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王孝和烈士於1948年9月27日寫給妻子忻玉英的遺書。信末的日期“三七”為民國三十七年。
王孝和在信中寫道:“我的冤還未白,而不講理的特刑庭就決定了我的命運,但願你勿過(分)悲痛。在這不講理的世上,不是有成千成萬的人在為正義而死亡?為正義而子離妻散嗎?不要傷心!應好好的(地)保重身體!好好的(地)撫養二個孩子!告訴他們,他們的父親是被誰所殺害的!囑他們刻在心頭,切不可忘!對我的雙親,你得視(如)自己親父母一般。如有自己看得中的好人,可作為你的伴侶,我決不怪你,而這樣我才放心!但願你分娩順利!未來的孩子就喚他叫佩民!……”
王孝和烈士,鄞縣(今屬浙江省寧波市江東區)人,中共黨員。1948年1月,王孝和當選為上海電力公司工會常務理事、公司黨團書記。在王孝和的帶領下,上海電力公司工人在同國民黨上海反動當局的鬥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4月21日,由於叛徒的出賣,王孝和被捕並被判死刑。王孝和堅定地說:“死無所懼,只要我活一天,就要同敵人鬥爭。”在犧牲前,王孝和先後寫下了三封遺書,給妻子的遺書就是其中的一封,信中瀰漫著慷慨赴死的大無畏精神和堅定的共產主義理想信念,更包含著對父母、妻子、孩子濃濃的不捨之情,體現了他的家國情懷。
1948年9月30日上午,王孝和在提籃橋監獄刑場英勇就義,時年2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