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貞觀六年,監獄裡被判了死刑的囚犯共有二百九十人,資料上報到唐太宗那裡,只要唐太宗同意,這些囚犯會被開刀問斬。
不過唐太宗並沒有這樣做,反而放了這些囚犯回家,不過有約在先,就是這些囚犯在明年秋天必須回來接受懲罰。到了第二年秋天,囚犯們竟然一個不落的回來了,唐太宗下令免除他們的死刑,放他們回家。
《舊唐書·太宗本紀》:十二月辛未,親錄囚徒,歸死罪者二百九十人於家,令明年秋末就刑。其後應期畢至,詔悉原之。
這就是歷史上十分有名唐太宗綜囚事件,不過這件事值得懷疑的地方太多了。所以宋朝人歐陽修就寫了一篇文章《縱囚論》來反駁。
他在文章中認為這些囚犯是屬於罪大惡極的人,怎麼可能如同君子一般信守承諾。這件事違反了常理,也違反了人性。所以他認為這是唐太宗沽名釣譽,並不值得效仿。
《縱囚論》:或曰:罪大惡極,誠小人矣;及施恩德以臨之,可使變而為君子。蓋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為此,所以求此名也。
歐陽修推翻唐太宗縱囚的立足點就是隻要被判了死刑的囚犯一定是罪大惡極的,是小人中的小人,他們在短時間內不會被道德感化,從小人轉變為君子。
《縱囚論》: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刑入於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歐陽修懷疑的精神值得肯定,不過其誤入了主觀主義的誤區,他在縱囚論中的觀點和論據有很大的錯誤。單純地將儒家君子小人的二元論套入唐太宗綜囚事件上,機械地將判了死刑的囚犯定義為小人,將儒家讀書人視之為君子。
他的錯誤在於他將複雜的犯罪問題歸類於簡單的道德問題,忽視了古代司法實踐最大的背景就是人治,古代沒有法院,各級官員就可以審理案件。
而古代官員們並不是法學院出身的,他們做官要麼靠讀四書五經透過科舉考試做官,要麼帶兵打仗立下戰功做官,要麼靠著裙帶關係做官,要麼賄賂官員買官做。
這些人來審理案件,往往憑藉直覺,或者自己常識,或者是儒家的標準,而不是司法條例,或者是司法原則。
這樣的人治司法環境下,沒有公平可言,也沒有公正可言,古代司法掌握在官員手中,一切由官員說了算。所以古代就有一句話“衙門自古朝南開,有理沒錢莫進來”。
在沒有公平公正的人治環境下,犯罪並不一定是道德問題,有可能是官員貪贓枉法,甚至存在大量的冤假錯案,已經是社會問題了。古人曾經就說:“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
漢代的周勃安漢興劉平定諸呂之亂,退休後害怕被人刺殺還穿著鎧甲,於是地方官告發周勃謀反,漢文帝逮捕周勃入獄,周勃在獄中受盡了獄卒的折磨。後來不少人求情,周勃被放出來說了一句:我曾經帶領百萬大軍,今天才知道獄卒的尊貴。
北宋時期的阿雲被家族人嫁給了一個無賴,阿雲不滿這樁婚姻,想要謀殺親夫,不過她只砍下了丈夫的一個手指頭,謀殺未遂。但是大理寺的官員還是判阿雲死刑,王安石當政阿雲被神宗皇帝赦免,司馬光執政後,又重新處死了阿雲。
可見古代司法腐敗何其嚴重,不論是平民百姓還是達官貴族也深受其害,人治的環境下,冤假錯案是避免不了的,犯罪已經是社會現象。
沒有司法公正,是不能將判了死刑的囚犯一併視為罪大惡極的小人,也不能由此而推翻唐太宗綜囚的事實,將這個事件認同為唐太宗沽名釣譽。
對於犯罪是社會現象,唐太宗有很深刻的認識。唐太宗曾經和朝廷大臣討論如何禁止盜賊。當時就有人主張用嚴刑峻法來處置盜賊。
不過唐太宗並沒有同意這個觀點,他認為:百姓之所以成為盜賊,偷盜東西,成為罪犯。都是因為朝廷的賦稅徭役太重,各級官吏又貪汙腐敗,導致老百姓辛苦勞作一年竟然要忍飢挨餓,連溫飽問題也解決不了,所以才為了生存不顧禮義廉恥,去當盜賊。
禁止盜賊叢生的辦法就是從我唐太宗開始,生活上要儉樸節約,不崇尚奢華。朝廷應該輕徭薄賦,各級官員要選擇清官廉吏,從而減輕民眾負擔,讓老百姓能夠吃得飽穿的暖,解決溫飽問題,自然不會去當盜賊了,何必要用嚴刑峻法呢!
唐太宗實施輕徭薄賦的政策,朝廷上官員清正廉潔,幾年之後,百姓的溫飽問題解決了,社會的犯罪率下降了,天下一片歌舞昇平的景象。
上與群臣論止盜,或請重法以禁之,上哂之曰:“民之所以為盜者,由賦繁役重,官吏貪求,飢寒切身,故不暇廉恥耳,朕當去奢省費,輕徭薄賦,選用廉吏,使民衣食有餘,則自不為盜,安用重法耶?”自是數年之後,海內昇平,路不拾遺,外戶不閉,商旅野宿焉。
對於犯罪是社會問題,當代社會學家周孝正也十分認同:犯罪是社會現象,而非個人罪惡;剷除罪惡在於治理社會,而非對個人的懲戒和肉體的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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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同樣忽視了唐太宗綜囚背後的歷史原因,那就是唐太宗粗暴地處置了平反冤假錯案的大理寺卿張蘊古,導致了大唐司法人員粗暴執法。
貞觀四年,唐朝被判死刑的人不過六個,而到了貞觀六年,被判死刑的人直線上升,到了二百九十人。唐太宗當然知道前後三年間死刑犯數量巨大必有貓膩,其中必然存在大量冤假錯案,所以才採取了綜囚的方式巧妙處理了這一事情。
至於判了死刑的囚犯按時回來,這不難理解。因為這些人大多數都是被冤枉的,他們還要在活下去,不希望一輩子揹著罪名,需要洗刷冤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