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大家看到這句話的時候是什麼樣的感受啊,這是一句很常見的話,如果把這句話藏在一段話裡,一段情緒中,好像很難有怎樣的感受。我把這句話拎出來了,大家可以感受下自己的理解。
我的感覺是會覺得父母孩子的問題是困惑的,父母認為孩子之前是“好好的”,為什麼是“好好的”呢,因為那時候的孩子是“乖的”這樣的孩子是沒有這麼大的痛苦的,往往孩子的感受和父母是不同的。
好像孩子“不乖的”時候可以整日打遊戲,可以不用逼迫自己再去學習,反而有種短暫的解脫感受。在之前很“乖的”時候,孩子的顧慮是很多的。那這種“乖的”狀態是孩子真的“乖”,還是對成人的一種討好呢?
很有可能這兩種狀態表現的是相同的,但是背後的含義卻是不同的。
所有的人都是有攻擊性的。這個是每一個人原初自體的一部分,都有攻擊性本能,這些攻擊性本能幫助生物,來保護自己。
當嬰兒感覺受挫折的時候,他就會感覺憤怒,這個就是攻擊性的體現,這是非常正常的。但是我們片面追求一種“和諧”的狀態,尤其是家長會非常排斥孩子表現出來的憤怒。
而父母的討厭會讓孩子認為這是自己的“不好”,從而產生內疚的感受,就是覺得自己處理不了自己的憤怒,這是一種無力控制的感受,會產生對自己無能的感受。
人們不喜歡憤怒的另一個原因,就是因為當一個人體驗到憤怒的時候,自己的身體感受是非常痛苦的,憤怒體驗本身也讓人覺得不舒服,也讓人覺得不想憤怒。
當一個人因為某一種情感感到內疚的時候,他就會壓抑這種情感,當長期處於壓抑的狀態,這種感受在意識的領域是不被允許出現的,它就會長期處於壓抑的潛意識中,時間久了就會很難察覺這種感受。
當然也可能會出現另一種精神抗詰的狀態,就是孩子越發愛發脾氣,那是孩子在和這種狀態做鬥爭,很想“消滅”這種狀態,但是自己做不到,表現出來的就是更加的憤怒。
而這樣的表現會讓孩子在長大的時候發展成為,在自己可控制的狀態下“討好”,在自己覺得安全的狀態下失控。
這樣孩子長大就容易“討好”,因為他們並沒有學會和自己的憤怒相處。不是壓抑就是對抗,不管怎樣,都趕不走憤怒。
溫尼科特有一個概念叫“有用的客體”,這指的就是能夠在孩子的憤怒中存活下來的父母。
所以如果一個孩子因為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玩具,而感覺非常挫敗,有感挫折感,然後他大聲喊:“媽媽,為什麼不給我買,我就是想要!”然後他倒在地上發脾氣。
這個時候媽媽如果能夠存活下去,不反擊自己的孩子,也不太過生氣,那麼,她就是一個有用的客體。她就能夠教會孩子怎麼樣去經歷,應對這些憤怒爆發的時刻。這樣的話,父母就教會了孩子,有憤怒也是沒有問題的,憤怒也是可以被容納,被接受的。
這點對於我們的傳統教育而言是非常困難的,因為父母會認為這時候沒有教育孩子,孩子會沒有家教,就算本來打算買,這時候都不可能買了,自己會表現的更加憤怒,會聯想的更多,覺得自己有義務教育孩子。那麼孩子表達的所有的情緒都很難被接納。
父母可以試著把事件進行等級劃分,在自己可以接受的範圍去接納孩子的情緒,在不影響你的教育觀的情況下試著包容孩子。
如果家長能夠幫助孩子,把那些情感尤其是那些困難的情感轉換成語言的話,孩子就能借助家長的語言,去思考那些情感,而不會再覺得它們很困難,無法思考了。
這些感受能夠被家長在心靈裡面去反省、思考,然後把這些語言轉換成意識,這個都是很重要的。
那如果這些感受被家長忽略的話,孩子就會覺得自己的這些感受是不正常的。
所以一個總是會討好別的人,很有可能就是因為他們曾經不喜歡某個東西,厭惡某些東西的感覺被家長忽略了,所以他們就從來沒有辦法,真的接觸到這種不喜歡,厭惡的感覺。
討好型的人格還有另一種可能性,就是家長更多的是在關注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在關注孩子的感受,那麼孩子就不得不去關注家長的感受,孩子自己才能存活下來,這樣的話,就是發展出了假性自體的孩子。
去找到真實自體,需要能夠接觸到自己的感受,而這個過程本身就是困難的。
因為討好型的問題核心就是他們沒有自己的真實感受,而在成長後,在青春期,孩子慢慢想去感受自己,而不是更多的都在關注父母,這時候也是需要父母的支援的。他們不是變了,是自己想成為自己了。
去接觸你的感受吧,嘗試不要立馬就否認自己的感覺。很難做到也是很正常的,多給自己一些理解和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