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房地局);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監局;國家開發銀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外資銀行,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小額貸款公司協會: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房地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規範購房融資行為,加強房地產領域反洗錢工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嚴禁違規提供“首付貸”等購房融資(一)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違規提供購房首付融資。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為購房人墊付首付款或採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變相墊付首付款,不得透過任何平臺和機構為購房人提供首付融資,不得以任何形式誘導購房人透過其他機構融資支付首付款,不得組織“眾籌”購房。(二)嚴禁網際網路金融從業機構、小額貸款公司違規提供“首付貸”等購房融資產品或服務。網際網路金融從業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不得以線上、線下或其他任何形式為購房入提供首付融資或相關服務。(三)嚴禁違規提供房地產場外配資。房地產中介機構、網際網路金融從業機構、小額貸款公司不得為賣房人或購房人提供“過橋貸”“尾款貸”“贖樓貸”等場外配資金融產品。(四)嚴禁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等資金挪用於購房。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審貸管理,加大對首付資金來源和借款人收入證明真實性的稽核力度。要嚴格對個人住房貸款和個人綜合消費貸款實行分類管理,強化對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等業務的額度和資金流向管理,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監控貸款用途,嚴禁資金挪用於購房。 二、加強資訊互通和部門間協作(五)暢通訊息查詢渠道。各地應建立資訊互通查詢機制,房產管理部門向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網籤備案合同及住房套數等資訊的實時查詢服務,有效防範交易欺詐、騙取貸款等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時,要以在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網籤合同和住房套數查詢結果作為稽核依據,並以網籤備案合同價款和房屋評估價的最低值作為計算基數確定貸款額度。(六)強化抵押合同等備案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辦理新建商品房按揭貸款、二手房買賣抵押貸款以及其他形式的房屋抵押貸款業務時,要以在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抵押合同作為放款依據之一。房產管理部門在辦理撤銷房屋買賣、抵押合同備案業務時,對於有貸款的,應在貸款結清後,方可撤銷有關備案。三、加大對違規提供購房融資行為的查處力度(七)嚴肅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違規行為。房產管理部門對提供“首付貸”等違規融資、進行虛假評估、出具虛假證明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要將其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並共享給銀行業協會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對上述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開發資質審查中進行重點稽核,並依法依規嚴肅處罰;對上述房地產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要依法給予罰款、取消網上籤約資格等處罰。對上述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中介機構,在房產管理部門未將其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前,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增加新的授信。(八)堅決打擊網際網路金融從業機構、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違規行為。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網際網路金融從業機構、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的重點監測,對違規提供購房融資行為的網際網路金融從業機構,要將其列入重點物件進行整治;對違規提供購房融資行為的小額貸款公司,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處罰;將網際網路金融從業機構、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違規提供融資行為依法錄入徵信系統。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小額貸款公司協會應推動行業自律,加強對網際網路金融從業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的指導,引導其嚴格遵守相關禁止性規定。(九)加大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各級派出機構要加大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住房貸款、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等業務的監督和檢查力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各類違規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自查和相關制度建設,對發現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等資金違規用於購房的,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相關責任人員,妥善管理相關風險,並依法將借款人失信違約情況錄入徵信系統。四、加強房地產交易反洗錢工作的監督管理(十)積極履行反洗錢義務。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要在銷售房屋、提供經紀等相關服務時履行反洗錢義務,建立健全反洗錢內控制度體系,加強對高風險業務、客戶的風險管控措施;採取適當的措施,瞭解客戶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質,瞭解實際控制客戶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實際受益人,核對客戶的有效身份證件並留存影印件;妥善儲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且儲存期限不少於5年;發現或者有合理理由懷疑資金或資產為犯罪收益或與恐怖融資有關的,應立即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可疑交易報告。(十一)規範購房款交付方式。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應要求房屋交易當事人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購房款,並使用交易當事人的同名銀行賬戶;發生退款的,應按原支付途徑,將資金退回原付款人的銀行賬戶。如確需使用現金支付的,當日現金交易單筆或者累計達到人民幣5萬元以上,應在交易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報告。五、強化監督管理(十二)建立部門聯動工作機制。各地房產管理部門、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會同人民銀行、銀監會各派出機構,密切配合,明確分工,共享信患,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政策落到實處。(十三)簡化辦事程式。各地要簡化住房交易辦事程式,制定各項業務所需的材料清單,編制辦事指南,方便群眾辦事。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監局聯合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外國銀行分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