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1950年5月,時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的劉少奇寫給在湖南老家的姐姐劉紹懿的一封信。
劉紹懿在土地改革中被定為地主,寫信給弟弟希望能夠得到幫助。劉少奇接信後,沒有利用職權為姐姐說話,而是回了這封信給她,詳細解釋新中國的土地改革政策,教育她告別封建剝削生活,自力更生。
劉少奇在信中這樣寫道:“你家過去主要是靠收租吃飯的,是別人養活你們的,所以你應該感謝那些送租給你們、養活你們的作田人。你們以後應該勞動,自己作田,否則,你們就沒有飯吃……我當了中央人民政府的副主席,你們在鄉下種田吃飯,那就是我的光榮。如果我當了副主席,你們還在鄉下收租吃飯,或者不勞而獲,那才是我的恥辱。”
此時,轟轟烈烈的全國性廢除封建土地制度的改革正在拉開序幕。
在漫長的歲月裡,這樣的畫面成了舊中國農民苦難生活的典型寫照。他們祖祖輩輩在土裡刨食,夢寐以求能夠擁有一塊屬於自己的土地。然而,廣大農村中70%至80%的土地掌握在佔農村人口不過 10%的地主、富農手裡,貧僱農和大多數中農終年辛勤勞作仍難以維持生計。
中國共產黨在領導新民主主義革命的歷程中,始終把解決農民的土地問題作為中國革命的根本問題。
1947年10 月,中共中央通過了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中國土地法大綱》,明確規定廢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剝削的土地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到1949年6 月,解放區 2.7 億人口中,有 1.51 億人口的地區完成了土改,有 1 億農民分到了大約 3.75 億畝的土地,同時還分到了從地主階級手中沒收的糧食、住房、衣物、農具、牲畜等財產,廣大貧苦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迅速得到顯著改善。
在開國大典歡慶的人群裡,這些農民發自內心的喜悅被永久地記錄下來。根據當年的人口統計,新中國成立之初全國 5.4 億總人口中,有將近 5 億生活在農村,而擁有 2 億多人口的廣大新解放區尚未進行土地改革。因此,繼續推進土地改革成為新中國成立初期最重要的經濟政策之一。
1950 年 6 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簽署命令,公佈施行由劉少奇主持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土地改革法》總結了黨過去領導土地改革的經驗和教訓,又適應新中國成立後的新形勢確定了新政策,提出儲存富農經濟,不動中農土地,限制沒收地主財產範圍等,以保護中農和分化地主階級,減少土地改革阻力,促進生產的恢復和發展。
從 1950 年秋天起,土地改革在廣大新解放區全面展開。派往農村的土改工作隊隊員每年達30萬人以上——機關幹部、廣大知識分子和許多民主黨派成員都報名參加土改工作團,以巨大熱情投入到這場轟轟烈烈的偉大斗爭中。
沒收地主的土地、耕畜、農具、多餘的糧食及其在農村中多餘的房屋,統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給無地、少地及缺乏其他生產資料的貧苦農民所有。從前一無所有的貧僱農,他們把土地證當做寶貝,一直珍藏下來。
到 1952 年底,除部分少數民族地區外,中國大陸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包括老解放區在內,全國近 3億無地或少地的農民分得了約 7 億畝土地,免除了每年向地主繳納的3000萬噸以上的糧食的地租。農民生產積極性空前提高,農村到處是一派興旺氣象。
同1949年相比,1952年糧食產量增長44.8%,棉花增長193%,油料增長64%。
分到田地的農民在地樁上寫下這樣的詩句:“春雷一聲平地起,鬥倒地主分田地。農民翻身心歡喜,感謝恩人毛主席。”
土地改革的完成,標誌著在我國延續兩千多年的封建制度的基礎——地主階級的土地所有制至此徹底消滅了,農民真正成為土地的主人。它從根本上解放了農村生產力,為新中國的工業化開闢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