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類:
紫砂壺經歷幾代藝人傳習形成規範的製作法則
從形態結構上基本可分成三大類。
(1)光素器:即方壺、圓壺
(2)筋紋器:即以線縱向,橫向,旋轉分割的壺
(3)花塑器:即帶有自然裝飾的壺,相互組合貫通, 並作為壺的主體。
從製作結構上亦可分二類。
(1)主體:即壺身、壺口、壺底、壺足、壺蓋、 壺鈕(的子)。
(2)附件:嘴(流)、把等。
主體和附件包含著相互間的配置關係,比例關係,外輪廓轉折關係,鑲接手法的明暗緩衝過渡關係,實體與空間所形成的對比關係,舒適實用和藝術欣賞的關係。 紫砂壺以完善的功能美,主體造型的視覺美而深受人們喜愛,其關鍵在附件與主體的配置,壺口、壺蓋的配置,壺嘴(流)的形制式樣、底足結構的處理,壺鈕(的子)的大小比例,壺把端握舒適程度等。因此,合理的結構,完美無缺的藝術效果,才能構成紫砂壺的特殊造型語言,使其百看不厭。
《二》、各部位的名稱:
一、壺鈕:亦稱(的子),為揭取壺蓋而設定。鈕雖小,但有“畫龍點睛”的作用,變化豐富,是茗壺設計的關鍵部位。常見有球形鈕、珠鈕、橋樑鈕、瓜柄形鈕、樹樁形鈕、動物肖形鈕 。
(1) 球形鈕:圓壺中最常用的鈕,呈珠形、扁笠、柱形,往往取壺身縮小或倒置造型,製作中採用“捻摘子”工序,搓、轉、壓擠而成,簡潔快捷。
(2)橋形鈕:形似拱橋,有圓柱狀、方條狀、筋文如意狀等。作環形設單環、雙環,亦稱“串蓋”。平緩的蓋面,環孔碩大的為牛鼻蓋。
(3)瓜柄形鈕:花塑器常用的鈕式,如南瓜柄、西瓜柄、葫蘆旁附枝葉、造形生潑。
(4)動物肖形鈕:源於印鈕。有獅、虎、龍、魚等,有寫實、抽象變形、仿古手法並舉,與主體統一協調即可。
(5)樹樁形狃:取植物或瓜果的形態捏製而成,如梅樁、竹根、葡萄等。
(6)花式鈕及其他:隨著新的陶藝形式發展,打破傳統程式,以壺邊大於口取代壺鈕,有蓋與鈕融為一體的。
二、壺嘴:紫砂茗壺的嘴,喻為人的五官之一,它與壺體連線,有明顯界限的稱“明接”。無明顯界限,胥出自然的稱“暗接”。如漢扁壺把,壺嘴與壺身的肩線,側線貫通,形成舒展流暢的造型特色。
(1)壺嘴:依據傳統模式可分為:一彎嘴、二彎嘴、三彎嘴、直嘴和流。 一彎嘴:形似鳥啄,俗稱“一啄嘴”,一般為暗接處理。 二彎嘴:嘴根部較大,出水流暢,明接和暗接處理均可。 三彎嘴:源於銅錫壺造型,早期壺式使用較多,明接處理較常見。 直嘴:形制簡潔,出水暢,明接和暗接處理都有。 流形的鴨嘴:源於奶杯造型,一般用於茶器、咖啡具的造型上。
(2)壺體孔眼:明代多為獨孔,清代中後期為多孔,有三孔,七孔,九孔等。七十年代出口日本的紫砂壺一度用球形孔,其孔要求排列整齊,與嘴對正,並依據嘴形而設定。
三、壺把(柄):具體可分端把、橫把、提樑三大類.
(1)端把:亦稱"圈把",其使用方便,變化豐富.把、口、嘴三點呈水平、對稱.垂直形式安置,具端莊、安定的效果.
(2)橫把:源於砂鍋之柄,以圓筒形壺居多.
(3)提樑:從銅器及其他器形吸取而來的壺式,除提樑的大小與壺體協調外,其高度以手提時不碰到壺蓋的鈕為宜,有硬提樑、軟提樑兩種,光素器、花塑器都有,變化豐富.
四、壺蓋:主要形式有壓蓋、嵌蓋、截蓋三種.
(1)壓蓋:亦稱“完蓋”。壺蓋覆壓於壺口之上的樣式,其邊緣有方線和圓線兩種,均與壺口相呼應。與口置平的泥片稱“座片”,彎起泥片為“虛片”,壺口泥片稱“坨子”,壺牆的泥圈為“子口”,幾個部位及轉折過渡用脂泥鑲街,潤合貼切、渾若天成。壺蓋稍大於壺口之外徑的俗稱“天壓地”,以適應功能和視覺的要求。
(2)嵌蓋:嵌蓋是壺蓋嵌於壺口內的樣式,並與壺身融於一體。有平嵌蓋與虛嵌蓋之分,能達到“準縫如紙、發之隙”者屬上品。平嵌蓋口與壺口呈同一平面,製作時在同一泥片中切出,故收縮一致,僅有“紙、發之隙”,有圓形、方形、異形、樹樁形等。虛嵌蓋與壺口呈弧形或其他形狀,形制規整。口部以裝飾線處理,有直口、瓢口、雌雄片口等結構,與平嵌蓋手法相似,以嚴密、精縫、通轉為上。
(3)截蓋:這是紫砂壺特有的一種壺蓋形式,以壺整體擷取一段作壺蓋而故名。其特點是簡潔、流暢、明快、整體感強。製成後蓋與口不僅大小合適,而且外輪廓線互相吻接,絲嚴合縫,故技術要求較高。有截蓋、克截蓋、嵌截蓋之分。
五、壺底:壺底大致可分為一捺底、加底(足圈)、釘足三種.粘接製作方式有明接、暗接兩種.直方挺直造型的壺宜用明接,圓韻渾樸的造型宜用暗接處理.
(1)一捺底:紫砂壺燒成因無釉,故無燒成粘缽之慮,製作省工省時,用一捺底處理圓器造型幹緊利索,簡練靈巧.
(2)加底:在壺身成型時加一道足圈,並用脂泥複合嵌接,亦稱“挖足”.加底、腳圈應視主體造型而設定,用復子和勒子工具加工處理,亦有借鑑花盆底足處理手法,在方壺上採用挖出“犴門”有扁梯形託榫足等.
(3)釘足:它源於銅器鼎足,用釘足支架壺體,穩而不滯,透出靈氣.型制大小,釘腳高、矮、粗、細宜視主體而統一協調,圓器一般用三支釘足,方器則為四支釘足,從實踐使用而言,釘足不宜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