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一個富戶,人人叫他張老翁。張老翁雖積有家產,但奈何張家煙火不旺,老婆一輩子只為他生了一女,膝下一直無子。女兒到了出嫁的年齡,老翁想,女兒要是嫁出去了,那自己百年之後,這偌大的家業誰來繼承?於是,他就採取了兩項措施,一是招了一個上門女婿,就叫某甲吧,以沿續張家香火。二是他還心有不甘,壯志未酬,就娶了個小妾,希望能搞出點動靜來,給家裡添個頂門立戶的。
女婿入贅後,也是流年有利,過了幾年,那小妾竟給老翁生下一子,老翁歡天喜地,直呼蒼天有眼,他為兒子取名一飛,寓意一飛沖天的意思,對愛子好生養護。可到一飛四歲那年,老翁終於一病不起,自知不久於人世了,可這小的還沒長大,今後這母子倆怎樣生活?
老翁只有做好了身後的安排,他才能安心閉眼啊,於是他就對女婿說:“我的小妾和兒子擔不了事,我死後財產全都給你兩公婆,但有一個條件,你要養他們兩母子,不至死於溝壑之中,就是你的陰德,我死也就閉眼了。”為了讓女婿放心,老翁又給女婿出具了一張字條,上寫:“張一非吾子,也家財盡與吾婿,外人不得爭奪。”女婿看罷大喜,當面答應了老翁的條件。
老翁安排好了身後,就駕鶴歸西了。女婿按遺囑接手了丈人的家業,其他的外人也沒什麼說的,畢竟這女婿有老丈人的字條為證啊。
可一飛長大後不幹了,憑什麼自己爹的財產全在姐夫手裡,自己什麼都沒有?這不公平!於是他就告到官府要求重分。可是姐夫向官府出具丈人的字條後,官府也就不再過問了。
不多久,奉使者到了縣府,這奉使者是奉朝廷之命巡視地方的使臣,權力大著呢,一飛就又上前復訴,要求大老爺主持公道,重分張家財產。奉使者召張家女婿上堂質問,女婿就把丈人的字條呈給奉使者大老爺看,滿臉得意。沒想到大老爺更改了句讀(現在叫標點符號)念字條道:“張一非,吾子也,家財盡與。吾婿外人,不得爭奪。”然後對那女婿道:“你丈人明確吾婿外人,你還敢爭產業?字條中把飛寫作非,是怕你小舅子太小為你所害!”於是,就把家產斷給了張一飛,眾人皆稱快,直呼“青天大老爺”。
你看,這張老翁可真夠精的,他的安排如此巧妙,既讓女婿養大了幼子,又為兒子長大討回家產做了成功的鋪墊。
這奉使者大老爺可真夠英明的,他僅僅妙用了句讀,就把張老翁真實的意圖表達了出來。最後,女婿不得不乖乖把家產讓與小舅子,哎,這麼多年白忙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