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斯沒有意識到,長大以後,他的父母仍在向他行使支配權,這對他來說是頗具危害性的。
我告訴萊斯,對於被迫與父母交換情感角色的孩子來說,這種情況非常普遍。
他們所揹負的強烈的負罪感和責任感會一路跟隨他們步入成年階段。
他們常常受困於這樣的惡性迴圈:
起初以一力承擔起所有的責任,接著不可避免地感到力不從心,之後因為無法勝任而產生負罪感,繼而加倍努力地試圖挽回頹勢。
這是一個足以耗盡心力的惡性迴圈,引發的後果必然是與日俱增的失敗感。
在父母期望的驅使下,小萊斯很早就明白,自己品行的好壞基本上是由對家人付出多少來衡量的。
成年後,來自父母的外部需求轉化為他內心的魔鬼,在他能獲得自我價值感的領域裡迫使他繼續前行——這個領域便是他的工作。
萊斯既沒有時間,也沒有合適的角色榜樣供他學習,學習如何去愛別人以及如何接受別人的愛。
他在成長過程中沒有汲取到任何的情感滋養,於是,他索性關閉了自己的情感之門。不幸的是,現在他發覺自己已無法將它再次開啟,即使他很想這麼做。
發覺自己無法向任何人敞開心扉,萊斯感到非常沮喪和迷惘,我告訴他我非常理解他現在的感受,但同時我也規勸他要寬容地對待自己。
因為小的時候沒人教給他這些,而僅憑一己之力去摸索學習是非常艱難的。
我對他說:“這就好比你連鋼琴鍵上的中央C的位置都找不準,就要你去彈奏協奏曲一樣!你可以學,但是得給自己一點兒時間——打好基礎的時間,練習的時間,甚至是失敗一兩次的時間。”
孩子擁有最基本的、不可剝奪的權利——衣食住行的需求要得到滿足,安全要受到保護。
但是,除了這些物質方面的需求外,他們也有權獲得情感上的撫慰,有權要求自己的感情得到尊重,要求家長正面積極的對待,從而形成正確的自我價值感。
孩子也有權利要求父母設定一些合理的行為限制來對自己加以引導,有權犯錯,也有權在不受身體和感情虐待的前提下受到懲罰。
最後,孩子也有權利做個孩子。他們有權在童年時期嬉戲玩鬧,率性而為,並且不必擔心因此受到責怪。
當然,隨著孩子漸漸長大,父母也會讓他們分擔一些家務並承擔一部分責任。
但這些絕不能以犧牲童年生活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