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者有心】
作者:李彥姝(陝西師範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特聘研究員、教育部社科中心副研究員)
前幾天,一個三年級的小學生跟我講起他們班上的“新鮮事”:一個女生很喜歡一位明星,不僅看了所有跟他有關的綜藝節目、影視劇,還花了上萬元買了那位明星的周邊產品,明信片、抱枕、雨傘、揹包、筆盒、手鍊,能買到的全買了,而錢自然掏自她父母的錢包。那個女生洋洋自得,向同學們炫耀自己的“收穫”。這個時候,一位同學說了幾句那位明星的不是,那位女生立刻對其大打出手,直到老師出面,場面才得以控制。
近幾年,青少年瘋狂追星的新聞我早有耳聞,但當新聞中的事情發生在自己身邊時,我還是被“震驚到了”。這件事情從側面反映出過去這些年一種畸形的偶像觀已在青少年中形成,也進一步說明開展文娛領域綜合治理的必要。
偶像崇拜是青少年成長中一般都要經歷的過程。從個體層面看,一個人崇拜什麼樣的偶像,往往暗示著他(她)希望自己成為什麼樣的人。從群體層面看,青少年群體的偶像觀,反映的是時代的價值取向,幷包含著一個國家和社會未來發展趨勢的密碼。因此,青少年需要樹立健康向上的偶像觀。
第一,青少年大都喜愛娛樂,所以產生了對娛樂明星的崇拜,但青少年追星不應只圖感官層面碎片化的快感爽感,不應只表現為金錢、時間、精力的巨大付出,更不應因愛而起、以愛為名,結果卻滋生出敵對、仇恨、暴戾等負面情緒和行為。
第二,應秉持以德為先的評價標準,追逐德行高潔、遵紀守法、人格高尚的偶像。青少年有激情、易衝動,對於偶像往往僅窺其一而不及其餘,總以為自己的偶像千好百好,容易忽視偶像的節操品行。可很多明星最後都敗在“德”上。青少年如果總把德不配位的明星當作偶像,既是對明星的縱容,也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不跟風、不溢美、不捧殺,勇於擔負客觀評價、積極監督偶像言談舉止的責任,應是青少年追星路上的應有之舉。
第三,青少年正處於成長成才的關鍵時期,要矯正盲目淺薄的偶像觀,多學習偶像的真功夫,見賢思齊,苦練內力,一步一個腳印,為自己未來的人生打下堅實的基礎。很多青少年把明星藝人當作偶像,但他們看到的只是明星在聚光燈下的光鮮時刻,看不到的是明星在幕後的艱辛、努力與付出。為了拍攝電影《我是誰》,成龍從70多米高的大樓上一躍而下;拍攝過電影《戰狼》的演員吳京,拍戲幾乎從不用替身,而是真打真摔,據說身上前後縫了100多針。無論是成龍還是吳京,“拼命”才是他們的真功夫。正是由於肯吃苦、敢拼命,他們才獲得了那麼多的榮譽和光環,成為很多青少年的偶像。青少年學習偶像,就應多瞭解一下偶像成功之前付出了什麼而不是偶像成功後獲得了什麼。青少年崇拜偶像,就應該與其建立健康平等的情感紐帶,多從其身上吸取精神養分,並轉化為自身前進的動能。
第四,青少年社會人格的養成,不僅來自學校和家庭教育的影響,也與他們所追逐的偶像的潛移默化的影響密不可分。目前,青少年群體的偶像認知有一種偏狹短視的傾向,以為只有演藝明星才值得崇拜。這種認知必須糾正。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任何行業的出類拔萃者都可以成為青少年的偶像。奧運會上摘金奪銀為國爭光的運動健兒,抗疫一線默默奉獻守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醫護人員,空間站中為人類探索太空之路的航天英雄,他們都是值得青少年崇拜追逐的偶像。
未來屬於青少年,希望寄予青少年。新時代的青少年應樹立健康向上的偶像觀,將各行各業具有閃光道德品質、精湛能力技藝和突出社會貢獻的人視為榜樣和楷模,不斷從他們身上汲取成長成才的力量。
總之,青少年既要有向偶像學習的志向,也要有趕超偶像的志氣。正如有一句話所講,偶像崇拜的最好方式就是讓自己也成為偶像。
《光明日報》( 2021年10月06日05版)
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