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兩個月前買了幾本書打發時間,其中一冊叫《瓦登爾湖》,剩下的幾本是國外的短篇小說,幾本書放在書架有一個月之久,直到某天夜裡,忽然注意到《瓦登爾湖》便將它拿出來看了看。說到這裡,我不知道出於個人原因還是文學讀者的陋習,深知自己不愛看書,卻偏偏老愛去買一些書籍堆滿書架裝作學識淵博的文化人,或者看到幾本有興趣的書籍買回來翻兩頁束之高閣,一年兩年後還停留在第幾頁,我想這是我的陋習,應該深刻反省自己,告誡自己一定要把買的書籍閱讀完。
其實我明白,我是在強迫自己,有時候也在反問自身,明明就不喜歡讀,讀了又有什麼用,專家學者前人經驗都在提醒我一定要多讀書,讀多少學多少,知識經驗都是自己的,別人搶不走。道理我都懂,可是每次翻開書,心總靜不下來。
心靜不下來,給我在舒適安靜的環境我還是靜不下來,每次拿起書,總要分神去看手機,一條簡訊,一則新聞,一個短影片,足以勾去我半日精魄。再者分心在生活中,一會兒擺弄首飾,一會兒琢磨零食,心思全然不在書本上。我很久就注意到自身的閱讀習慣有問題,每每想到改正錯誤,卻偏偏把錯誤歸結於時代。速度,時間的速度讓我的節奏快了起來,好像呼吸慢一拍自己就要壽終正寢一般,煩躁不安,完全不能掌控自己。我記得很久以前的我身處嘈雜的大環境裡是完全能掌控自己的,一本五百頁後的文言文都能靜下心來從頭看到尾,經常去圖書館,書店一坐就是一天,書本看了又看,讀了又讀,偶爾還會寫一篇長長的心得,如今,我靜不下來了,看兩頁密密麻麻的文字就頭暈腦脹,思路不清晰,即便強迫自己看完,也雲裡霧裡的,不知所云。
那本《瓦登爾湖》從我家書櫃裡帶到工作的地方,它在抽屜裡躺過兩夜,在包包裡躺過一夜,在車裡躺過三天,然後又回到我的櫃子裡繼續躺著。後來有一日,我不想看電視,又注意到它的存在,重新將它拿出來,那時的它已經被我摧殘的像二手貨三成新的模樣了,若不是裡面沒有摺痕和筆跡,我差點以為我已經看完了。
當然,我沒看過。若說要有,那我只記得封面書名和作者。第一次鼓起勇氣閱讀它也是我百無聊賴的時候,我簡單看了第一頁,過於平淡的敘述方式倒讓我困惑為何要買?是什麼吸引了我的購買它的念頭?真要說個明白,我是找不到理由的,就好像女人買衣服一樣,明明想買條褲子,可是最後從衣店裡帶出來的往往不是最初的選擇。我只能這樣理解自己的奇怪行為。於是這本《瓦登爾湖》又在我包包裡躺了一夜,辦公室躺了十天,床頭躺了三五天。有一天,我感覺時間過得很快,想讓它慢一些,看到床頭蒙灰擱置了兩個月的書,突然覺得對不起它。是的,的確對不起它。對不起它的作者,對不起它的價值。如果不買,或許它會被喜歡它的讀者買去傳遞它的價值,而不是被我這個偽裝者浪費。
我又開啟第一頁,早就不記得第一頁內容,重新看了第一篇省儉之道,說實話,七十多頁我整整看了一個周,很多時候,重複看了幾遍,有時候讀著它,心情又煩躁起來,總看不下去,我告誡自己,無論如何也要把這本書看完。我不是要看完學道什麼心得,分享什麼經驗,而是透過這本書改變自身長久以來的習慣。我沒強迫自己繼續往後通讀,尤其是在不想看時放下它,做一件事讓自己沉靜下來,再去想想書本里的那些簡單的世事道理,再看一些類似的故事或者從自己身上去尋找道理,漸漸的,我發現我能靜下來,接受這本書,消化它。
大概又花了好幾天我才看完,閱讀的速度比過去簡直不能相提並論,但是我覺得這算是我的收穫,認識自己,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如果能靜下來,從一本又一本的書籍裡尋找真實的自己,熱愛自己,和書一起成長,那才是最有意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