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林員是守護生態安全屏障的最基層最基礎力量。目前,全國現有鄉村護林員170多萬人。為加強全國鄉村護林隊伍建設,夯實林草資源管護髮展的基石,近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印發了《鄉村護林(草)員管理辦法》,並於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10月8日國家林草局舉辦的新聞釋出會上,有關負責人說,《辦法》出臺有利於鄉村護林員的規範管理。鄉村護林員人員型別複雜、資金來源渠道多樣,存在同工不同酬、管護區域交叉重疊、培訓考核管理難、巡護裝備差異大等問題,有必要整合現有的管護隊伍,實行統一規範的管理,建立健全鄉村護林網路。鄉村護林員中,有生態護林員110萬人,已經帶動300多萬人順利脫貧。伴隨著脫貧攻堅相關政策的逐步調整,透過規範和加強護林員隊伍建設,有利於鞏固脫貧攻堅成果,也有利於建設一支紮根鄉村、數量眾多、基礎牢靠的資源保護力量,為構建生態宜居美麗鄉村作出貢獻。
據介紹,《辦法》的亮點首先在於明確了鄉村護林員依法享有的獲取勞務報酬、解除勞務協議、接受並參加培訓等六項權利。並特別規定,鄉村護林員在完成規定護林(草)任務的情況下,可以依法依規參與林業生態建設和林下經濟等林草綠色富民產業發展,增加個人收入。《辦法》明確要求各地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統籌確定勞務報酬標準,並且要保持報酬的相對穩定,不得隨意降低標準。此外,《辦法》提出要建立鄉村護林員獎勵激勵機制,對於能夠充分發揮巡護員、資訊員和宣傳員作用,及時發現並提供有效資訊或者避免造成重大損失的,按照規定進行表彰獎勵,激勵鄉村護林員以更加飽滿的熱情投入到守護綠水青山、建設美麗鄉村的事業中。
農民日報·中國農網記者 毛曉雅
【來源:山東省畜牧獸醫局_綜合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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