向,經常資助對方。
很多人都說,我國是一個講究人情往來的國家,就拿酒桌飯局來說,都是要桌上人多熱鬧,才好談事。若是家中親戚有為官為富者,那麼,七拐八拐也得找出一個關係,以便自己“走走人情”。建國之後,毛主席作為國家領導人,總是被家鄉人以各種各樣的理由藉口尋求幫忙,去到北京去謀一份差事。毫無疑問,他們都受到了來自毛主席的拒絕。
但是,羅一秀的弟弟羅石泉沒有開口朝主席要過什麼,主席卻主動地找到他,問其要不要來到北京。很多人都認為這是毛主席感念羅一秀這位妻子,才為羅石泉破例,可羅石泉拒絕了來自毛主席的好意,他認為自己家中有地,本身也是有一份工作,就不用再給國家增添負擔。
值得一提的是,羅石泉和毛主席的關係向來很好,當時,主席回家鄉探親並開展農民運動的時候,羅石泉就是在這時加入了共產黨,繼而投身革命。後來,羅石泉被逮捕,入獄多年出獄後一無所有,也是毛主席知道後趕緊為他送來大批糧食和錢財,以便他渡過眼前的難關。
所以,這才有了家鄉其他人找到毛主席以求北京差事,毛主席拒絕,卻破例主動詢問羅石泉要不要來北京生活。羅石泉雖然拒絕了主席的好意,可主席仍將他放在了心上,讓自己的兒子也就是毛岸英回鄉探親時多去注意這個舅舅。毛岸英和舅舅接觸後,知道了真實情況:雖然有地、有工作,日常生活卻並沒有保障。
毛岸英將羅石泉的真實情況說給毛主席聽後,主席十分動容,深感其明大義,又資助了他錢財能夠更好地生活下去。可以說,毛主席之所以關注羅石泉及羅家人,首先是因為首任妻子羅一秀,雖然並不承認也沒有任何男女之情,有的只是敬佩和如姐弟的感情,但是,也因這種感情而對其家人多了幾分關注。
當然,從毛主席和羅一秀的婚姻裡,我們也能感慨包辦婚姻搞砸了多少人本該有的美滿婚姻。作為一個知書達理的女子,羅一秀對於自己的婚後生活想必也是有著憧憬,也有著無限期盼的。但是,當時的毛主席卻並不承認她的妻子身份,甚至連男女之情也是沒有的,即便性子再溫和,在這麼多年裡,對婚姻的嚮往也逐漸消磨殆盡。
再看毛主席後來真正喜歡愛護的妻子楊開慧,我們很難說到底誰對誰錯,究竟是誰辜負了誰又是誰對不起誰。在當時那個包辦婚姻盛行的年代裡,女性地位都是比較低下,也是可憐的,就像羅一秀那樣,即使家中操持井井有條、公婆喜歡滿意周圍人稱讚,但是,毛主席也不承認她,更談不上喜歡。
但是,不喜歡歸不喜歡,不承認歸不承認,毛主席沒有因為自己不滿包辦婚姻而對羅一秀有著任何偏見。他認為,自己和羅一秀都是封建傳統的受害者,都是包辦婚姻的受害者:既然不認可當前的社會現狀,那麼就要站出來儘自己所能去衝破社會桎梏。
建國後,在眾人推動努力下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毛主席與羅一秀的包辦婚姻也將不復存在,人們能夠平等地正常戀愛、正常結婚,並且受到法律的保護。毛主席終其一生都在實現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上努力,早在羅一秀階段,他就對當時包辦婚姻所產生的悲劇寫下字字珠璣的文章,抨擊這一現象。
我國傳統思想認為女性就應該孝順公婆相夫教子,不應該在外拋頭露面,也不應該比男的更有能力。如此種種,皆是對女性壓迫的行為。早在1919年,毛主席還是一個年輕人,他就在《民眾的大聯合》中提出:
我們是女子,我們更沉淪在苦海!我們都是人,為什麼不許我們參政?我們都是人,為什麼不許我們交際?
如此文字,當得一句振聾發聵,值得眾人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