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生在農家,所以勤儉誠實,身體也好。這一點事實卻極重要,因為假若我沒有這樣的一位母親,我以為我恐怕也就要大大的打個折扣了。
母親出嫁大概是很早,因為我的大姐現在已是六十多歲的老太婆,而我的大外甥女還長我一歲啊。我有三個哥哥,四個姐姐,但能長大成人的,只有大姐,二姐,三姐,三哥與我。我是“老”兒子。生我的時候,母親已有四十一歲,大姐二姐已都出了閣。
由大姐與二姐所嫁入的家庭來推斷,在我生下之前,我的家裡,大概還馬馬虎虎的過得去。那時候定婚講究門當戶對,而大姐丈是作小官的,二姐丈也開過一間酒館,他們都是相當體面的人。
可是,我,我給家庭帶來了不幸:我生下來,母親暈過去半夜,才睜眼看見她的老兒子——感謝大姐,把我揣在懷中,致未凍死。
一歲半,我把父親“克”死了。
兄不到十歲,三姐十二三歲,我才一歲半,全仗母親獨力撫養了。父親的寡姐跟我們一塊兒住,她吸鴉片,她喜摸紙牌,她的脾氣極壞。為我們的衣食,母親要給人家洗衣服,縫補或裁縫衣裳。在我的記憶中,她的手終年是鮮紅微腫的。白天,她洗衣服,洗一兩大綠瓦盆。她作事永遠絲毫也不敷衍,就是屠戶們送來的黑如鐵的布襪,她也給洗得雪白。晚間,她與三姐抱著一盞油燈,還要縫補衣服,一直到半夜。她終年沒有休息,可是在忙碌中她還把院子屋中收拾得清清爽爽。桌椅都是舊的,櫃門的銅活久已殘缺不全,可是她的手老使破桌面上沒有塵土,殘破的銅活發著光。院中,父親遺留下的幾盆石榴與夾竹桃,永遠會得到應有的澆灌與愛護,年年夏天開許多花。
——摘自老舍作品《我的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