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永華
萬名幹部下放基層發生在共和國史書所稱的三年困難時期,是中共中央在非常時期所採取的一項重要措施。它既減輕了首都北京的城市食品供應壓力,同時也表明了黨中央和毛澤東主席對災區人民的關懷。萬名幹部與災區人民一道實行“三同”,共渡難關,開展整風整社,糾正“五風”,為恢復和發展生產,扭轉農村惡劣的形勢作出了不懈努力。因此,在當代中國歷史上,萬名幹部下放基層是不應被遺忘的一段。出於種種原因,這段歷史甚少被人提起。近年來,有幾位當年下放幹部的回憶文章中涉及此事,筆者經過仔細梳理,大致弄清了該事的來龍去脈。今撰此文,以拋磚引玉,希望引起人們更多的關注。
舉措
1958年開始的“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給國家帶來了嚴重的問題。到1960年秋天,農業生產逐年大幅度下降,城鄉食品供應日益緊張。1960年糧食減產已成定局,秋收剛剛結束,許多地方就出現糧荒。全國城市糧食食品也普遍出現供應緊張,當時在北京的各級機關幹部和市民的糧食定量一減再減。
人們普遍吃不飽,營養不良,導致浮腫。為此,各單位普遍大搞代食品,於是白菜幫子、蘿蔔纓子、玉米瓤子、楊樹葉子等成為代食品。據張廣友在《抹不掉的記憶——共和國重大事件紀實》中回憶,1960年前後,他所在單位新華社的食堂推廣用玉米瓤子做的一種叫“連苞莓”的代食品。飢不擇食,人人都吃。至於糠麩、豆餅等是上等代食品,得了浮腫病的才發給一斤。嚴酷的事實無法迴避,也無法再掩蓋,糧食和食品緊缺已經成為中國農村以及城市的普遍問題。
在這種背景下,中共中央於1960年11月初,向全國農村各級黨組織,直至農村的生產大隊和生產隊的總支和支部,發出了《中共中央關於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又稱為《十二條》)。這是中共中央針對“大躍進”以來發生的嚴重問題,開始糾正“左”傾錯誤的一個重要標誌。
為了很好地貫徹執行中央的《十二條》,迅速扭轉形勢,周恩來總理提出從中央國家機關抽調一萬名幹部下放到災區基層。與此同時,中央成立了以周恩來為首,包括李富春、李先念、譚震林、習仲勳的“中央精簡幹部和安排勞動力五人小組”。“五人領導小組”下設專門的辦公室。地方各級黨委也仿照中央的辦法,結合具體情況,成立了領導小組和辦公室。
1960年10月17日,周恩來總理在人民大會堂為中央國家機關幹部下放動員會作形勢報告時提出:“我們就是要把政治思想好、能夠掌握政策、身體好的幹部放下去,使每個公社、每個基層企業都有中央機關的幹部直接聯絡,幫助開展工作。”1960年11月10日,“五人領導小組”向中央寫了《關於中央—級機關抽調萬名幹部下放基層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中提到:“中央一級機關單位,在聽了總理的報告以後,對抽調萬名幹部下鄉的工作,決心大,行動快,迅速地掀起了申請下鄉上山支援農業生產的群眾運動。在充分發動群眾的基礎上,由各單位提名,經過各‘口’、兩個機關黨委和中央組織部的反覆審查,確定了下放幹部的名單。”
據1960年11月9日的統計,中央初步確定下放幹部共10176人(不包括調給各中央局的幹部),佔中央機關138000多名幹部的7.33%;其中17級以上黨員幹部1673人,佔中央機關16800多名17級以上黨員幹部的9.95%。在這10176名下放幹部中,屬於編內下放(作者注:編內下放是可以回單位的)的930人,佔下放幹部總數的9.1%,屬於精簡下放的9246人,佔90.9%;婦女幹部1692人,佔下放幹部總數的16.6%;工程技術人員1539人,佔下放幹部總數的15%。由於在抽調和審查的過程中,自始至終強調要保證質量,所以,抽調出來的這批幹部,總的來說是好的,絕大多數符合中央提出的政治好、身體好的要求。其中有黨員5223人,團員2878人,黨團員合計佔下放幹部總數的79.7%;17級以上的骨幹(包括非黨幹部)有1701人,佔16.7%;18-21級的幹部有5117人,佔50.3%;22級以下的幹部有3356人,佔33%。從他們所擔任的職務來看,有司局長一級幹部26人,處長級幹部353人,科長一級幹部1505人,共佔下放幹部總數的28.3%。這些幹部下放後,大約有1/3左右可以擔任縣、公社和生產隊的主要領導職務。據各單位對7552名下放幹部的初步排隊,其中可以擔任縣委書記的有226人;可以擔任公社黨委書記和公社主任的有860人,可以擔任生產大隊和生產隊支部書記和隊長的有1374人,以上合計2460人,佔下放幹部的32.6%。
中央機關各單位都把這次抽調一萬名幹部下放農村工作當作一項政治任務來抓,由黨組書記和各部門領導親自掛帥,機關黨組織全力以赴,在幹部中進行了深入細緻的政治思想工作,大講形勢,大力宣傳以農業為基礎的方針,充分發動了群眾,在提高認識的基礎上,掀起了熱烈響應中央的號召,積極報名要求下放的高潮。正如《報告》中所說:“此舉使大多數下放幹部心情愉快,樹立了改變農村面貌的雄心壯志;使留下的人也受到了教育,提高了思想,表示要積極努力,做好機關工作。”但是在動員過程中,也發生了一些問題,有少數幹部患得患失,顧慮重重,怕艱苦,怕困難,留戀城市,不願下去。甚至還發生個別幹部逃跑的現象。
◆1960年,毛澤東視察時提出國民經濟建設、城市人民公社、農村人民公社、公共食堂、工農業生產等17個問題讓大家討論。
對這一批下放幹部的分配問題,根據“重點加強農村,也適當照顧其他基層”的精神,中央初步計劃確定以7000人下放到農村,3000人下放到工業和其他基層單位。到農村去的重點是那些農業生產任務重、問題多,基層組織嚴重不純的地區,如山東、河南、甘肅等省。向這些省派去的幹部,數量要多一些,質量要更強一些。對於一般地區,也根據不同情況適當地分配—些。對於廣東、福建、廣西等幾個方言重的南方省份,打算少給一些。對下放其他基層單位的3000多名幹部,根據他們的專長和實際工作需要,進行分配:其中1539名工程技術人員,都分配到工礦基層單位(一部分給中央直屬企業、一部分給地方企業);100多名翻譯人員,不下放農村;其他一部分幹部下放到文教、衛生單位。
在抽調幹部工作中,各單位向中央提出了一些具體問題,如:是否可以攜帶家屬,工資如何發放,到寒冷地區是否補助布票等問題。中央認為,現在農村生活都比較艱苦,為了使這次下放幹部一下去就能集中精力做好工作,無論是編內或編外下放幹部,目前一般都不帶家屬(精簡下放幹部的家屬,可以在有條件的時候帶走)。原機關要把下放幹部的家屬切實照顧好。關於工資待遇問題,屬於編內下放的仍由原單位發給原工資;屬於編外下放的,按原工資級別待遇,由所在地區發給。到寒冷地區的布票及其他具體問題,由各單位自行研究解決。
1960年11月15日,毛澤東主席在《報告》上寫了兩條重要批語。批示的全文如下:
總理:
在講大好形勢、學習政策的過程中,要有一段時間大講三分之一地區的不好形勢,壞人當權,打人死人,糧食減產,吃不飽飯,民主革命尚未完成,封建勢力大大作怪,對社會主義更加仇視,破壞社會主義的生產關係和生產力,農村工作極為艱苦,要有堅強意志決不怕苦的精神才能去,否則不能去。以上請你酌定。
毛澤東
十五日晨
全國大好形勢,佔三分之二地區;又有大不好形勢,佔三分之一的地區。五個月內,一定要把全部形勢都轉變過來。共產黨要有這樣一種本領,五個月工作的轉變,一定爭取一九六一年的農業大豐收,一切壞人壞事都改過來,邪氣下降,正氣上升。
又及
這兩條批語,說明了以毛澤東為首的黨中央已經認識到了全國農村問題日趨嚴重,決心儘快扭轉形勢。毛澤東非常支援從中央機關抽調萬名幹部下放到災區農村,與農民實行“三同”,共渡難關。為此,廣大幹部和群眾普遍認為這是毛澤東主席、黨中央採取的一項重大舉措,因而受到了各級幹部群眾的歡迎。中央國家機關紛紛響應,積極組織抽調幹部到災區第一線去。
囑託
為了切實保證這批下放幹部的質量,確實做到每一個人都符合政治好、身體好的條件,完全自覺自願並使他們下到農村以後能更好地發揮作用,中央在名單審查公佈以後,拿出一個月左右的時間,把這些幹部以部為單位組織起來,學習中央有關農村工作的政策和決議,同時對每一個人又作了一次認真地瞭解和審查。中央規定:凡是不合條件的堅決調換;對不願意下去的,在進一步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後,確實不願下去的,決不勉強。寧肯下放的數字少些,也不降低質量。經過組織部門再一次慎重篩選,最後落實為9600餘人,其中國務院直屬機關和人大常委機關為135人(十七級以上的幹部佔40%),新華社下放人員共有120多人,商業部下放人員為100多人。下放幹部名單確定之後,開始集訓學習,學習的重點是《十二條》。
從1960年11月25日到12月8日,中共中央副主席、國務院總理周恩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譚震林、李富春、李先念,國務院副總理習仲勳、陳毅,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安子文等七位中央領導,先後為全體下放幹部在1959年剛落成的人民大會堂作了七場報告。前面六位中央領導從各個不同的角度分析了形勢,提出了任務,並對下放幹部提出要求:“你們這次下去,不是去當官做老爺,不是去享受,而是代表黨中央做人民的公僕,為人民群眾謀利益,同人民群眾共患難。因此,你們要準備去吃苦,去受難,甚至有可能損害個人的健康和犧牲自己的生命。”
12月8日,周恩來總理給下放幹部作最後一場報告。在分析問題的原因時,周恩來總理在報告中除了講到自然災害、缺乏經驗外,著重講了主觀存在的缺點錯誤:一是政策問題,“部分政策本身有問題”,所以要不斷根據實際情況,不斷修改和制定新的政策;此外,執行政策的問題,“我們有許多政策沒有貫徹到底”。二是作風不好。除了“五風”嚴重外,在作風方面還有不少地方出現“五氣”(即:暮氣、官氣、驕氣、嬌氣、闊氣),都要反對。三是組織不純。周恩來在報告的最後提到:你們是在黨和國家遇到困難的情況下,受黨中央和毛主席的囑託,到最困難的地方去,和災區人民一道,迅速扭轉形勢,改變面貌,爭取農業大豐收。那裡的條件極為艱苦,要有堅強意志、決不怕苦的精神才能去,否則不能去。希望你們要發揚艱苦奮鬥的精神,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同時,改造主觀世界,在艱苦的鬥爭環境中鍛鍊成長。
中央領導人為萬名下放幹部一共作了七場報告,其規模之大、規格之高,為建國以來所少見的,說明黨中央和毛澤東主席對此高度重視。這七場報告時間都比較長,每個報告都在兩個半到三個小時。每聽一個報告後,各單位緊接著進行分組學習和討論。
“三同”
1960年12月下旬,下放幹部紛紛奔向全國各地的農村災區。為了便於對下放幹部的管理,便於他們向中央反映情況,發揮“一竿子到底”的作用,各部門的下放幹部,原則上以部為單位比較集中地分配到一個省區去,而不採取打亂分配的辦法。比如,新華社的幹部主要下放在山東省,國務院文教辦的幹部主要去了河南省,商業部的幹部主要去了青海省。每個省確定幾個重點災區縣,由下放幹部組成的工作隊去包下來。工作隊下設工作組、小組,又分別包了重災縣中的重災公社、重災大隊。按照中央“幹部下去後,原單位的黨組織要和他們保持密切的聯絡”精神,每個單位都指定政治上較強、行政級別較高的幹部負責帶隊。下放幹部深入基層社隊後,一方面把群眾的疾苦、面臨的困難和要求及時調查整理後,寫成材料直接向領導機關報告;與此同時,各單位也讓下放幹部回來彙報農村災區的情況。這些下放幹部接觸到了災區的實情,有的如實地記錄了下來。
下放幹部到了農村基層後,按照中央“三同”的要求,必須和農民“同吃、同住、同勞動”。據張廣友等下放幹部的披露,“三同”在災區實際上很難執行。“三同”最難解決的是同吃問題,按照《十二條》中“政治到食堂,幹部下伙房,是辦好食堂的關鍵”“公共食堂的制度必須堅持”的精神,下放幹部是必須在公共食堂中與農民同吃的。但是一個普遍的現象是,重災區的農村公共食堂,因為沒有糧食難以維持,在進入1960年冬季後都紛紛垮掉了。為了解決下放幹部吃飯的問題,大家研究決定的原則是:有條件能到社員家裡去吃飯的,就儘量爭取到社員家裡去吃;實在不行的,就暫時分別集中到所在大隊部、公社幹部食堂吃飯。“三同”最好解決的是同住。
下放幹部深入社隊後,按照中央《十二條》精神,幫助地方開展救災工作,其中最重要的是“保人”。“保人”最關鍵的是解決糧食問題,由於全國各地包括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的糧食供應都很困難,都在搞代食品,因此沒有什麼糧食可以往重災區調撥。即使有,要運到交通不便、偏僻的重災區,也是非常困難的。因此災區只能依靠代食品來解決飢餓問題,當時主要有瓜菜代。
下放幹部的另一項重要任務是幫助社隊開展整風整社。《十二條》要求:整風整社必須依靠群眾,用領導和群眾“兩頭擠”的方法,把整風整社搞深搞透。萬名幹部下到各省後,參加省、地、縣、公社的各級幹部大會,在會上同各級幹部揭批“五風”,聽取他們的層層檢討,然後又深入到基層社隊和農民群眾中進行實地調查,聽取群眾的意見與呼聲。總的情況,一是各級領導幹部都普遍承認自己颳了“五風”,犯了錯誤、並作了檢討;二是農民普遍是“五風”受害者,最痛恨那些刮“五風”嚴重的基層幹部。由於在整風整社中對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農村基層幹部批鬥過於嚴厲,致使整風整社中“頂牛”現象十分嚴重,有的幹部裝病號,開會不參加;有的躺倒不幹了,以致會都開不起來。
為了實現毛澤東提出的“五個月轉變形勢,一定爭取1961年的農業大豐收”,下放幹部們從解決影響農民生產積極性問題入手,貫徹落實調整農村政策。比如,恢復自留地、恢復集市貿易;實行生產隊核算,調整生產隊規模,實行“三包一獎四固定”;實行“以糧代賑”;反對社隊幹部的特殊化,要求帶頭參加集體生產勞動等等。上述措施有力地克服了一平二調的“共產風”,使社員群眾在生產中所付出的勞動同生產的成果聯絡在一起,從而調動了他們的積極性,生產得到了迅速地恢復和發展。1961年全國糧食總產量比上一年增長了2%以上,改變了前兩年的下降局面,許多地方的家畜家禽數量開始上升,農民生活有了很大改善。所謂“大不好形勢”得以根本扭轉,到1961年底農民群眾大都可以吃上飯了。據下放到山東省惠民縣大於公社的新華社記者張廣友的日記記載,“這是一件天大的喜事!大於公社今年(作者注:指1962年)夏收有了餘糧了,大於大隊成了先進大隊。全隊夏糧總產達4萬多斤,平均畝產180多斤,每人可分到口糧150斤左右;加上自留地、開荒地每人可達200斤左右。幾年來,人們吃糠咽菜、食不果腹,在飢餓中掙扎的日子已經過去了。”張廣友還提到:“雖然我還是吃我的定量(由17斤恢復到27斤),可是這種興奮的心情,也許比社員還高。因為我是下放幹部,完成了扭轉形勢的重要任務;同時,我也深深感到,我也是一名共產黨員,在國難當頭、在極端艱難困苦的條件下,挺身而出,為國家、為人民作出了應有的貢獻,這是我一生中最艱苦也是最愉快的一段生活!”這也許是萬名下放幹部共同的心聲吧。
中央規定,這次下放農村和其他基層的幹部,一般要下放三年,少數編內下放的幹部,原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採取輪換的辦法。到1962年,隨著“三年困難”時期的結束及幫助基層社隊整風整社與生產救災任務的基本完成,再加上原單位工作上的需要,萬名下放幹部1962年後大都陸續回到了北京,只有少數因在當地結婚成家、地方工作需要等原因而留了下來,沒能回到北京。
本文為《黨史博採》原創
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侵權必究
維權支援:河北冀能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