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裝備〔2021〕349號
各市州和財政省直管縣(市)工信部門、財政部門:
根據《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關於印發〈湖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獎補政策〉的通知》(湘財企〔2016〕44號)、《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關於印發〈湖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方案〉的通知》(湘財企〔2014〕56號)、《湖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於新能源汽車省級獎補幾個具體事項的會議紀要》(2018年第12號)和《湖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政策調整座談會會議紀要》(2019年第3號)有關要求,為做好2020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獎補資金清算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金申報範圍
(一)購置獎補
1.符合湘財企〔2016〕44號文相關規定,在湖南省範圍內進行銷售,2016年以來在省內首次註冊登記並正常投入使用的新能源客車和新能源乘用車,已獲得相應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但尚未獲得或只部分獲得省級購置獎補的,本次可申報省級購置獎補(注:2019年6月25日之後銷售上牌的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外)不再享受省級購置獎補,本次不要申報)。申報主體為省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湖南省內工商註冊登記的分支機構或其授權委託的在湖南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汽車銷售機構。銷售機構註冊地和推廣車輛註冊地不在同一市州的,相關車輛的省級購置獎補由銷售機構在其註冊地申報。對購銷雙方約定由終端客戶申報省級購置獎補,且銷售方為省外生產企業、機動車發票開具地在省外的2016年度推廣上牌車輛,可由終端客戶(非個人客戶)申報。
2.符合湘財企〔2014〕56號文相關規定,於2016年以前在湖南省範圍內首次註冊登記並正常投入使用的新能源客車和新能源乘用車,在2018年1月1日後獲得相應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但尚未獲得或只部分獲得省級購置獎補的,本次可申報省級購置獎補。申報主體為省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湖南省內工商註冊登記的分支機構或其授權委託的在湖南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汽車銷售機構,或由購銷雙方約定的終端客戶(非個人客戶)。根據《關於開展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的通知》(財辦建〔2019〕87號),對2016年以前年度車輛此次未申報或不符合相關要求未透過稽核的,以後不再受理申報。
(二)產業發展獎補
2020年度內符合湘財企〔2016〕44號文附表5相關規定的省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省內新能源汽車集中推廣運營企業,可申報省級產業發展獎補。公告獎勵、銷量獎勵的申報主體為省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運營獎勵的申報主體為省內新能源汽車集中推廣運營企業。
(三)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獎補
2020年度內完成湘財企〔2016〕44號文附表2考核任務的市州,可申請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獎補。未完成推廣考核任務的市州,也須按要求提交申報材料。
二、申報工作組織
1.各市州、財政省直管縣(市)工信部門、財政部門組織轄區內企業開展購置獎補、產業發展獎補的申報,並對企業的資訊報告申報材料、資金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將符合要求的企業申報材料分類彙總後,聯合行文報送省工信廳、省財政廳。
2.各市州工信局、財政局組織本市州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獎補的申報,聯合行文報送省工信廳、省財政廳。
三、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材料包括資訊報告申報材料和資金申報材料,均須提供紙質版兩份和電子版一份。格式及內容要求參見《湖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獎補申報注意事項(第5版)》(附件3)。
(一)資訊報告申報材料
對2015年12月31日以後註冊登記的新能源汽車申請省級購置獎補、產業發展獎補前,其對應的整車生產企業、銷售企業、運營企業須提供資訊報告申報材料。資訊報告申報材料的內容要求見《資訊報告申報材料內容及裝訂順序》(附件1)。
(二)資金申報材料
本次申請省級購置獎補、產業發展獎補、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獎補均須提供資金申報材料。各類獎補資金須提供的資金申報材料內容詳見《資金申報材料內容及裝訂順序》(附件2)。
企業對申報資料和資訊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申報資料及資訊不符合要求的,該企業本次所有獎補資金均不予以清算。各市州、財政省直管縣(市)須於2021年10月22日前將申報檔案及各類申報材料報送到省工信廳裝備工業處915室。
四、聯絡人與聯絡方式
聯絡人:盧志理,聯絡電話:0731-88955383
五、特別提醒
省工信廳、省財政廳未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為專案單位代理獎補資金申報事宜,請相關單位自主申報,並按程式報送。我們將按政策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假借機關單位或工作人員名義進行推銷或收取費用的,請向當地相關部門舉報,謹防上當受騙。
附件:1.資訊報告申報材料內容及裝訂順序
2.資金申報材料內容及裝訂順序
3.湖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獎補申報注意事項(第5版)
湖南省工業和資訊化廳 湖南省財政廳
2021年9月28日
【來源:湖南省工業和資訊化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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