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我國已經劃定了15.5億畝永久基本農田,這類農村是我國耕地中最優質的土地,其數量關乎到我國的糧食生產安全,也是解決十四億人吃飯的根本,在採取的耕地保護行動中,都會優先治理永久基本農田所出現的各類問題。
按照《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條例》的規定,優質的耕地一旦劃入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範圍,那麼其性質和用途只能用於糧食生產,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變性質和用途,同時也嚴禁佔用基本農田從事“非糧化和非農化”等行為。如;建房建廠、發展林果業、挖塘養魚、挖湖造景等等,這些都是不允許的。
不過,就在我國劃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同時,在農村地區,外出務工的村民是越來越多了,一些村民為了方便管理,也把農田種上了樹木,甚至有的村民還荒廢不理,導致本來比較優質的農田也變成了荒地,耕地質量也大幅下降。
除了個人的一些行為之外,最近幾年,土地流轉的口子開啟後,許多工商資本也下鄉租用農民的土地發展現代化農業,但也有一些不懷好意的人下鄉流轉村民的土地是為了騙取補貼,不僅不種糧,還把流轉的土地種上了樹木,嚴重損害了農民的利益,也違背了我國發展農業的初衷。
這種情況在我國制定的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條例中是不允許的,在土地管理法和承包地經營管理辦法中也是不允許組織和個人在永久基本農田上種樹或發展林果業,對於這類行為,我國也會採取措施進行嚴懲。
那麼問題來了,現在的農村,在永久基本農田種樹或發展林果業的現象日益嚴重,如果個人和單位在基本農田上種樹會有什麼後果呢?會不會有什麼處罰呢?
仔細觀察的話,從去年開始,我國就深入到農村地區開展耕地保護行動,不僅加大力度嚴查亂佔耕地和基本農田的行為,同時還制定了新的辦法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工商資本流轉耕地“非糧化”。
雖然說法律法規中沒有明確指出在耕地上種樹要罰款,但針對這些行為我國還是採取了別的辦法,只要發現有人在永久基本農田種樹,也會面臨兩個結果。
第一:針對耕地種樹這類行為,我國已經發布了相關的檔案,只要村民和單位沒有在耕地上種植糧食,那麼就會直接取消其各項農業補貼,比如說;種糧補貼,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農機補貼等等,這些補貼都會直接取消,等個人和範圍復墾之後才會繼續實施。
第二:如果村民利用基本農田進行種樹,地方也會採取人性化措施,首先是予以糾正,為村民普法,說明這類農田的重要性,最後再由相關部門監督,責令村民限期恢復耕作層,依法流轉土地。
總之,在永久基本農田種樹這類行為是不可取的,耕地是我國非常寶貴的資源,事關十四億人的吃飯大事,也關乎到社會和諧和穩定,所以,家裡有耕地的村民如果沒有心思去打理,筆者建議你還是參與一些增收政策,可以出租轉包,也可以入股託管。
總之一句話,就是不要讓耕地荒廢,也不要為了方便管理,在耕地上種樹,這樣做是不明智的,大家要反思問題。
那麼廣大農民朋友們!大家是如何看待耕地或基本農田種樹這件事情的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