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弗農市的一名男子帶著心愛的拉布拉多犬Chopper到當地的自然保護區遊玩。
只是去河邊洗土豆的一會功夫,他回來居然看到了自己的狗狗被美洲獅襲擊了!美洲獅的尖牙已經咬進Chopper的腹部,該男子心急如焚,腦袋一片空白,立刻拿起刀往美洲獅猛砍。美洲獅措不及防,很快就因頭部被砍下而死去了。
儘管Chopper被救下了,但兩天後仍然因為傷勢過重而死去。
這件事情曝光網路後,引發了激烈的討論,大多數人對此表示理解,自己的愛犬被襲擊了,怎麼可能不去救?對付發狂的野生動物似乎也只能這麼應對了。
當地的野生動物保護局人員表示:“美洲獅當時已經被餓到半死不活,它的爪子和嘴巴有豪豬留下的刺,傷口已經潰爛本來就很難存活下來。”他們認為是為了救狗才殺害野生動物的話,是完全不違法的。
但也有部分人認為美洲獅是極度瀕危物種,而狗只是寵物,應該用更妥當的方式處理。兩種言論吵得不可開交,當大多數人是支援該男子的,包括我。
事情已經發生了,木已成舟,說什麼也沒用了。我認為這些都只是運氣問題,如果我們遇到被保護的野生動物的襲擊,我們進行反擊,究竟會不會被定罪?
緊急情況下我們能反擊保護動物嗎?
許多人都會在保護動物相關的新聞下問這個問題。對此,我可以明確地說,人命無論如何都是第一的,任何法律都應該以人的權益為首要。
如果沒有武器,人類很容易被擊倒和殺死,我們沒有天然武器來保護自己,而且我們的面板非常柔軟,幾乎無法抵抗捕食者的爪子,一旦該動物意識到我們是十分容易成為獵物的,它們就可能會將人類視為最唾手可得的獵物。這通常會導致該動物對其他獵物失去興趣,只獵殺人類。
印度就曾發生過類似的事件。印度北方邦的拉基姆普爾凱里縣(Lakhimpur Kheri)常有野生老虎在甘蔗田出沒,老虎吃人的恐怖事件不時發生。據統計,1年最多有22人死於虎口,當地人居然只能靠爬樹等方法躲避。
當地政府幹嘛去了?當地政府居然還蠻自豪的!他們誇口說,保護區的政策已讓瀕臨滅絕的老虎數量翻了一番,是個成功的措施。但他們無視了因為管理和規劃不善,導致人民的生命被老虎威脅著的事實,這壓根就本末倒置了。
首先關注自己的安全,其次才是去在意法律。
如何判斷是否違法?
被保護的野生動物襲擊屬於緊急避險。
它是排除社會危害性行為的一種緊急舉措。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權利免受到威脅時,損失較小一方的權益,來維護較大一方的權益。就比如說,當野生動物襲擊你的時候,你是較大一方,你為了保護自己而去殺害該動物,這種行為叫緊急避險,是合法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緊急避險是有條件的,不可以將其作為武器,鑽法律的空隙。
當威脅正在發生的時候,你才可以緊急避險。這個動物正在襲擊你,你反擊,那是正常的;但如果你已經從襲擊中脫離出來,再次去反擊動物,那就是不合理的;或者是你認為這個動物隨時會威脅你,主動去攻擊他,這些都是不合理的。
無論如何緊急避險,都不能損害其他人的利益。比如在被襲擊中,你想辦法讓野生動物的襲擊物件轉變成其他人,這就是違法的。
後記
法律是以人為本的,能約束人的行為,但不能限制人的自然需求。
受到生命威脅時候,適當的防衛甚至防衛過當導致保護動物死亡,這都是合理的,不違法的行為。
加拿大那個男子的反擊之所以會有兩種聲音,就是因為有人覺得狗命不及美洲獅的命。說實話我真的不確定的,這個事情發生在別的地方會怎麼樣,但光以正常人類的視角出發,我覺得是十分正常的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