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字面上看,這兩個詞都是動詞,代表行為方式,意思內含完全不同。可是在現實生活口語中,一不小心就會被帶入盲區。在鄉下有一回熟人聊天,她們平時關係不錯,只是文化程度不同而已。張三愛美,衣服穿著考究,衛生習慣良好,很是逗人喜愛。李四呢,務實樸素,能省則省,不愛雀。兩人相談盛歡,張三突然話題一轉說起穿衣打扮的事來,數落李四不會穿衣,搞得寒酸不堪。李四內心不悅說道,都五十來歲的人了,又不打祘找人,穿那整齊幹啥?懟得張三誠惶誠恐,眼急之下說出莫名其妙的話,你說誰了,我是要找人,偷人嗎?我偷人,那是我老公的事,與你何干?說著說著,氣翻了鼻孔!搞得李四反應不過來,不知從那頭說起,木訥尷尬好久,解釋半天說不清。唉,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呀。過了幾天,李四消了氣上張三家門去賠禮說,大姐呀,由於我們的思維方式不一樣,產生了莫大的誤會,望你原諒我出言不慎,惹你生氣,誤會,誤會,哈哈哈!張三這才會過神來,不計前嫌地傻笑一番。這樣的事情真是搞笑,所以做人不能太過敏感,說者無心,聽者有心,都會撞車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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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和出軌是一回事嗎?
分類: 時尚
時間: 2021-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