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延期交房
買了房子後,最鬧心的應該就是開發商遲遲不能交房了,估計大家也看到過關於樓盤延期交付的新聞。因此,在購房者多番催促以後,如果開發商仍無法按時交房,那麼購房者就有權要求退房了。所以,大家在買房時一定要與開發商約定好具體的交房時間,可以具體到小時。
二.改變規劃
本來買的戶型是三室兩廳,結果交房時才發現是三室一廳,很多業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改變了規劃,對於這種改變規劃的情況,那麼那就可以要求退房,同時還可向開發商索要賠償。因此,大家在買房時一定要注意明確房屋規劃,這樣後續有規劃問題,才能夠維護好自己的權益。
三.無法辦理房產證
一般來說,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房產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內辦理房產證。即如果購買期房,在收房之後90天內就可以辦理下來。如果開發商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房產證,購房者也是可以要求退房的。所以,在買房時,大家也要注意約定辦理房產證的時間,否則你就別想拿到房產證了!
四.五證不全
如今,很多人買房子都會注意“五證”是否齊全。而房產五證是指《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其中《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由市建委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由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但凡開發商缺少一個證件,那就屬於違規建築了,購房者當然可以要求退房了!
五.單方面違約
在買房時,購房者可不敢輕易違約,畢竟購房定金可是不退還的。但是,在房價大漲時,開發商往往很可能單方面違約,試想一下,一夜之間房子升值了20萬元,但違約金僅為5萬元,在此情況下,誰會選擇繼續交易呢?當開發商單方面違約時,購房者當然可以要求退房了,同時還可獲得雙倍定金賠償。
遇到以上這五種情況,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了。質量之聲欄目致力打造“大容量、全方位、多媒體”的報道格局。為廣大消費者及網友報道行業質量故事,傾聽消費者心聲,做消費者心中靠譜的質檢欄目。關注質量之聲,為質量發聲!如果你還有什麼疑問,都可以在評論區說出來,我們一起討論!
(來源:眼裡只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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