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西漢以來,帝王對臣子的封爵設計,大體上是圍繞著不斷強化皇帝及其家族的尊貴和遙不可及這個角度來的。就像唐宣宗有次對一個臣子說的那樣:
此階前則萬里也,卿知之乎?——《資治通鑑·唐宣宗大中十二年》
周朝開始有爵位,五等爵「公侯伯子男」。這五等爵位都是實封的,周初實封公爵只有兩個——殷商後裔宋國與夏朝後裔杞國,秉持古代的賓禮,“於周為客”。周公、召公、畢公、益公、毛公、等的「公」“是擔任周王庭卿事寮、太史寮、太宰等權力機構首腦的高階卿士的敬稱”,不是實際的爵位。
“八月初吉,才(在)宗周,甲戌,王令毛白(伯)更虢城公服,(屏)王立(位),乍(作)四方亟(極),秉緐、蜀、巢令,易(賜)鈴(勒)。鹹,王令毛公(以)邦冢君、土(徒馭)、呈戈人伐東或(國)戎。鹹,王令吳白(伯)曰:(以)乃師左比毛父;王令呂白(伯)曰:(以)乃師右比毛父;(遣)令曰:(以)乃族從父徵,(誕城),衛父身……”——班簋
在班簋的例子中,天子令毛伯接替虢城公的職事,而在下文中,又稱毛伯為毛公,顯然,毛伯在晉升接替虢城公的職事之後,也同樣獲得了“公”這個稱號。這也說明只是個尊稱而不是爵位。
周公、毛公他們如果不在王庭擔任職務,真實的爵位是侯或者伯。周天子也不過是“天王”,當時沒有皇帝之稱,所以“王”這個封號國君自有,公爵在當時距離國君非常近了。
“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孟子·萬章》”
到了西漢,賴秦始皇的所創,發明了稱號“皇帝”。有了皇帝,“王”理論上就可以作為封號發放,於是無論是項羽還是劉邦,在主宰天下之初都封了一堆諸侯王。每個諸侯王都有自己的一套朝廷班子,包括國相等等。
諸侯王雖然位在天子之下,但也是有茅土之封的一方之主,諸侯王在自己王國做的事情,就是皇帝在天下做的事情,雙方的地位差異並不算太遠。而“公”則留給了前朝苗裔。因為漢朝上承商周,所以漢朝封了兩個公︰周承休公和殷紹嘉公。這兩個公都是“賓於王”,也就是漢朝的賓客,可以在自己的小地盤用自家的服飾、延續社稷祭祀。
在漢高祖削平異姓諸王之後,“王”這個爵位對外姓關上了大門。基本不會開放給異姓的大臣,也就是所謂的白馬之盟:“高帝已定天下,與大臣約,曰‘非劉氏王者,天下共擊之”。
而公依然只給前朝貴胄,異姓大臣能拿到的最高爵位就是“侯”。即便是位極人臣如蕭何,也不過就是封侯而已。但這也是因為漢代沒有沿用西周建立的「公侯伯子男」五級爵制,而是繼承秦代的二十等軍功爵制。
一公士,二上造,三簪嫋,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大良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漢武帝劉徹為了避諱改為列侯)。
這個慣例直到王莽篡位之際才打破,王莽被封為安漢公,包括王莽家族也封了幾個公。如同之前所說,到公這個地位,已經是“賓於漢,為漢藩籬”了,也就是名義上只是漢的賓客而非臣子。而王莽開發出來的這一套,封公加九錫的步驟,也成為歷代權臣篡位的教科書所沿用。
往後的東漢基本沿用漢制(其實也曾經短暫存在過不同。如東漢初期劉秀曾取消王爵,以國公代替,但只存在了很短的時間),不過在「侯」這個位置上增加了縣侯、鄉侯和亭侯的區分,封地分別為一個縣、一個鄉或者一個亭。但是東漢的侯同樣也是隻有賦稅權而無治權,公和侯雖然看起來就差一步,但是這一步其實猶如天塹——「侯」列爵而不臨民,也就是對自己的封地沒有治權,只能享受封地的賦稅。
而再往上的公和王,就稱得上是「裂茅土以封之」了,是真的把國家分裂出一小塊來給對方治理。掌握軍政大權,一概官員皆自行認命,為國中之國。
在漢朝封公乃至於封王,如果不是前朝的天潢貴胄,那就一定是想篡位的權臣。畢竟有王莽和曹操封公在前(曹操在建安十八年前也不過是個武平縣侯),諸葛亮自然不會這麼做。如果不是宗室,那麼封侯,就是做人臣的極點了。所以諸葛亮是不太可能封公稱王的,否則與曹操何異?
蜀建興元年(223年),劉備兵敗白帝城,永安託孤於諸葛亮;劉備死,劉禪即位,封諸葛亮為武鄉侯。
李嚴曾試探諸葛亮,進言加九錫之殊禮,被諸葛亮給拒絕。
諸葛亮曰:“今討賊未效,知己未答,而方寵齊、晉,坐自貴大,非其義也。若滅魏斬(曹)睿,帝還故居,與諸子並升,雖十命可受,況於九邪!”
別說諸葛亮這麼對自己道德標準要求都很高的人,就是司馬懿在高平陵事變之後,也是拒絕了九錫、相國和安平郡公的封賞。
人老了就不追求這些虛名,生前身後,總要給自己場面上的一個交代。曹操不受禪,猶如司馬不受封。不接受這些,還可以自我安慰說自己是魏之純臣,如果兒孫篡位那是兒孫自己的鍋,但是如果接受了公爵和九錫,那就是真的默認了自己真的要篡位了。
此外爵位本身就是一個不斷貶值的過程,而諸葛亮這時候最高只能封侯,封公的前面一個王莽,後面一個曹操,這都是準備下一步當皇帝的人才玩的,哪想到死後幾十年,西晉公爵遍地走,顯得自己這個侯爵也不值錢了。
——我們後人習慣了五等爵位就覺得侯爵配不上諸葛武侯了。
另外簡單說說之後的事情吧。
魏晉也是非宗室不封王,封王者皆權臣也這個思路,到了西晉,開始實行五等爵位,侯上面多了一層公,公還被細分,比如步闡,剛投降就被封了郡公,但是就領了5000戶,相比衛青、霍去病,都是實封了1萬6千戶左右,差距太大。
從南北朝到唐朝在爵位這方面就放得很開,不但侯隨便封,就連郡王國公都是大把大把地給出去,像哥舒翰、安祿山、李光弼、田承嗣等等都是郡王。不過唐朝的王爵僅僅是普通的爵位,就算是郡王,如果沒有官職,站班也站不到前面去,而嗣王要更往後排。可以說有唐一朝的爵位制度,是對「王」這個稱號的侮辱。不過到安史之亂後期,王爵越發氾濫,到最後篡奪李唐天下的,也是一個王——梁王朱溫。
宋朝比唐朝稍微收斂一點,皇帝的親兒子會封王,而異姓活著封王的不多,大都是南宋立國時期的功勳大將或者權臣。除了童貫是因為祖訓收復燕雲而封王,這個應該例外。大部分異姓王是死後被追封王爵作為哀榮,文如申王秦檜,武如信王昊磷都是如此。
還有就是宋朝大部分宗室爵位根本不能世襲,宋朝宗室更普遍的不是“襲爵”,而是承蔭入仕(很小就可以授官,次子庶子都可以),之後憑年資以序遷轉,等熬到年頭到了就有可能封爵(而不是襲爵)了——當然許多沒有熬到年頭就掛了。比如宋太祖死的時候,兩個兒子連郡王都沒混上。
到明朝的時候,比宋朝又降了一格,基本上異姓大臣最高就是公爵∶魏國公、英國公這些基本都算是與國休慼的勳貴豪門,但是基本上也就是國公了,郡王和親王還是隻有朱家人才能染指。不過好在大的國公的俸祿,還是能比肩乃至於超越郡王的,郡王俸祿每年兩千石,而魏國公徐達的俸祿是一年五千石。
宋朝和明朝在大臣死後追贈的王爵,基本完全屬於榮銜,不能繼承,也沒有什麼權力(人死了還能有什麼權力)。
而到清朝,對皇家的尊崇更甚,非皇族到頂就是和珅的一等公,俸銀700兩;而再往上的貝子、貝勒、郡王和親王,非皇帝親屬基本不要想了(當然要除掉開國的時候那幾個異姓漢人藩王,因為當時封藩的時候清朝只是地方政權,還有那幫蒙古王爺)。從康熙之後到大清滅亡,和皇家沒有血緣關係而進入了鎮國公之上爵位的,就只有一個福康安破例,生封貝子,死追郡王(其父傅恆死後也被追封為多羅郡王,大概是某種補償吧)。以至於有人都懷疑福康安是不是乾隆的私生子。有好事者還專門寫了一首詩:
家人燕見重椒房,龍種無端降下方。
丹闡幾曾封貝子,千秋疑案福文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