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威測試Howey test源自1946年美國證監會SEC訴豪威公司案,豪威公司將大片柑橘園出售給佛羅里達州的買家,後者隨後將土地租回給豪威。豪威公司負責照料這些果園,並代表業主出售水果,雙方分享收入。絕大多數買家沒有農業經驗,也不需要自己打理土地。豪威公司並未註冊這些交易,SEC進行了干預。法院的最終裁決認定,該回租協議符合證券投資的標準,需要遵守美國證券法的規定。
該判例產生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豪威測試標準,用於判斷特定協議是否構成證券,該標準包含四大條件:
1、是金錢的投資;
2、該投資期待利益的產生;
3、該投資是針對特定事業的;
4、利益的產生源自發行方或第三方的努力,而非投資方的行為。
基於以上標準,絕大多數的加密貨幣和ICO專案都有被視為未註冊證券的高風險,因為它們通過了豪威測試。從2017年的DAO專案到今年的瑞波幣,SEC一直在廣泛打擊加密資產領域,應用證券法來對付許多未註冊的加密貨幣,還沒被波及的專案未來也有嚴重的監管風險。畢竟,大部分宣稱自己是去中心化的專案,都有一個或幾個中心機構。豪威測試就是他們頭上的達摩克里斯之劍,等著進一步的監管落下來。
比特幣由於沒有公開籌集資本,創始人不知所蹤,也沒有中央開發組織,所以不符合豪威測試標準。根據證券法,比特幣被認為是商品而非證券,這是一個巨大的保障。SEC主席Gary Gensler也肯定了由中本聰發起的區塊鏈革命,隨著技術的逐漸成熟,將為未來的網際網路世界創造真正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