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越來越多的老百姓有了投資理財意識,“手裡有點閒錢,想透過投資理財實現財富增值”,但是如果缺乏相應的金融風險防範意識和理性投資意識,很容易落入非法集資的騙局,導致血本無歸。近年來,非法集資案件頻頻出現、形式不斷翻新,不僅給廣大民眾帶來經濟損失,並且嚴重擾亂經濟金融秩序。
今天,馬上消費金融(以下簡稱“馬上消費”)就帶大家一起揭開非法集資的真面目,瞭解常見的非法集資套路,提升風險防範意識,遠離非法集資騙局,守護您的“錢袋子”。
非法集資是什麼?
非法集資是指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向不特定物件吸收資金的行為。非法集資行為需同時具備三要件:非法性、利誘性、社會性。
認清非法集資常見“十大騙局”
很多人覺得非法集資離自己很遙遠,但其實一次朋友聊天,一次購物消費,都有可能將你引入非法集資的陷阱中。如果你自己或身邊的親朋好友有參與所謂的慈善互助專案、金融創新投資平臺、“消費返利”商城……或者最近有接觸到這些專案,那麼就需要警惕了,因為這些專案很可能是非法集資騙局。非法集資活動涉及內容廣,表現形式多樣,下面總結了非法集資常見的“十大騙局”型別,讓大家學會認清騙局。
1、借種植、養殖、專案開發、莊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進行非法集資;
2、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
3、透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進行非法集資;
4、透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聯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6、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或者地下錢莊進行非法集資;
7、利用現代電子網路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託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8、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非法集資;
9、以簽訂商品經銷合同等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0、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為了讓受害者相信這些“騙局”,非法集資者往往透過各種手段進行誘惑。比如編造虛假專案,向投資者承諾高額回報,有的甚至組織免費旅遊、考察等,騙取社會公眾信任。更有甚者,聘請明星代言、名人站臺,製造虛假聲勢。還有常見的利用親情進行誘騙,拉攏親朋、同學或鄰居加入,使集資規模不斷擴大。如果遇到以上情形,務必提高警惕。
馬上消費提醒您:謹慎投資,嚴防非法集資陷阱
投資理財要時刻謹記“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穩賺不賠的買賣是不存在的,防範非法集資陷阱,建議做到以下幾點。
一、要透過正規渠道購買金融產品。除了看是否取得企業營業執照,還要看是否取得相關金融牌照或經金融管理部門批准。不與銀行、保險從業人員個人簽訂投資理財協議,不接收從業人員個人出具的任何收據、欠條。
二、警惕“高收益”、“保本”等宣傳內容。看宣傳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擔保、無風險、高收益、穩賺不賠”等內容。不要輕易相信所謂的高息“保險”、高息“理財”,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
三、摒棄佔小便宜心態。面對營銷誘惑,不被小禮品打動,不接收“先返息”之類的誘餌,切記,天上不會掉餡餅。
四、注意保護個人資訊,不要把身份證、存摺、銀行卡、簡訊驗證碼等資訊提供給陌生人。關注政府部門釋出的非法集資風險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資行為及時舉報投訴。
最後,馬上消費提醒廣大金融消費者:參與非法集資,法律不保護,政府不買單。
根據我國法律法規,因參與非法集資活動而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集資活動的其它任何單位。集資款的清退應根據清理後剩餘的資金,按照集資人參與的比例給予統一的清退。經人民法院執行,集資者仍不能清退集資款的,應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損失。這意味著一旦社會公眾參與非法集資,其利益不受法律保護,所受損失不得要求政府、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承擔。
“學法用法護小家,防非處非靠大家”,作為持牌消費金融機構,馬上消費一直積極向廣大金融消費者普及金融知識,提醒大家要理性投資,多問、多看、多思考,切勿盲目投資,珍惜自己的血汗錢,遠離非法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