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發過一期兩病門診報銷政策,有老鐵說看不懂,今天再詳細說一下。兩病指糖尿病和高血壓兩個病種,也就是患有高血壓或糖尿病的參保群眾,門診用藥可以納入報銷。
“兩病”待遇資格辦理流程需要採取藥物治療的“兩病”患者, 持相關就醫資料、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直接到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等定點基層醫療機構進行申報。同時,實現“兩病”門診用藥費用在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等定點基層醫療機構直接結算,滿足群眾就近就醫拿藥需求,將政策落地到家門口;對病情穩定的“兩病”患者開具4—12周長期藥品處方,落實“少見面”服務,減少“兩病”患者往返醫療機構負擔 。
報銷比例:“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起付標準由60元/年降低為30元/年;按照不同病種分型設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額,高血壓患者為260元/年;Ⅰ型糖尿病患者為480元/年,其他型別糖尿病患者為36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