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心理社會發育既是連續的過程,也呈階段性。不同年齡段的發育的側重點有不同。
—.感覺的發育
1嬰兒聽覺發育:嬰兒聽覺在出生後數天內隨著外耳道液體被吸收而提高。
2.嬰兒視覺發育:新生兒眼睛隨體位移動,豎抱時眼睛張開,平抱時眼睛閉起。新生兒僅能模糊看見約60cm距離的人臉。到3~4個月時已能看清近在眼前和遠在室內他處的人物。嬰兒已有辨別顏色及亮度的能力。
視力在出生後逐漸發育,1歲為0.2~0.25,2歲為0.5,3歲為0.6,4歲為0.8,5~6歲時視力達到1.0,並建立完好的立體視覺功能。兒童雙眼視覺發育的最關鍵的時期是在1~3歲。
3.味覺和嗅覺:新生兒對甜味表示喜悅,常伴吸吮動作。酸味引起噘嘴和眨眼,苦味引起吐舌和厭惡表情。
4.觸覺 :面板是人體最大的感覺器官。除面板外,嬰兒還善用唇舌的觸覺功能。
二.運動的發育
1.大運動發育
(1)抬頭:2個月方能間歇地勉強地仰頭。3個月扶坐時能抬頭穩。
(2)坐:5個月方能直腰。5~6個月能伸臂向前撐起身軀稍坐,呈三腳架樣。7~8個月獨坐穩。
(3)爬:新生兒置俯臥位僅能掙扎使面稍離床面,同時下肢作匍匐動作。3~4個月能用胳膊肘撐起胸部達數分鐘,7~9個月用手或胳膊肘撐胸腹在原地打轉,8~9個月能從坐位臥下胸腹貼地爬。約1歲時的爬行呈手與膝並用的“四腳爬”。
(4)站立與行走:5~6個月扶起立位時上下跳。到8~9個月立位時腰、髖、膝關節能伸直。1歲兩足貼地獨站數秒鐘,2歲獨腳站。
嬰兒多數在13~15個月間能獨走,也有早在1歲前或晚到17個月者。1歲或稍晚能穩步拖著玩車或抱玩偶走,在攙扶下兩腳一級地登梯。2~3歲能自己登梯。3歲1步1級登梯。4~5歲能快跑。
(5)跳:嬰兒約1歲能兩腳先後躍過低障礙物,2歲並足原地躍起,從最低一級臺階跳下。3~4歲獨腳向前跳1~3步,蹦跳。5歲獨腳向前跳8~10步,跳遠。
2.細運動發育:
觀察嬰幼兒鉗葡萄乾(因大小當,安全)、玩2.5cm立方塊和用蠟筆塗繪等行為,相關能力出現的大概年齡如下:
葡萄乾:7~9個月拇指、示指掌面鉗取;
9~10個月拇指、示指遠端撿起。
立方塊:7~9個月握一塊敲擊桌面;
9~10個月兩手各握1塊互擊;15個月疊2塊;
18~23個月學樣疊3~4塊;
24個月疊5~7塊;
3歲示範下用3塊搭橋。
用蠟筆:15個月捏蠟筆在紙上亂塗;
18~24個月亂畫線條;
3歲學樣畫垂直線;
3~3.5歲臨摹圓形;
4歲臨摹十字;
5歲臨摹正方形;6歲繪三角形。
2歲能逐頁翻書;
3歲穿算盤珠。
三.語言的發育
嬰兒理解與表達語言分別開始於9和12個月,理解和能用50個詞的時間分別為13和18個月。
四.社會性發育
嬰兒社會性發育的基礎是依戀感情的建立。
幼嬰兒用哭聲表示需要(飢餓、尿溼),用微笑和對親人的注視逗引親人留下。到6~7個月開始認生,表現為陌生人引起的焦慮。
玩耍是嬰幼兒生活的重要內容。8~9個月,嬰兒能與親人玩“躲貓貓”,稍後則玩拍拍手,並喜扔方塊看親人拾起。到2歲後小兒玩的夥伴已不限於親人,方式從平行玩耍發展到合作玩耍,然後到3~4歲的競賽遊戲。5~6歲能參加集體遊戲。
幼兒的道德判斷是以行為後果的好壞為標準的,決定因素是獲獎和免受責罰。個人產權觀念也較模糊(你的可以是我的)。到學齡期,兒童認為行為必須符合或遵照家庭或集體或社會的期望或規範,知道競賽及生活中的規則是群體關注和重視的。學齡兒童在對行為作道德判斷時已能考慮行為的動機而不憑其後果如何。
五.認知的發育
認知是處理資訊的感知、注意、記憶和思考等心理活動的綜合功能。
1.知識來自行動:獲得知識依賴於做,知識灌輸和“促進”是無用的。
2.嬰幼兒的記憶:記憶是認知的重要環節。
3~6個月的嬰兒的記憶能力有很大發展。1歲以內的嬰兒至少能再認幾日以前的事情,2歲的幼兒能再認幾星期以前的事物,3歲兒童可以在認幾個月以前悉知的事物,4歲兒童可以再認1年以前的事物,4歲以後可以再認更久以前的事。大多數的人對童年生活的回憶只能追溯到4~5歲。
六.情緒的發育
嬰兒先能表達自己的情緒,而後學會了解他人的情緒。
1.情緒表達:嬰兒出生後就能表示幾種基本情緒,包括苦惱、厭惡(反感)、氣憤、傷心、害怕、詫異和喜悅;這些多與生存有關。1歲後嬰兒的情緒反應更有情境針對性。2歲後,隨著語言的發育,幼兒開始能用語言發洩情緒。
2.對他人情緒的理會:
嬰兒“看”懂別人情緒表現的能力發育過程如下:
4~8或9個月:知母親表情的意義並能應答,對熟悉的人表現出依戀。
8或9個月起:將他人表情與具體事件相聯絡。
自9~12個月起,嬰兒從父母表情瞭解自己的行動是否恰當。
兒童的不良情緒包括恐懼、焦慮、憤怒、嫉妒等。3歲和11歲時形成恐懼的兩個高峰年齡。
嬰兒看懂他人情緒能力的不斷提高,社會效能力也隨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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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諸福棠實用兒科學》,“生長髮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