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之我見(8)
青冬
(四) 世界“一分為三”
一、三種思維方式
哲學的根本問題是研究思維方式和方法。
由於哲學導向不同,於是就出現了各式各樣的思維方式和方法。
有一種思維方式叫做“一分為二”,提出“什麼事情都是可分的,都是一分為二。” “馬克思主義的兩點論即一分為二。”有人把“一分為二”推崇為“是對對立統一規律的通俗解釋”,“是唯物辯證法的核心。”
其實,“一分為二”與對立統一規律是兩碼事。
“一分為二”是一種非白即黑、非此即彼的思維方式,是典型的形而上學。典型例子如: “凡是敵人反對的,我們就要擁護;凡是敵人擁護的,我們就要反對。”又如:“寧要社會主義草,不要資本主義苗。”還有,知識分子分為“紅專”與“白專”,大眾分為“紅五類”與“黑五類”,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一分為二”片面誇大矛盾對立及其鬥爭的作用,忽視同一性,抹殺同一性的作用,人為地把鬥爭性誇大到與同一性水火不相容的地步,甚至把鬥爭本身看作是發展,認為鬥爭就是一切,鬥爭高於一切,於是產生了所謂“鬥爭哲學”。說什麼“大魚吃小魚,一個吃掉一個就是綜合。” “鬥爭哲學”與“一分為二”均是對唯物辯證法的閹割和歪曲。
有一種思維方式叫“合二為一”,此概念是楊獻珍提出的,他認為“對立統一規律也可用‘合二為一’來表述”。可以肯定地說,“ 合二為一”較之“一分為二”更接近辯證法,但亦存在片面性,還不能完整地表述對立統一規律。
其實,“一分為二”片面地強調對立鬥爭,“合二為一”片面地強調統一,二者之間是片面對片面。
如果借用二概念或曰二範疇進行表述,那麼,任何事物既是“一分為二”的,又是“合二為一”的,是對立的統一。“合二為一”的“一”,與“一分為二”中的兩個“一”並非等同,而是三個完全不同的“一”。如果用“甲”、“乙”代表“一分為二”中的矛盾對立的兩個方面,用“丙”代表“合二為一”,代表統一,就可以一目瞭然,丙既非甲,也非乙,而是對立統一的產物,是新質,新範疇。
如果借用形象化的通俗易懂的語言概括地表述對立統一規律,那就是“一分為三”。其中之一代表對立面甲,之二代表對立面乙,之三代表“統一”的丙。換言之,甲乙代表對立面,代表矛盾的鬥爭性,丙代表矛盾的統一性。矛盾的對立面又統一又鬥爭,由此推動矛盾的運動和發展,並在新的基礎上達到新的統一。
馬克思說:“兩個互相矛盾方面的共存、鬥爭以及融合成一個新範疇,就是辯證運動。”(《哲學的貧困》,《馬克思恩格斯選集》1卷,第144頁)由此可見,“一分為三”絲毫沒有背離對立統一規律,而是形象地、通俗地表述了對立統一規律,更接近於客觀辯證法。
由此可見,“一分為三”與“一分為二”、“合二為一”是完全不同的三種思維方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