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建設文化強國
“文化強國”是一個內涵非常豐富的概念。對此的認識,雖然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是大概可以分為兩個主要維度。一是文化實力強大的國家,即對“文化強國”一般意義上最通常的認識和理解;二是文化賦能強大的國家,即文化可以讓國家更強盛。二者雖從不同角度進行闡釋,但仍存在相互關係。
第一個維度的理解有其侷限性。文化實力達到什麼程度才算是強大?目前,一方面,沒有可以量化的標準;另一方面,在文化定義層面上,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甚至是爭議。
首先,文化實力強大的標準到底是什麼?目前,全世界都沒有很好的且有共識的量化方法或標準。文化實力,一方面涉及公共文化。公共文化的標準是能夠滿足人們最基礎的文化需求。一是保基本,二是實現儘可能的均衡,三是儘可能實現可達性。“基本”就是人們最最基本的文化訴求。文化訴求很多元,最基本的文化訴求可能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有所變化。如我們國家的基本文化訴求可概括為讀書看報、收聽廣播、觀看電視、觀賞電影、送地方戲、設施開放、文體活動等,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網際網路越來越普及,對網路文化的需求是不是也屬於公共文化範疇?因此,基本文化訴求在不斷變化。
另一方面,文化產業實力也是文化實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產業實力強大與否,有些時候可以從文化產業的增加值來描述,尤其是從文化產業的增加值佔國家GDP的比重來衡量。這種方式似乎是可以量化的,但其實也有很多問題。一是文化產業在全球並沒有一個統一的可統計可計算的範疇,不同的國家甚至不同的地區,文化產業在統計上都有差異。另外,即使文化產業增加值能夠佔到GDP的5%及以上,也就是通常理解的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也還涉及文化產業的產業結構是否更高質量的問題。如我們國家文化貿易中佔比較高的文化產品貿易,其中主要產品是工藝品。雖然我們國家每年文化產品貿易的進出口總額非常大,但是這體現了我們國家制造業的強大,而非文化的強大。文化貿易中更能體現文化吸引力和軟實力的是文化服務貿易。有可能一個國家或地區,整體文化產業的增加值或文化產業的市場化、產業化程度比較好,但是其產業結構的質量並不高,產業附加值也很低。而且在文化影響力和文化吸引力方面表現不強,很多時候可能只是給一些其他相關行業做代工,所以也不能算是真正意義上的文化產業實力強大。
其次,關於第一個維度的解釋,有一些不同的意見,甚至是爭議。爭議主要聚焦於文化是否能分為強和弱,在文化理論上或者社會倫理意義上,存在明顯爭議。故對“文化強國”理解最通常且最主要的一個維度,有其相對不嚴謹,甚至有一些爭議的地方。
第二個維度的理解,一方面是對第一個維度認識的很好補充,另一方面也體現出2035年遠景目標的文化戰略定位。文化建設要達到強國的高度,一方面,文化本身要做得更完善,啟用文化消費,使其更好地適應文化需求,以此促進文化產業繁榮。另一方面,文化要能夠提升國家的綜合實力,尤其在軟實力方面要發揮更大的作用。從產業經濟的角度看,文化與旅遊融合,“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文化對旅遊賦能,即文化要為旅遊塑魂,要提升旅遊的品質與內涵,要賦予旅遊更豐富的商業模式,要增強旅遊的整體吸引力。另外,文化與體育的融合、文化與農業的融合、文化與工業的融合,都是文化與其他相關產業在產業經濟層面透過融合帶動形成綜合作用,賦予相關產業更大的附加值。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透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中明確提出,建成文化強國、教育強國、人才強國、體育強國、健康中國。在2035年遠景目標裡,文化強國排在首位,引領其他強國的建設,是實現其他強國目標的基礎和保障。之所以將文化強國作為第一個強國目標,一方面在於文化本身要強盛,另一方面在於文化的發展要能夠帶動教育強國、人才強國、體育強國、健康中國的內涵提升和快速發展,最終實現國家文化軟實力顯著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顯然不僅僅是文化自身建設的完善和強大,更是文化對於綜合國力的賦能,文化對於中國社會經濟發展各方面的塑魂和賦能。
作者:魏鵬舉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
本文節選自宣講家網獨家文稿 《魏鵬舉:文化產業與文化強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