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關於做好202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公告發布!為讓大家及時瞭解相關內容,91學術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官方通知,分享如下,千萬別錯過!
一、關於時間安排通知
1、評審時間:各系列高、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原則上應於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實行“考評結合”的高階會計師、高階審計師、高階統計師、高階經濟師等職稱申報評審時間,由高階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待國家公佈考試成績和分數線後確定。如遇特殊情況,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確需要延期評審的,應在2021年11月底前向相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送書面申請。
2、考試時間:國家實行的考試,統一執行國家時間安排。省、市實行的“以考代評”或“考評結合”的職稱考試,原則上應於2021年9月底前完成。
二、關於申報範圍和條件
1、申報範圍:凡在我省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確定了人員勞動(聘用)關係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自由職業者,均可按規定的標準條件申報評審相應的職稱。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專業技術人才按照屬地原則可以由所在地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人事代理機構推薦上報。自由職業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機構或者所在社群、鄉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機構履行稽核、公示、上報等程式。各設區的市應當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明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自由職業者等申報渠道。
2、在我省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參加我省職稱申報評審須符合相應職稱系列(專業)的標準條件,可以不受原職稱資格限制。
3、中央駐魯單位和外省委託我省評審高階職稱的,須經有許可權的部門開具委託函。中央駐魯單位委託函辦理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簡化中央駐魯單位高階職稱委託評審手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9〕163號)規定執行。
4、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參加職稱申報評審。
三、審稿要求:
1、單位稽核:用人單位應當打破檔案、身份的限制,健全本單位職稱申報推薦程式,對申報人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進行稽核,並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職稱評審管理許可權逐級推薦上報。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並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2、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辦事機構)稽核:單位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辦事機構)要認真稽核申報材料。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式、超出評審委員會受理範圍或違反委託評審程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評審條件;(2)不符合填寫規範;(3)不按規定時間、程式報送;(4)未經或未按規定進行公示;(5)有弄虛作假行為;(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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