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三個孩子,我是老大,兩個姑娘,一個兒子,兒子最小。爸媽雖然說沒有重男輕女的觀念,但因為孩子多,總歸會有多多少少的忽視,可能他們自己都沒有發現。
我和妹妹差五歲,和弟弟差十二歲。妹妹從小身體不好,那時候家裡條件也不是很好,爸爸媽媽為生活奔波,看護妹妹的責任就落到了我的身上,那個時候我才五歲半。
那個時候我是沒有屬於自己的時間的,放了學寫完作業就看妹妹;早上早起自己一邊準備早飯,一邊看妹妹;農忙時節還要幫媽媽幹農活。在那種情況下爸爸媽媽根本顧不上我,照顧不了我的情緒,我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就成為了大家口中的“別人家孩子”。
小學六年級,弟弟出生了。家裡又多了一個需要照顧的孩子,爸媽就更顧不上我,在他們眼裡,我已經長大了,不需要太多的關注了。所以初中三年,正在青春期的我看似聽話懂事,實際上我裝病逃學了好多次,為的就是能引起更多的關注。
在我的記憶中,我是沒有童年的,小時候永遠都在盼望著長大,因為長大了就可以有自己的想法和生活了,以至於身邊好多人在說希望可以回到小時候的時候,我都只是笑而不語。
現在長大了,翻過去想這些事情,真的可以去怪父母嗎?好像不能,因為他們並沒有像那些不給孩子吃喝,不讓上學的父母那樣對我,他們一直都是在自己的能力範圍之內給與我最好的,不虧吃,不虧穿,他們養我們三個也很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