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請大家和我一起來,做一個單項選擇題。你覺得以下四項當中,哪一項對人的一生影響最大?
第1個,先天遺傳因素;
第2個,他的家庭教養方式,所謂的原生家庭的概念;
第3個,他所處的社會階層,比如說我所在的學校,裡面有兩個校區,一個是流動兒童的子弟,他們可能更多的時候考慮的是什麼年齡可以合法去打工;而另一個校區,他們更多考慮的是怎麼樣去升入一個更理想的初中或者是高中——你會發現他們的社會階層影響了他們對未來的判斷和選擇;
第4個選項才是學校教育,一個人如果沒有受過學校教育,他的個人經歷,我們也可以看作是學校教育的另一種形式,“社會是所大學校”嘛。
在這樣的一個單項選擇題當中,我不知道你傾向於認為哪一個因素對人的影響最大。我的小夥伴當中選“2”的特別多,他們就會覺得,原生家庭的影響非常大——因為我們會覺得它帶給我們一些東西是持續而深遠的。那麼這就意味著,我調侃他們,“你們就會努力地去做個好父母”——因為原生家庭的影響這麼大,你們作為一個父母的時候就要把這個最大的影響表現為“做一個優秀的父母”。
當然也有一些小夥伴會選擇第4個選項,他們覺得對人的一生當中影響最大的是教育因素,我說“你們一定會努力做個好老師”。為什麼?因為你們要把教育的價值充分地體現出來。
其實在我們整個的學界當中大家的爭議都特別大,所以有的人去研究先天因素對人一生的影響,有的人研究家庭教育,有的人研究學校教育,還有的致力於增進社會的公平,從而讓每一個人在社會生活當中能夠處於一個更好的處境來自我提升,活出自己的精彩。
在這四個因素當中,它不是一個切蛋糕的方式,哪一個佔到了最大一塊,哪一個佔到了最小一塊。它們相互作用,最容易被忽視的是第1個,就是先天因素對一個人的一生持續而隱蔽的影響。
為什麼特別容易忽略它呢?因為當我們作為父母去影響孩子的時候,作為社會去影響個體的時候,作為老師去影響學生的時候,我們很容易把他們當做一樣的。我一樣地去教,一樣地去帶動,一樣的去增進公平,但是很難去發現這種個體的偏好和品質,是用什麼樣的方式能夠讓他表現出他的擅長和他的喜歡。
所以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會覺得那些服從或者是能夠更好合作的孩子他很受教,但是這些天性當中不能夠符合我們的要求和期望的孩子,我們會覺得面對著教育的困難和困境。
我們看待一個孩子的行為很少去認為是他的過錯,是因為他有他與生俱來的偏好或者是稟賦,在這個過程當中不論是社會、家庭還是學校,其實都是幫助他把特點展現出來,並且基於這個特點給予他合適的支援與幫助,而不是無視他的先天稟賦,去讓他們成為我們期望的一模一樣的人。
那麼我們再去面對孩子的行為問題,我們首先要明白的是“他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問題”,而不是關心的是“我怎麼樣把這個問題給消滅掉”。在這樣的大人心態之下,我們不會把過錯歸於孩子個人,我們會在孩子自身的特點、學校、社會、家庭這四個因素當中分別去找到他行為的一個原因,從而透過原因的探索來解決他最終的行為問題。
我們常說不是愛心,也不是寬容,而是因為理解——所以你能夠在孩子的天性稟賦之上帶給他有益的東西,讓他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
作者 | 徐莉,湖北省武昌實驗小學教師,國內知名課程設計師,學校和機構課程發展顧問;首屆荊楚教育名家,楚天卓越教師,第二屆全人教育獎提名獎獲得者
來源: 教育思想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